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的资质可以分为一级二级,申请装饰公司资质的企业需要提供一定的资料。
企业申请资格,必须提供以下附件资料。
1、整合信息。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施工企业资格证书正面、复印件;
公司章程;
近三年建筑业统计报告;
最近三年被审计企业的财务报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用文件、身份证;
企业管理者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书及相关素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成果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
(一)如有设备、工厂等要求,应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工厂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及按照相关资格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复印件。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企业可不提供上述第⑵、⑷、⑸、⑼款所列资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申请特级资质的企业提供的材料按照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有关规定执行。
附上企业办理装饰二级的条件: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方可办理装饰二级资质。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
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
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装饰二级资质要求,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
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
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方可办理装饰二级资质。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
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