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想在我国首都北京买房,但在北京买房不仅要有足够的资金,还要按照北京的购房政策执行,满足相关条件。
其中购房资格就是很重要的一个条件,如果不具备购房资格,将导致无法进行网签合同和办理过户,因此在进行二手房买卖之前,一定要对各地的购房政策有所了解。2019年,北京房地产依旧维持“限售、限购、限贷、限价、限商”的调控政策,对北京户籍购房者(或家庭)、外地户籍购房者均作出了明确的买房资格限制,和其他城市购房相比,规定要更多一些。
一、京籍人士在京购房条件
1、已婚京籍家庭:无房者可购买两套住房
2、单身京籍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家庭):在京无房者,可购买一套住房
二、非京籍人士在京购房条件
非京籍家庭在北京买房,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在京连续缴纳5年个税或社保
2、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无房产
以上三点必须全部符合才能在北京购房,且只能购买一套住宅。
三、外籍人人士在京购房条件
1、 持有工作类签证
2、 在中国境内无其他房产
【相关政策性文件】
1、《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10〕13号
二、 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金融机构依据有关规定,通过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数据等认定第二套住房。
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
一、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办理境外个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时,除应当查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材料及验证购房人持有房屋情况外,还应当查验:
1、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
2、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
3、《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122号
三、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