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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承重墙】家装必看:装修私拆承重墙 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世界正在加速。每天都有无数的房子被拆除,无数的房子正在装修。我们都有权追求舒适的生活。但是,我们能否在憧憬更美好的家庭生活的同时,无视公共安全和邻居的权益呢?为什么总有人轻视常识践踏法规?我们如何改变现状?今天,听了我们家人的特别节目,谁来阻止危险的个人拆除,如何保护我们的住宅安全?

《我爱我家》特别方案

——鲁昂访问报告:谁来阻止那个危险的个人拆除?

如何保护我们的住宅安全?

张玲:今天想给你发特别节目,这次节目源于上周听众通过电话投诉。位于华富大道的Foliyer大楼中,很多业主为了使用平台方便个人拆除,让邻居们非常担心自己的出入安全,所以纷纷来到我们电视台,希望能有助于推动破案,恢复重量。

其实承重梁承重墙不能拆,应该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识,但是为什么还是有不少人漠视常识,只顾自己的利益给别人带来困扰呢?物管公司尽到监管的责任了吗?拆掉的承重梁能否恢复?恢复之后,安全能保证吗?如何才能防止这样的事情一再发生呢? 或许在这样一个自媒体众声喧哗的时代,没有太多人能听到我这样一个釆访报道节目,但如果通过节目能把事件往前推进,能让更多人树立安全意识、尊重意识,也许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先来说说事件的缘起,上周我接到一个热线, 有位关先生无比焦虑的反应说,他是保利叶语的业主,他所买的11栋2楼的业主为了自身的利益,把支撑入户大堂的顶上,也就是二楼平台的承重梁给打掉了,他感觉进出都是提心吊胆。而且不只是他们11栋,还有好几栋的二楼的业主都把承重梁私自给打掉了。现在业主论坛上都闹翻天了,他希望我的节目可以关注一下。承重梁都敢拆,就不怕房子塌掉吗?物管公司不管吗? 设身处地的想,旁边的那些邻居该多无助啊!于是我决定深入了解一下, 我联系了关先生,他告诉我二楼业主打掉的是二楼入户大堂顶上的承重梁,当事情闹大的时候,已经有7户人家打掉了平台的承重梁了,但是关先生说,似乎事前并没有看到物业公司贴出相关的禁止提示。

业主关先生:“这个事情闹大的时候,其实已经有几户人都已经打掉了承重梁。所以当我们给物业公司反映这个情况时,他们也发现这个情况了,跟房管局已经都联系了,正在处理,物业公司说他们已经反应得很及时了。但是这个事情是我们业主发现并且把事情闹大,物管公司才引起重视的,并且引起大家重视的的时候都已经有7户打掉了承重梁。反映之前,我们根本就没看到物业公司张贴过不准去打承重梁之类的文件。”

蒋玲:这件事情影响非常大,因为影响了很多业主的居住安全,那物管公司到底有没有失职的地方,这确实是一个悬念。在关先生描述中,他认为物业公司也有一定责任,因为没有提前张贴告示来警示承重梁不可打掉,事中也没有通过巡查来及时制止,以至于这么多二楼承重梁拆掉了。另外他还提供了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线索,说二楼的平台卖了钱,到底是不是这样呢?到底事情是怎样的?物管真的是监管失职吗?2楼平台真的花了钱吗?拆掉的承重梁能恢复吗?花费大吗? 听说保利叶语所在的双流房管局已经介入了,整个事情在推进当中吗?

蒋玲:带着这些问题,我分别电话采访了保利叶语物管公司的范经理、双流房管局执法大队的高队长、还有房屋加固专家佟建国老师、资深的房产律师唐海涛律师,并且为了了解更多真相,在9月5号日下午我去到了保利与这个楼盘进行暗访。说实在的,这个楼盘在华府片区,路程还是有点远,周边的配套还没有完善。或许还要几年的时间配套完善之后,生活才会更加的方便。不过楼盘内部环境优美,楼盘质量也是还不错的, 进入小区以后,我就挨着观察每栋二楼,但是半天也没有见到承重梁被拆的迹象。

蒋玲:另外发现要看看二楼平台什么样,如果房主不开门,绝对是做不到的。于是我打电话给反映问题的关先生,他发了几张照片过来,我才知道二楼平台原来是一楼入户大堂伸出来那部分,我一直以为承重梁在屋顶,而这次打掉的承重梁在地面,二楼业主打掉的承重梁是两个房间分别通到阳台上的地梁, 那到底这些承重梁被拆除,会危及所在单元入户大厅的安全吗?在物管公司暗访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个承重梁到底有多大。

(暗访)

蒋玲:那个长宽大概多长呢?"

保利叶语物管工作人员:长大概1米2,高度没有多高,大概三、四十公分。"

蒋玲:这位小伙子说打掉的是入户大厅承重梁的一部分,他每天都要进出好多次。

安全是没有问题的, 真是这样吗? 我们来听听房屋加固专家佟建国老师,他是怎么说的:

佟建国:现在出现的问题以及地震中房屋出现破坏症状等,其实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装修,许多业主不懂装修就随便拆墙, 或者随便在房子里加厨房、做花园,甚至直接加层。因为现在修建的房子,它是根据房屋的载荷、重量、地基层进行建造的。如果业主随便打掉一个梁或随便加一个梁都是非常危险的,所以我们经常在说地震对房屋造成的的损伤,基本上都是人为的。如果不出现这些问题的话,房屋是不会出现这么大的损伤。”

佟建国:如果发现承重梁被打掉,是必须要恢复。承重梁整个的恢复肯定是比原来的修建花费要多,因为恢复不象新建,如果新建可以从基础开始慢慢堆积起来,承重梁的受力总是通过短梁到柱, 然后到基础。那么现在我们要恢复它的话,这要进行一定的分析,随便给他设一个梁,这个梁它的应力和原来的梁是不一样的,还要加上去就是2次受力了,和原来的梁一次受力、一起浇筑起来的肯定是不一样的。那么这个时候它当然恢复的代价肯定是比之前要高一些。

蒋玲:恢复的成本高是肯定的,那么代价那么大,那如果真的要恢复到底要多少钱?据说保利叶语的楼盘设计公司大致估算了一下需要4万块人民币。1米2长,高度只有三四十公分的梁就需要4万块钱才能恢复,目前我了解的情况,打掉梁的那几户业主因为太贵了不能接受,所以,事情又有点陷入僵局。还有业主说:物管公司有失职的地方,也应该承担一部分经费来修复,但我电话采访保利叶语物管公司范经理的时候,他说物管公司我们该做的都做了,不存在失职。

物管公司范经理:装修期间,我们有温馨提示,在装修的管理信息上面都写得很清楚,就是涉及到剪力墙、承重墙都不能打,业主们都签了字,而且都印了手印。一直都有在提醒,已经告知业主了。另外就是大型的工具,也不让进。业主一般都是私下用自己的车,把工人与工具带进来,而且那个承重梁打的话,很快也就打掉了,每天我们监管巡逻时,也经常是敲门了里面没人。如果真是打梁的话其实很快,我们去的时候都以为是正常装修,而且你知道现在是装修高峰,我们是每天都在巡查,不可能就是在他装修的时候立马就可以发现了。

蒋玲:是的,装修高峰的时候有700多户同时在装修。确实有的时候真的巡查不过来, 那保利叶语出现有拆承重梁的事件之后,物管公司到底有没有事前提醒、事中阻止、事后及时上报。

我电话采访了双流房管局监察大队高队长:

双流房管局监察大队高队长:物管公司已经报告过了,但是物管公司他们只有制止权,没有执法权。物管公司只能跟相关部门报告。具体的话,在事件之前的时候物管公司也报过一次。

物管公司的范经理他表示说,他们在装修前是专门做了提醒,还签了协议。”

蒋玲:你上面写了没有?就是合同上写了可以使用它,但是不能改变结构,有没有写这句话。

保利叶语物管公司范经理:全部都写了有。

蒋玲:那你有没有明确告知他们呢?

保利叶语物管公司范经理:有,而且业主他们都签了字,像我们这个平台,使用信息上面都写了不能改变使用性质,不能改变他的结构,上面都写好的了。

蒋玲:其实我问了加固专家佟老师,拆一个1米2长、高三四十厘米的承重梁,确实不需要多少时间。如果业主铁了心要拆,尽管装修前承诺了不拆也签了字, 但是他会在物管公司下班后偷偷地拆,而且事件发生之后保利叶语物管向双流房管局和所在街道办也进行了上报,双流房管局经过调查也下发了整改通知。在9月5号暗访的当天,梁经理也向我出示了这份整改通知书,所以真要说物管公司在这件事上非常失职,我并不是完全认同。

蒋玲:一般人都知道承重墙、承重墙是不能拆的,装修公司更应该知道这是犯法,十分危险的。那真的有装修公司知法犯法吗?暗访当中,我无意了解到这些业主虽然是承诺了不拆承重梁,找的装修公司也不敢随便打掉那些钢筋,所以他们去找彝族人打的。 所以这些打掉承重梁的业主确实是明知故犯,漠视法规,太缺乏安全意识了,需要再多的钱来恢复都是应该的,这是咎由自取,但是还有一个细节我们要考证一下,二楼平台开发商到底卖了钱吗?如果真卖了钱是否违规了,是否开发商应当对这些业主打掉承重梁承担一些连带责任呢?那到底开发商对那个平台有没有收钱呢?

在9月5号的暗访当中,我意外得到了答案,我们来听听当时保利叶语物管处装修部的一个工作人员:

保利叶语物管处工作人员:销售与业主是自愿达成的协议, 卖了六、七万块钱。这个平台都没有车位大。他其实不打也可以当花园,但是不打承重梁挡着门,不方便。

蒋玲:是的,不到车位大的一小块空间就卖了六七万,难怪二楼业主要把那个碍手碍脚的地梁打掉。

蒋玲:花了这么多钱,当然希望平台装得更舒适了,但是这也不能无视安全。那开发商有权利对二楼平台收费吗?如果收费是促使2楼业主打掉承重梁的因素之一,那开发商出售平台是否有过错呢?

对此我采访了瑞力恒律师事务所唐海涛律师

唐海涛律师:首先不说取证的问题,原则上物业的公共部位,像这种平台,开发商是不能够独立地把它出售给业主使用的。因为这个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可以单方处置。这个处置行为也是无效的,即使在合同当中写出来也是无效的。 如果这是开发商在楼盘设计的时候,就设计的平台,这个设计平台打算卖,那么最终在销售的时候也确实加了价,把它卖了。那开发商是有连带责任的!如果他不卖,业主根本就不会有权利去用。 业主他自己认为他有权利,因为他花了钱所以他要用嘛。这个事情我个人认为,开发商这种销售行为如果能够证实的话,那他肯定是违规的。虽然物权法规定了,有些公共部位的物理属性是属于单独的,就可以供某些业主单独使用的。

唐海涛律师: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是要在取得其他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那可以让他单独使用。

蒋玲:其实客观的说,开发商没有经过所在单元业主的许可,私自把属于所在单元业主共有的公共平台使用权出售,确实是侵犯了这些业主的利益。 那如果这些业主真的要起诉的话,那恐怕官司也是会赢的。 但关键是这些业主现在最担心的是自己的出入安全,进入大楼入户大厅的安全!那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定这个承重梁和承重墙该怎么使用,有没有执法人员在严格执法?为什么会出现有法不依、禁而不止的现象呢?

加固专家佟老师:其实我们国家也好,成都也好,四川省也好,都发布了很多文件,但是起不到作用。这是什么原因呢?我觉得还是意识问题。

蒋玲:是的,意识问题,这个说到根本了。或许我在做这一期节目的时候,还有许多漠视法规,缺乏安全意识的人正在做这乱敲乱搭、害人害己的事, 那我们如何来防止这种事情一再发生? 不知道收音机前的你有想过吗? 对此,我分别聆听了瑞力恒律师事务所唐律师以及成都市城乡房管局物管处副处长张睿的观点,他们都谈到了同样的一点——加大违法成本。我非常的认同!

瑞力恒律师事务所唐和唐律师:这个问题我认为从三点来说, 第一点就是从物管公司以及业主的层面来说,物管公司应该在装修的业主报装修施工图的时候,就仔细核对业主的装修方案里面有没有对承重墙进行拆改的情况,如果有的话就立即予以制止,不予批准。同时在装修阶段中要实行入户查看,看业主是否有拆除承重墙的行为,发现情况就进行制止。如果物管公司阻止不了,就可以上报相关的房管局等部门来进行阻止。

第二个层面,就是目前我们已有包括四川的多个省市,正在陆续准备出台一些法律法规,管理业主擅自拆改房屋擅自搭建等的行为。如果业主存在私自拆承重墙的行为,那么可以要求水电气主管部门对这户实施断水断电断气,房管部门对其的产权进行查封。在他的违法整改完毕之前,那么水电气不予恢复。并且这个房屋产权予以查封,不得交易、不得抵押、不得过户。

如果业主确实已经实施了一种拆除行为,相关主管部门的阻止行为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下,相邻权人,就是认为楼栋质量安全隐患已经危及到他的居住安全的情况下,他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他限期整改。如果业主不整改,法院可以强制要求他整改。一句话就是防止他人违法,最好的防患于未然的办法,就是加大它的违法成本。

成都市城乡房管局物管处副处长张睿也说到了这一点:

成都市城乡房管局物管处副处长张睿:因为现有的制度上也没有相关的规定,比如说装修,如果是规定了需要设计装修的话,你必须要取得相应关系人的同意。假如物权法有一个规定,说你这个装修的时候,你必须到左邻右舍去告知这个里面最大的利益受损者,或者最大的利益权人。相关联的人应该是相邻业主。我个人认为在西方社会,是不会出现这类问题的,西方社会没有物业,他不会出现这个问题。因为一栋大楼里面,你看有什么物管公司?就是一个守门的,但是业主从来不会打梁,如果有个别人不自觉违反了规定,把承重墙拆了。这个时候, 其他业主绝对不会是想着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来监管这件事。就是一个最简单途径——司法诉讼。法院批准后,马上就强制性执行了。如果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就寸步难行。以后你找工作找不到,买东西贷款贷不到,银行卡也刷不了,你在社会上就是个废人了,这造就了西方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强,因为他的违法成本特别高,所以他一开始他不敢轻易乱动。

张睿副处长:另外,如果动了之后,只要法院判决拿了之后,马上就得要执行。如果他不执行的话,他后面生活就很困难,这是整个社会体系的问题,为什么在我们国家这方面要欠缺一点,是因为第一,我们制度还没有西方完善,第二是我们的人员的素质达不到。

蒋玲:是的,在国家整个诚信体系没有建立,社会制度没有完善之前,以及在我们的国民素质没有提升到一定高度之前,要预防这样的事情发生,提高违法成本肯定是必须的。

那关于保利叶语拆承重墙的事件处理情况究竟怎样了?最新的进展是前天物管公司和房管街道办相关部门专门同三位业主代表进行了沟通。事情在顺利的推进当中,如果方案一旦确定,等敲承重墙的业主的费用一到位,15天就可以完全恢复了。可以预见不久以后,承重梁一定能恢复。为什么?采访当中我从房管部门了解到,如果他们不出钱修复的话,这些业主不仅不能继续装修,而且产权证也可能拿不到,看来教训是惨痛的。

在一次我们行业内部的培训会上,记得白岩松老师说了一句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话,他说要捍卫常识。常识还需要捍卫吗? 细想真的是,我们所处的时代飞速发展,似乎人们接收的信息,一天比10年前一年还多,但整个社会却普遍的缺乏常识。其实有时候我也意识到,有的方面我也缺乏基本的常识,只是经常都不自知。

也许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国家来说,经济能力增强了,但人民的基本素质待提升,而这一切也需要从捍卫常识开始。如果这次报道能让更多的市民提高安全意识,提升法律素养,那我做这次节目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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