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4部明确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起,地方自然资源部征收的总规模超过8万亿韩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金”)全部归入税务局征收。
一时间外界纷纷解读税务征管土地出让金的影响。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外界对此存在一些误读。
误读一:地方土地出让金收入划归中央
由于2018年国税地税机构完成合并,地税部门成为历史,税务部门成为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部门。此次地方政府所有的土地出让金划归税务征管,有人认为土地出让金也将由地方财政收入划归为中央财政收入。
一位省级财政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这次收入征管划转不涉及资金分配,因此对地方财政没有影响。另一位地方财政人士表示,税务征收土地出让金,收入还是归地方,由省市共享,暂时没有调整。
上述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中,并未提及土地出让金收入归属权更改。
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对第一财经分析,上述《通知》只是明确土地出让金等征管职责划转给税务部门,并不涉及收入归属划转。现有的法律法规也没有调整土地出让金收入归属划转,因此土地出让金仍是地方收入。
施正文表示,土地出让金收入主要是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支农、城市建设等方面,而这些支出都属于地方事项,因此土地出让金收入不会划归中央,目前学界基本也没有建议这项收入划归为中央收入。
“国地税合并之后,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地方税种也由税务征收,但收入仍旧归地方而非中央。”施正文说。
误读二:土地出让金制度终结
当前房价过高,有人认为这归结于土地财政,在税务征管土地出让金,以及前期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农村比重大幅提高、房地产税加快推出等举措下,有人认为土地出让金制度终结了。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焦瑞进对第一财经表示,税务征管土地出让金不是土地出让金制度的终结,这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非税收入征管。
焦瑞进表示,从内部牵制制度讲,不论宏观政府财政还是微观企业财务,都应设置收支两条线分管,才能做到收支预算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从成本、效率讲,多条线征收不论是管理成本或是监管成本都会成倍翻番,尚恐监管不到位,造成收入预算管理缺失;税费征收多条线比较,税务部门是组织最严谨、制度最规范、手段措施最强大、法制体系最完善的部门,各种非税收入划归税务部门征收,百利无一害;将非税收入划归税务部门征收,可将各种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防范地方政府无节制地巧立名目滥征非税收入。
施正文表示,即便未来房地产税开征,土地出让金制度仍将会存在,不会终结。
他分析,政府取得收入以税收为主,但也非税收入。土地出让金是一定期限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租金收入,未来开征的房地产税及现有税种是国家行使公共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等所强制无偿获取的收入,两种收入可以并存。
“当然未来土地越来越少,土地出让金规模可能有所下降,而开征房地产税后,也可以适当减少土地出让金规模,这也有利于提高直接税比重。但从法理上来说,土地出让金制度不会废止,但是要解决好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相关税收之间不合理的重复征税费问题。”施正文说。
误读三:房地产税、房价、土地市场将有影响
税务征收土地出让金,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将马上出台?
施正文表示,两者没有直接关联。征收房地产税需要税务部门获取住户相关信息,这其实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就能获取,土地出让金归税务征收并不能获取房地产税的相关信息。因此,税务征管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开征没有什么联系。
税务征管土地出让金是否会对土地市场以及房价产生影响?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告诉第一财经,《通知》明确了土地出让金相关政策不变,而目前来看土地出让金分配机制也不变,仍是地方财政收入。因此,这对土地市场和房价基本没什么影响。
上述《通知》明确, 除本通知规定外,(包括土地出让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