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建设方法
(一)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方法
L.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
(1)工艺流程:线铺设顶部龙骨和指骨安装垂直龙骨安装水平龙骨安装石膏板(覆盖面板)石膏板(覆盖面板)饰面工程。
(2)操作要点。
1)放线。根据施工图纸,在隔断上、下基体连接处,按照龙骨的宽度弹线,要求位置准确。
2)安装沿顶龙骨和沿地龙骨。沿弹线位置用射钉将沿顶龙骨与沿地龙骨固定于基体上,射钉的钉距不大于I000mm,要求固定牢固。
3)安装竖向龙骨时:
a.竖向龙骨的间距应满足设计或龙骨生产厂商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当隔墙上设有门(窗)时,竖向龙骨应从门(窗)口向一侧或两侧排列。
b.调整竖向龙骨的垂直度,隔墙两侧竖向龙骨必须与基体连接牢固,除特殊要求外,竖向龙骨两端应与沿顶、沿地龙骨用铆钉固定。
c.竖向龙骨需要截断时,为保证冲孔位置在同一水平线上,应一律从竖向龙骨的上端开始截断。
4)安装横向龙骨时:
a.选用通贯系列的龙骨时,隔墙的高度低于3m时安装一道通贯龙骨;隔墙的高度在3~5m之间时安装两道通贯龙骨;隔墙的高度大于5m时,安装三道通贯龙骨。
b.当石膏板(或其他罩面板)横向接缝不在沿顶、沿地龙骨上时,应加装横向支撑龙骨用以固定板缝。
5)安装石膏板(罩面板)时:
a.石膏板(罩面板)的安装条件是隔墙内其他专业的项目施工完毕,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b.石膏板使用自攻螺钉固定在龙骨上,安装的时候应该从板的中部开始;沿石膏板周边部分的螺钉间距应不大于l00mm,中间部分的螺钉间距应不大于300mm;螺钉与板材边缘的距离应该控制在10~16mm之间;螺帽应埋人板内,但不得损坏纸面,钉眼应用石膏腻子抹平。
c.轻钢龙骨两侧的石膏板应错缝排列,石膏板的下端与地面应留有10~l5mm的缝隙。
(3)质量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一2001)第7.1条和第7.3条规定,如罩面板的材质为石材、金属等饰面板时,还应该同时执行第8章的有关规定。
2.金属饰面板墙面
(1)工艺流程:放线→龙骨定位→龙骨安装→金属面板安装。
(2)操作要点。
1)施工前,先将原墙面灰尘扫尽,在墙面弹出水平线。
2)根据设计图纸确定彩钢板铺设方向和先后顺序,在墙面进行龙骨定位、分格弹线。
3)龙骨安装:
a.龙骨固定件与墙体连接必须牢固,固定件的排布及间距应满足相关技术手册的要求。
b.固定龙骨,龙骨与固定件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c.使用2m的直尺检查龙骨的垂直度,垂直度的偏差应不大于直尺2mm;使用2m的靠尺和塞尺检查龙骨骨架的平整度,平整度的偏差应不大于3mm。
4)金属面板安装:
a.金属面板的安装条件是面板与基体之间其他专业的项目施工完毕,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b.按照有关技术手册安装金属面板,面板与龙骨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3)质量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一2001)第8.1条和第8.2条规定,如金属面板直接固定在轻钢龙骨等骨架上,还应该同时执行第7.1条和第7.3条的有关规定。
3.吊顶(条板或方板)工程
(1)工艺流程:放线→安装主龙骨吊杆→安装主龙骨→安装固定联结件→安装骨架甘安装金属装饰面板。
(2)操作要点。
1)放线:
a.根据设计标高沿墙面和柱面弹出吊顶标高线,弹线应清楚,位置准确,水平允许偏差士5mm。
b.根据施工图纸,在结构顶棚上弹出主龙骨位置线并详细标注出吊挂点的位置。
2)安装主龙骨吊杆:
a.吊杆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在安装前做防锈处理。
b.用膨胀螺栓将吊杆固定到结构顶棚上,固定应结实牢固;吊杆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如无要求时应小于1200mm。
c.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
3)主龙骨安装:
a.主龙骨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如无要求时应小于1200mm。
b.主龙骨安装后,及时校正其位置、标高和起拱高度。
4)次龙骨安装(中或小龙骨)。
5)吊顶骨架的校正与检查:
a.龙骨安装完毕后,全面校正各类龙骨的位置及整体的水平度。
b.检查吊顶骨架,确保牢固可靠。
6)吊顶板安装:吊顶内其他专业的项目施工完毕,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吊顶板的安装作业。
(3)质量标准。暗龙骨吊顶工程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一2001)第6.1条和第6.2条的规定;明龙骨吊顶工程执行第6.1条和第6.3条的规定。
4.玻璃隔断
(1)施工方法。
1)玻璃隔断采用80×40方制作钢架,按现场尺寸下料,制作安装,焊接牢固,采用8×80金属膨胀螺栓固定,矫正水平、垂直后,表面刷防锈漆。
2)隔断采用l2mm铭单片火玻璃,玻璃周边采用白色玻璃胶固定和修饰。
3)角钢钢架上部、下部均间隔1000~1500mm采用L25角钢斜拉支撑,采用8×80金属膨胀螺栓固定。
4)内衬板采用l2mm中密度板,采用自攻钉固定。
5)无框玻璃隔断下部边框饰面采用lmm厚拉丝不锈钢板。
(2)工艺要求。
1)金属结构支架采用电焊焊接。焊接必须牢固,焊缝整齐,不得有裂纹合固体夹杂,不得有松动、虚焊,不得有形状缺陷。
2)金属结构支架制作完成后,采用无损检验办法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定位安装,并经除去锈斑、焊渣等杂物,涂刷红丹防锈漆(或银粉漆)。
3)隔断玻璃垂直方向接缝处均须磨边处理,隔断中部白色玻璃胶不得凸出。
4)玻璃隔断边框饰面必须粘贴平整,不得有凸凹。
(3)质量标准。
l)隔断玻璃:垂直偏差<2mm/2m;平直度<3mm/2m;邻边高差之lmm。
2)隔断边框:垂直偏差<2mm/2m;平直度<2mm/2m;接缝宽度之0.5mm;邻边高差<lmm。
5.涂饰工程(乳胶漆墙面)
(1)工艺流程:基层处理→填补缝隙、局部刮腻子→磨平→第一遍满刮腻子→磨平→第二遍满刮腻子→磨平→打底胶斗第一道涂层→复补腻子→磨平→第二道涂层→局部再找平磨平→第三道涂层(面层)。
(2)基层处理。
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舒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先将抹灰面的灰渣及疙瘩等杂物用铲刀铲除,然后用棕刷将表面灰尘污垢清除干净。表面清扫后,用腻子将墙面麻面、蜂窝、洞眼、残缺处填补好。腻子干透后,先用铲刀将多余腻子铲平,再用1号砂纸打磨平整。石膏板面拼缝一般用纸面胶带贴缝。钉头面刷防锈漆,并用石膏腻子抹平。阴角用腻子嵌满贴上接缝带。对有特殊要求的缝隙、接缝按设计指定的方法处理。
(3)操作要点。
1)第一道满刮腻子及打磨。当室内涂装面较大的缝隙填补平整后,使用批嵌工具满刮乳胶腻子一遍。所有微小砂眼及收缩裂缝均需满刮,以密实、平整、线角棱边整齐为度。同时,应一刮顺一刮的沿着墙面横刮,尽量刮薄厚度1~2mm,不得漏刮,接头不得留搓,主要不要砧污门窗及其他物面。腻子干透后,用1号砂纸裹着平整小木板,将腻子渣及高低不平处打磨平整。注意用力均匀,保护棱角。磨后用棕扫帚清扫干净。
2)第二遍满刮腻子及打磨。第二遍满刮腻子方法同头遍腻子,但要求此遍腻子与前遍腻子刮抹方向垂直,将基层进一步刮满即打磨平整流畅、光滑为止。
3)第一遍乳胶漆。第一遍乳胶漆前必须将基层表面清扫干净,擦净浮灰。涂刷时宜用排笔,涂刷顺序一般是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先横后竖,先边线、棱角、小面,后大面。阴角处不得有残乳胶漆,阳角处不得裹棱。如一次涂刷不能从上到底时,应多层次同时作业,相互配合协作,避免接搓、涂刷重叠现象。独立面每遍应用同一批乳胶漆,并一次完成。
4)复补腻子。第一遍乳胶漆干透后,应普遍检查一遍,如有缺陷应局部复补乳胶漆腻子一遍,并用牛角刮抹,以免损伤乳胶漆漆膜。
5)磨光。复补腻子干透后,应用细砂纸将乳胶漆面打磨平滑,注意用力应轻而匀,且不得磨穿漆膜,磨后将表面清扫干净。
6)第二遍涂刷及其磨光方法与第一遍相同。
7)第三遍乳胶漆采用喷涂。喷枪采用土号喷枪,喷枪压力调节0.3一0.5N/mm2喷嘴与饰面成90°,距离为40~50cm为宜,喷涂时应喷点均匀,移动距离全部适中。喷涂时一般从不显眼的一头开始,逐渐向另一头循序移动,至不显眼处收刷为止,不得出现接搓,结束后,整个表面光滑一致、圆滑细腻,无流坠泛色现象。
8)喷涂时,将墙面所有其他饰面全部用报纸遮盖严实,以免出现污染。
(4)质量标准。乳液型涂料、无机涂料和水溶性涂料等执行GB50210一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10.1条和第10.2条的规定;丙烯酸醋涂料、有机硅丙烯酸涂料等执行第10.1条和第10.3条的规定。
6.地面保温
(1)工艺流程:清扫+铺设地面保温层寸铺设面层+放线+开孔+清扫。
(2)操作要点。
1)根据施工图纸,对机房专用空调区域的地面进行认真清扫。
2)地面刷胶,铺满20mm厚橡塑保温海绵,确保粘结牢固。
3)橡塑海绵粘接缝处,用密封带进行密封处理,防止起尘。
4)橡塑海绵上用0.5mm厚镀锌铁板粘贴,接缝处做压接工艺处理,避免保温效果下降。
5)放线:根据施工图纸,在镀锌铁板的表面上弹出地板支架的位置线,弹线应清楚,位置应准确。
6)用开孔器在地板支架位置,按照支架的底盘直径开孔(尺寸比支架底盘大2~5mm)。对开孔所产生的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
7.活动地板铺设
(1)工艺流程:地面施工+放线斗地面除尘+安装柱脚+调平+安装地板十分项验收。
2)施工工艺。
1)放线:在要铺设架高地板的地面上,根据架高地板的排板图和现场的轴线位置,放出架高地板的地面分格线。
2)基层修补:在排板横竖线交叉位置,即安装底座(支撑脚座)的位置处,为达到满意的支撑效果,可将底层地板磨平或进行填补。
3)基层清理:地面除尘,在开始安装前,用真空吸尘器将底层地面上的所有灰尘、土和施工碎片,全部清除干净。
4)安装支承脚:用粘接剂抹在支撑杆的底座上,并用锚固螺栓将地板支撑脚牢固的安装在底层地板上。
5)调整支撑脚标高:根据地面标高情况,调整支撑脚的高度,采用拧螺纹、套等部分进行升高或降低,达到标高要求,调整好后,在螺纹(或铝柱上)加一个调平螺母和带有防震动移位的调平螺母。
6)饰面板安装:在板面组装四周要画线,使其连接适配,板面与垂直面相接处的缝隙不大于3mm。用便携式抬高器具铺设面板,随安随用真空吸尘器全面清理(包括所安面板、支座的背正面)半块板的切割不要在正在施工的房间内。
7)清理和饰面保护:铺设后的地面,用真空吸尘器全面清扫,然后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用塑料布覆盖严密,防止灰尘的进人和被其他施工人员破坏。
(3)质量标准。执行GB50209一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6.7条的规定。
(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方法
1.成套配电柜和动力、照明配电箱安装
(1)进场手续。配电柜和配电箱运到工地,经工程监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准运人现场进行安装作业。
1)配电柜和配电箱进场验收的文件及记录。
a.礼进场报审表。
b.进场清单。
c.资格文件(出厂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强制认证报告等)。
d.技术资料(如二次接线图等)。
e.开箱记录。
2)配电柜和配电箱允许进场的条件。
a.型号、规格、数量、内部主要器件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
b.资格文件及技术文件完整。
c.内部标识、接线符合规范要求,外观无损坏现象。
(2)进场安装。
1)配电柜和配电箱的基础型钢。
a.基础型钢的制作应牢固可靠,尺寸应与配电柜和配电箱的尺寸相符,并做防锈处理。
b.基础型钢的安装位置应与施工图纸相符,安装应牢固可靠。
c.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d.基础型钢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
2)配电柜和配电箱的就位。
a.配电柜和配电箱与基础型钢用镀锌螺栓连接,防松零件齐全,连接应牢固可靠。
b.配电柜和配电箱安装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c.同规格配电柜和配电箱并列安装时,其水平偏差、盘面偏差和盘间接缝宜参照表1执行。
(3)质量标准。执行GB50303一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6章的规定。
2.电线、电缆导管敷设
(1)进场手续。
1)电线、电缆导管进场验收的文件及记录。
a.进场报审表。
b.进场清单。
c.资格文件(出厂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强制认证报告等)。
d.现场外观检查记录。
2)允许进场的条件。
a.型号、规格、数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
b.资格文件完整。
c.外观无严重损坏现象。
(2)进场施工。
1)电线、电缆导管敷设。
a.根据设计要求,选择施工所用电线、电缆导管。为了便于配管,穿线前应考虑导线的截面、根数和管径是否合适,丁般要求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层)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
b.在下列情况下,须设接线盒,否则应选用大一级直径的线管。
当无弯头时,管子全长在30m。
当用一个弯头时,管子全长在20m处。
当用两个弯头时,管子全长在l2m处。
当用三处弯头时,管子全长在8m处。
垂直敷设的电线保护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设固定导线用的接线盒:管内导线截面为50mm2及以下,长度每超过30m;管内导线截面为7gmm2,长度每超过20m。
c.为了便于穿线,明配时管子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子直径的6倍。管子的弯曲部位不应有皱扁和裂缝现象,扁曲程度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0.1倍。钢管熄弯可采用手动和液压顶管机进行。如果管径较大的,要采用热煤法。
d.线管敷设按设计进行配管,一般从配电箱处开始配至设备,也可由设备处向配电箱处;钢管与配电箱本体、电器具箱盒均连接为一体。配电箱、盒进出线端成排线管的连接,必须按要求保证每根线管口的焊接长度。管迸箱柜必须采用丝扣连接、锁母固定。钢管暗敷墙体时保护层不应小于l5mm。
2)钢管的连接方法。
a.管路连接:采用紧定螺钉连接,每端管口各进管箍的1/2,接头应牢固,紧定螺钉处于可视部位,紧定螺钉的螺帽旋至脱落。
b.管路人箱盒时,"应用爪型根母连接,开孔应齐整,其孔径应与管外径相符,并一管一孔,不得开长孔,管子人箱盒时,管口应齐整,管口进入盒箱内2~3mm。
c.吊顶里的管路,应按明配管路做法,横平竖直,排列整齐,架的管卡应牢固、平整,其固定点与箱盒边缘的距离100~150mm,管路中间距离应符合规范规定。
d.管口均需封闭,以防雨水侵人和其他物品掉人。
3)电线管的固定方法。
a.固定钢管用吊筋固定,吊筋用姻的钢筋,将30×30(mm)的角钢切割厚4cm长小段,一个面钻孔8,另一面与吊筋焊牢。吊筋长度在lm左右(根据现场定),固定管间的距离不应超过2m,吊杆距盒间的距离为0.2m左右。
b.吊顶内敷设金属软管时,长度不得超过lm。
c.敷设于多尘和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3)质量标准。执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一2002)第14章的规定。
3.线槽敷设
(1)进场手续。
1)线槽进场验收的文件及记录。
a.进场报审表。
b.进场清单。
c.资格文件(出厂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强制认证报告等)。
d.现场外观检查记录。
2)允许进场的条件。
a.型号、规格、数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
b.资格文件完整。
c.外观无严重损坏现象。
(2)进场施工。
1)线槽安装应保证外形平直,敷设前应清洗槽内杂物。
2)在同一线槽内的不同供电回路或不同控制回路的导线每隔500mm分别捆扎成束,并加标记或编号以便检修。
3)沿墙垂直安装的线槽每隔1~1.2m用线卡将导线、电缆柬固定于线槽和线槽接线盒上,以免由于导线电缆自重使接线端受力。
4)线槽内电线、电缆总截面积与线槽内横截面积的比值,应遵守国家现行规程(电线总截面积占线槽内横截面积的20%,电话线、电话电缆及同轴电缆总截面积占线槽内横截面积的33%)。
5)金属线槽的外壳仅作承载用,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PE线)用,但应用6mm2编织铜带跨接作等电位连接。
6)线槽内的导线或电缆不得有接头,接头应在接线箱内及分线盒内或出线口内进行。
7)金属线槽的连接不应在穿越楼板或墙壁处进行。
8)线槽通过墙壁或楼板处应按防火规范要求,采用防火绝缘堵料将线槽内和线槽四周空隙封堵。
9)所有螺钉、螺栓等紧固件均采用镀锌标准件,各种现场制作的金属支架、钢件应除锈,刷防锈底漆一道,油漆两道。线槽连接处应平整,并避免紧固件突出损伤导线。
4.电线穿臂和电缆线槽敷线
(1)进场手续。
1)电线进场验收的文件及记录。
a.进场报审表。
b.进场清单。
c.资格文件:(出厂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强制认证报告等)。
d.现场外观检查记录。
2)允许进场的条件。
a.型号、规格、数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
b.资格文件完整。
c.外观无严重损坏现象。
(2)进场施工。
1)电线穿管敷线。
a.电线管内不得有积水及潮气侵入。
b.检查各个管口的护口是否齐全。
c.当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要在穿线的同时往管内吹入适量的滑石粉。
d.两人穿线时,应配合协调、一拉、一送。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必须穿于同一管内,不同回路,不同电压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人同一管内(以下几种情况除外:标称电压为50V以下的回路;同一设备或同一流水作业线设备的电力回路和无特殊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同一花灯的几个回路;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但管内的导线总数不应多于8根)。
e.管内敷设的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低于500V,导线在变形缝处,补偿装置应活动自如,导线应留有一定的余度。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40%。
f.管内穿线时导线的颜色应加以区分,线管管口至配电箱盘总开关;一般干线回路及支路应按要求分色,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N(中性线)为淡蓝色,PE(保护线)为黄绿双色,开关内控制线为白色。
g.穿线前清理管路,穿上引线,将布条的两端牢固绑扎在带线上,两人来回拉动带线,将管内杂物清净。断线应留长度为l5cm。配电箱内导线的预留长度应为配电箱体周长的1/2;导线与带线的绑扎首先将导线前端绝缘层削去,然后将导线的线芯直接插入带线的圈内,并折回压实绑扎牢固,并且带上护口。
h.导线连接时导线的接头不能增加电阻值,受力导线不能降低原机械强度。不能降低原绝缘强度。导线在管内严禁有接头,导线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2)电缆线槽敷线。
a.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根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b.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线做中性线。
c.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d.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2的规定。
e.电缆线芯连接金具,应采用符合标准的连接管和接线端子,其内径应与电缆线芯紧密配合,间隙不应过大,截面宜为线芯的1.2~1.5倍,采用压接时压接钳和模具应符合规定要求。
(3)质量标准。执行GB50303一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5章的规定。
5.灯具、开关、插座安装
(1)进场手续。
1)灯具、开关、插座进场验收的文件及记录。
a.进场报审表。
b.进场清单。
c.资格文件(出厂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强制认证报告等)。
d.现场外观检查记录。
2)允许进场的条件。
a.型号、规格、数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
b.资格文件完整。
c.外观无严重损坏现象。
(2)进场施工。
1)在安装前应对灯位盒、开关盒、插座盒等,预先进行处理(如调正、调平、清扫等),安装时应先检查位置高度与设计要求有无偏差,导线数量是否符合,然后再安装。
2)开关插座安装牢固,位置准确,所装开关插座在任何房间都不应装到门后。开关位置与灯位相对应,同单位工程其饶板式开关的方向一致。
3)同一房间,同一平面高度的插面板应水平,高差小于5mm,插座的接线面对插左零右相上接地。
4)灯具安装距地低于2.4m时,灯具其金属外壳必须进行接地,接地顶棚内的灯具安装时,灯具的灯头引线应用金属软管保护,其保护软管长度不超过一半,调整灯具的边框与顶棚装修直线应平行。
5)所有灯具的支架、吊架、固定点位置的确定必须符合牢固安全、整齐美观的原则。为此,所有支架、吊架、固定点的制作、"选定、位置及安装方式,应依据图纸和现场具体情况会同装饰技术部门协商提出明确方案,报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6)灯具、插座安装牢固端正,位置美观正确。所有吊顶上灯具应排列规律,依据装饰专业图与消防、风口等保持间距,整齐划一,保证有良好的视觉效果,成排安装的灯具中心线仅允许偏差5mm。
7)灯具、配电箱安装完毕后,每条支路进行绝缘摇测,大于0.5MΩ,并做好记录后,方可进行通电试运行。
8)开关、插座的面板应端正、严密并与墙面平;开关位置应与灯位相对应,同一房间内开关方向应一致;同一室内安装的开关、插座高低差不应大于5mm,成排安装高度应一致,高低差不大于2mm。
9)安装要求如下:
a.各种插座、开关等安装牢固,位置准确,接线牢固,标高符合,然后再安装。
b.零线不得进入开关,开关控制应灵活。
c.安装板把开关时,其开关方向应一致,向上为合,向下为关。
d.插座的位置按图中排列,以便维修。
e.插座的接线严格按照左零右火接线方式连接,不得接错。
f.并排排列的强弱电插座间距不得小于500mm。
g.灯具安装均按规定的标准图集进行。
6.电气系统通电检查
将整个电气系统都送上电,动力设备全部打开运转,灯具开关全部处于接通状态后,逐个检查开关、插座、灯具的通电情况,开关切断相线,插座相位正确,灯具都能点亮且接线牢固无误,则通电检查合格并形成记录。
7.电气系统调试方案
(1)电气设备安装工作完成后,对整个电气系统地安装进行调试,调试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层分部位分系统进行。
(2)调试前,先将明显地方贴上送电标志牌,并通知现场各专业施工队。
(3)调试时至少由两位电工一组,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金属梯架下方垫好绝缘垫,方可进行操作。
(三)UPS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1.场地要求
(1)必须对UPS电源主机及蓄电池安装场地的承重结构进行核算,如承重结构无法满足设备安装的要求,建设方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另行进行加固设计,由具备合格资质的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验收合格。
(2)在设备进场前应由厂商工程师对场地环境进行确认(如设备基础型钢的制作与安装、输入输出电缆的敷设等),对没有满足设备安装要求的应进行整改并确保合格。
(3)如果搬运通道的承重结构或空间无法满足设备的要求,应与设备厂商协调,可由厂商工程师将UPS电源主机和蓄电池柜内的组件进行分解,运输就位后再进行组装。
2.进场检验
(1)提交进场报审表。
(2)提交进场设备清单。
(3)提交各类资格文件,如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装配图纸、技术说明书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需要提供产地证明文件或商检部门的检验合格文件等。部分文件在开箱时补充完整。
(4)根据合同和设备装箱清单办理开箱检查并形成文件。
1)设备的型号、规格、性能和技术参数应该满足设计要求。
2)设备随机文件的收集与整理。
3)核对零件、部件、附属材料和专用工具。
4)为避免设备搬运过程中的损伤,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在施工现场办理开箱检查。
3.注意问题
(1)设备的存放。如果UPS设备已经到货,而施工现场尚不具备安装的条件时,应对设备进行妥善的保管。
1)暂不安装的设备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并尽量保持原有包装,如必须开箱验收,应在验收完成后恢复原有包装。放置的时间不能超出规定的保存期。
2)尽量不要将设备长时间放置在室外,暂时放置在室外时,除保持原有包装外,还应采取有效的防水、防潮、防机械伤害等保护措施,并保持干燥通风的环境,必要时应设专人看护。
(2)设备的开箱检查。办理开箱检查时,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代表参加外,厂商代表应在现场参加开箱检查工作。
(3)设备的搬运。设备的垂直与水平运输及就位应使用专业搬运队伍,厂商代表应在现场指导和检查。
(4)设备的安装。
1)机柜是否按相关技术要求固定牢固。
2)机柜内的各种组件、插接板的固定是否牢固。
3)各类线缆的接线是否正确。
4)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对机柜内进行清理,做到干净整洁。
5)按要求固定机柜的各种面板。
6)作业场地的卫生清理。
7)当暂不具备调试条件时,应对设备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5)设备的调试内容。
1)标准测试内容。
a.静态测试。
b.动态测试。
2)常规测试内容。
a.过载测试。
b.升、降压测试。
3)放电测试。
4)异常工况的专项测试。
5)设备监控系统的监控、测量与记录。
4.质量控制文件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
(2)设备、材料进场检(试)验报告。
1)设备、材料进场检(试)验报审表。
2)设备、材料清单。
3)设备、材料资格文件。
(3)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施工记录。
(6)设备运行调试报告。
(7)系统调试报告。
(8)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四)空调系统安装
重点阐述以氟利昂为制冷剂的机房专用恒温恒湿空调机组的安装要求。
1.空调设备基础支架的制作与安装
(1)基础支架的制作。空调设备的基础支架一般采用L5O或L40角钢焊接制作。
2)基础支架的要求。
1)基础支架的制作应满足设计要求。
2)基础支架的焊接必须牢固,防锈处理应满足工艺要求。
3)基础支架与地面固定牢固。
4)基础支架安装的不直度、水平度应满足设备厂商的工艺要求。
5)空调设备室内机的基础支架应有减震措施,一般采用橡胶垫减震。
6)空调设备室外机的基础支架应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混凝土基础表面的平整度、位置、尺寸、标高等均应满足设计要求且质量交接验收必须合格。
2.空调设备的进场验收
(1)提交进场报审表。
(2)提交进场清单。
(3)提交各类资格文件,如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装配图纸、技术说明书等随机文件,迸口设备还需要提供产地证明文件或商检部门的检验合格文件等。部分文件在开箱时补充完整。
(4)根据合同和设备装箱清单办理开箱检查并形成文件。
1)设备的型号、规格、性能和技术参数应该满足设计要求。
2)设备随机文件的收集与整理。
3)核对零件、部件、附属材料和专用工具。
4)为避免设备搬运过程中的损伤,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在施工现场办理开箱检查。
3.空调设备的搬运与就位
(1)建议使用专业搬运队伍。
(2)建议设备进场前尽量避免拆卸设备的外包装箱。
(3)采用吊装的方式。如吊运前必须仔细核实设备的重量,吊运捆扎应稳固,主要承力点应该高于设备的重心,受力点不能造成机组底座扭曲和变形,吊索转折的地方与设备接触的部位,应该采用软质材料作为衬垫。
(4)如采用室外施工电梯或室内货运电梯等垂直运输工具,应先核对运输设备的荷载能力,确保满足设备的重量;在运输的时候应对运输设备采取保护措施,同时在空调设备的四个边角和关键部位采用软质材料作为衬垫。
(5)水平搬运与就位的过程中应保持设备的平衡,避免出现过大的倾斜。
(6)空调设备与基础支架采用地脚螺栓固定,要求固定牢固并有防松动的措施。
(7)空调设备安装的不直度、水平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4.制冷剂管道和管件的安装
(1)制冷剂管道和管件的型号、材质及工作压力等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办理进场手续,提供相关资格文件。
(3)管道、管件安装前应对其内外壁进行清洗,保证内壁清洁、干燥;安装停顿期间应对管道口采取封闭保护措施。
(4)管道的支、吊、托架的形式、位置、间距和管道安装标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支、吊、托架如采用现场制作,应由合格持证焊工进行焊接;支、吊、托架表面的防锈处理应满足型钢支架涂刷工艺的要求,并且安装应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
(5)管道敷设的坡度与坡向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液体管道安装时不应出现向上凸起的弯曲,气体管道安装时不应出现向下凹陷的弯曲;弯管采用热弯或冷弯处理时,其椭圆率不应大于8%;管道接口采用承接式焊接的,承插口的扩口口径略大于插管口径,扩口深度不应小于管径,扩口方向应迎介质流向;吸气管道和排气管道上下平行敷设的时候,吸气管道应安装在排气管道的下方;管道与设备连接时不得强迫对口。
(6)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处应设置钢质保护套管,钢质套管应与墙体饰面或楼板底面平齐,但应比楼层地面高20mm;管道与管套之间应留有l0mm左右的间隙,并用绝热不燃材料填塞紧密;管道的接口不允许设置在套管内,且不允许将套管作为管道的支撑。
(7)管道绝热层的材质、密度、规格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应平整,无裂缝、滑动、松弛现象,搭接处不应有缝隙。
5.制冷系统的吹扫排污
制冷系统的吹扫排污压力为0.60MPa;介质可采用干燥压缩空气或惰性气体,用浅色布检查,5min内无污物为合格。系统吹扫干净后,应将系统中阀门的阀芯拆下清洗干净。
6.制冷系统的气密性试验
制冷剂为R22的低压系统的压力为1.20MPa,高压系统的压力为1.80MPa;介质可采用干燥压缩空气或惰性气体;试验时间为24h,其中前6h检查压力下降不应大于0.03MPa,后18h扣除环境温度变化而引起的误差外压力应没有变化。
7.真空试验的剩余压力
真空试验的剩余压力应不高于5332.88Pa,保持24h,系统压力回升不应大于533.28Pa汞柱。
8.制冷剂的冲注
在对系统冲注制冷剂时,应首先加压到0.20~0.30MPa,经卤素检漏仪器检查无渗漏后再按技术文件继续冲注;在冲注时应防止吸人空气和杂质;严禁用高于40℃的温水或其他方法对钢瓶进行加热。
9.空调工程的水系统
(1)空调工程的水系统应按设计图纸施工,所选用的管道、管件和阀门的型号、规格、材质及连接形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施工过程中对设计的修改应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2)管道安装前必须将管道内的污垢、杂物及锈蚀等清除干净,在安装中断期间或安装完毕验收前,应对敞开的管口采取临时封闭措施。
(3)镀锌钢管的管道应采用螺纹连接,螺纹应规整,断丝或缺丝不大于螺纹全扣数10%,连接必须牢固,被破坏的镀锌层和裸露的螺纹应做防腐处理;有机材料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
(4)管道安装的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冷凝水的水平管应坡向排水口,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其坡度大于或等于8%。。
(5)管径小于或等于50mm的管道一般应采用截止阀,管径大于50mm的管道应采用闸阀。各类阀门均应安装在易于维修的位置。
(6)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处应设置钢质保护套管,钢质套管应与墙体饰面或楼板底面平齐,但应比楼层地面高20mm;管道与管套之间应留有l0mm左右的间隙,并用绝热不燃材料填塞紧密;管道的接口不允许设置在套管内,且不允许将套管作为管道的支撑。
(7)加湿器的给水管道在与设备连接前应对管道进行冲洗和排污处理,检测方式为目测,当管道排水口的水色与透明度和进水口对比相近,且没有杂物时,方可进行连接。所有管道与设备都应该采用弹性连接,不得强行对口连接,连接应牢固,不应有瘪管和强扭。
(8)管道的支、吊、托架的形式、位置、间距和管道安装标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支、吊、托架如采用现场制作,应由合格持证焊工进行焊接;支、吊、托架表面的防锈处理应满足型钢支架涂刷工艺的要求,并且安装应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
(9)管道绝热材料的材质、规格及防火性能必须满足设计和防火要求;阀门及可拆卸部件的两侧必须留出空隙,采用相同的材料单独进行处理;绝热层的端部和收头的部位必须密封处理,交接处应严密无缝隙;绝热层应敷设均匀平整,绑扎牢固。
(10)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试验。加湿器的给水管道试验压力不应小于0.60MPa,不大于l.00MPa,一般为工作压力的1.50倍,在l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将试验压力调至工作压力,以不渗漏为合格;冷凝水管道采用充水试验,无渗漏为合格。
10.质量控制文件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
(2)设备、材料进场检(试)验报告。
1)设备、材料进场检(试)验报审表。
2)设备、材料清单b
3)设备、材料资格文件。
(3)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4)管道强度试验记录。
(5)管道严密性试验记录。
(6)施工记录。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制冷设备运行调试报告。
(9)通风、空调系统调试报告。
(10)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二、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施工应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的要求,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
(2)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工程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并验收合格。
(3)完整并经过核定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4)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自行检查评定应合格。
(5)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关安全和功能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GB50300一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4章和附录B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依次进行。
(二)工程验收的程序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工作应按下列程序依次进行。
1.竣工验收准备阶段
(1)工程质量自检。
(2)竣工验收准备。
(3)编制竣工验收计划。
(4)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2.竣工验收阶段
(1)竣工资料审核与验收。
(2)组织现场验收。
(3)签署竣工验收记录。
(三)工程验收的组织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准备阶段的工作。
(2)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竣工验收阶段的工作: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3)工程竣工验收参加单位:
1)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2)设计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3)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技术和质量负责人。
4)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
5)相关单位的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四)工程验收的依据
(1)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2)工程施工合同。
(3)设备、系统的技术说明书。
(4)图纸变更记录。
(5)本标准及相关专业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
(五)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判定
工程质量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项目所含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和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可靠完整。
(3)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可靠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或合同约定功能项目的检查应符合要求。
(4)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六)其他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向建设单位负责人办理工程移交。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需要具备的表格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室内装饰装修)、隐蔽工程(系统封闭)检查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记录、电子信息机房综合测试报告(温度/相对湿度/照度/噪声/尘埃/风速/系统电阻/静电/供电)、信息系统机房安全检查、工程施工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