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部分村干部私自接触路灯电表占用‘三方’的问题,区电力部门正在进行全面调查,从源头上进行规范,防止村集体资金被占用。
”9月8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岐岭镇,针对路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回访。对村级路灯使用情况进行规范,源于一次村级延伸巡察。
“我经常看到有村干部私接电表,而且生活用电很浪费,你们要去查一查。”此前,区委巡察组入驻岐岭镇开展村级延伸巡察,该镇培上村村民老王来反映情况。
巡察组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镇财政所查看相关村的财务报销账目。
“这个村怎么报支了20多笔私人电费?”在查看账目过程中,这些异常的电费报销凭证引起工作人员注意,而且这个村就是老王反映的培上村。
带着这一疑问,工作人员找来该村报账员张某核实情况。
“村里路灯的电表挂靠在邻近村民户头,财务报销就体现为私人电费。”张某向巡察组解释说。
“路灯?请带我们去现场查看下。”听到去查看,张某的神色顿时紧张起来。
根据现场核查,该村路灯用电确实有挂靠邻近村民户头现象,但线路复杂,仅凭肉眼观察无法分清村民是否有私拉乱接现象。
“如何寻找突破口呢?”当晚,工作人员连夜将该村路灯电费按户头数据统计出来,发现部分户头的各月电费很不均衡,其中有一个路灯电费集中在4至9月份,单月电费差距上千元。
“按常理,路灯电费一般是每个月均衡的,除非是私人在夏季使用空调时才会出现这么大的差异。”工作人员推测。
根据这一思路,工作人员要求岐岭镇党委协调当地供电所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援,一同前往该村,彻查路灯电费存在的问题。
最终调查发现,村委会主任王某利用5户村民的电费发票报销,套取资金,与村党支部书记私分。
针对这起典型侵害集体“三资”案件,巡察组决定推动对岐岭镇其他村进行排查。
经排查,工作人员陆续发现该镇新村村委会主任廖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其弟弟的乌鸡孵化厂线路接入路灯,并在村账上报支电费4020元。湖河村村委会原主任吕某某长期在村账上报支其家庭用电,并将其丈夫承包管理的烤烟烤房电费在村账上报支。个别村还利用在当地供电所营业厅打印电费收据后,又可在网络上重打正式发票的漏洞,将两种票据在村账上报支,部分月份电费重叠,由于电费未实行银行托收,所报资金被经办人侵占。
目前,根据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永定区纪委监委责成岐岭镇纪委对涉案的3名村干部进行立案调查,违规报支的电费3.5万余元已及时追回。(通讯员 王平 苏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