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个月,石家庄市闵阳女士一直在考虑为新房安装橱柜的事情。由于销售方没有“按时订货”,原定1月5日的橱柜直到4月10日才安装完毕。
杨女士与销售方协商赔偿事宜,双方在违约时间的计算上出现了分歧。杨女士认为违约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安装日期起到实际安装完毕的时间止,而销售方则认为应截止到实际开始安装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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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橱柜遇到问题一箩筐
据杨女士介绍,2016 年11月下旬,她在红星美凯龙方北店通过一家橱柜销售中心购买了一套金牌橱柜,当时向该销售中心付清了1.4 万元全款,并签订了合同。双方约定于2017年1 月5 日安装。然而一直等到今年1 月中旬,杨女士也没有等到橱柜送货安装的消息。她只好打电话询问,销售中心售后人员称,因为公司下单晚了,因此未能如期送货。
杨女士只能继续等待。3月初,终于等来了第一次送货。杨女士查看之后却发现,送来的物料里有两块板子开裂了,另外还有一种使用特殊工艺处理的板子没到货,经查询,这种板子销售方根本没下单。又等了半个月,橱柜终于开始安装了,但这种板子始终没到货,最后安装师傅只好找了块其他的板子打孔后使用。
谁知在安装过程中,杨女士又发现,原定赠的水盆也没有到货,原因也是该销售中心“没有下单”。追单后继续等待,几经周折,等到橱柜全部装完时,已经是4 月10 日了。
说好的赔偿又变卦了
本该1 月装好的橱柜,拖到4 月才装完,杨女士自然不满意。由于当初购买橱柜时并没有把钱交到商场,而是直接交给了该销售中心,杨女士直接找到销售中心讨说法。
杨女士认为,安装延期的责任完全在销售方。根据每日赔偿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标准,按延期90 天计算,赔偿金额大约要3780 元。此外,因为部分材料不能及时到货,导致安装没能一次完成,杨女士为此请了几次假,再加上因为安装延期导致自己不能如期搬入新房,又增加了租房的费用。因此,杨女士主张销售方应赔偿自己违约金、误工费、租房费等共7000 多元。
“后来那家公司的老板也到我家去了。”杨女士说,考虑到对方言辞很诚恳,她决定退一步,将赔偿金额从7000 多元降到5000 元现金,最后又改为2000元现金加3000 元实物。
杨女士说,没想到前两天商家又找来说,3000 元的实物必须要是他们指定的定制类产品,而且要提前报备。“他们定制的东西我都用不到,我不能同意。”
违约时间应该怎么算
记者联系到了销售方石家庄市裕华方大橱柜销售中心,据负责此事的王先生说,杨女士的橱柜没能按时装好,确实是因为他们的原因,物流有损坏,设计也有问题。但延期的时间应该是从1 月5 日至3 月初开始安装时止,并且其间因为春节假期,工厂物流都停工,这段时间也应扣除。如此计算,赔偿金额只有不到2000 元。他们提出的2000元现金加3000 元的定制产品的赔偿方案已经很为顾客着想了。“其实原厂家已经和我们终止合作了,但因为合同是我们签的,所以我们还会负责售后事宜。”王先生说。
但杨女士对这一说法并不认可。她认为违约金的计算应从1 月5 日到4 月10 日安装完毕,而且是因为商家的原因延期才导致中间出现了春节假期,所以假期那几天也不应该扣除在外。
商场将协助消费者维权
关于违约时间的计算,消费者杨女士和销售方各执一词。那么违约时间到底该怎么计算呢?
记者联系到了红星美凯龙方北店的售后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谷女士对此事进行核实后回复记者,关于违约时间的计算,按国家规定,只有出现不可抗力才需要扣除,节假日是计算在违约时间内、默认赔偿的。违约的截止时间也应以橱柜最后安装完毕的时间为准,而不是开始安装的时间。
谷女士说,杨女士因为没有把钱交到商场,所以一直没有向商场反映此事。其实,即使橱柜的款项是直接交给店面的,但只要是在商场内发生的真实有效的交易行为,商场就一定会帮助顾客处理售后纠纷,维护顾客的权益。接下来,红星美凯龙商场的工作人员会与杨女士取得联系,由专人负责此事,并全程跟踪,帮助她维权。
谷女士建议,消费者在交易时尽量还是通过商场来进行,这样出现问题方便维权。
(燕赵都市报 记者 卢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