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计划应包括:
(1)工程平面图等竣工图。
(2)建筑竣工图、幕墙竣工图。
(3)结构竣工图、钢结构竣工图。
(4)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竣工图。
(5)建筑电气竣工图。
(6)燃气竣工图。
(7)智能建筑竣工图(综合布线、保安监控、电视天线、火灾报警、气体灭火等)。
(8)通风空调竣工图。
(9)地上部分的道路、绿化、庭院照明、喷泉、喷灌等竣工图。
(10)地下部分的各种市政、电力、电信管线等竣工图。
2、编制要求
(1)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图签附近空白处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2)一般性图纸变更,编制单位可根据设计变更依据,在施工图上直接改绘,并加盖及签署竣工图章。
(3)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超过40%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的图纸必须有图名和图号,图号可按原图编号。
(4)竣工图编制单位应按照国家建筑制图规范要求绘制竣工图,使用绘图笔或签字笔及不褪色的绘图墨水。
(5)文字应采用仿宋字体,大小应协调,严禁有错、别、草字。
(6)划线应使用绘图工具,不得徒手绘制。
3、竣工图章
(1)竣工图章内容、尺寸如图1。
图1 竣工图章示例
(2)所有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签署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中签名必须齐全,不得代签。
(3)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4)图纸折叠前应按裁图线裁剪整齐,其图纸幅面应符合图2的规定。
图2 图纸幅面
4、施工蓝图改绘竣工图方法
在施工蓝图上一般采用杠(划)改、叉改法,局部修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绘出更改内容,所有变更处都必须引划索引线并注明更改依据。在施工图上改绘,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抹、刀刮、补贴等方法修改图纸。
1.取消的内容
(1)尺寸、门窗型号、设备型号、灯具型号、钢筋型号和数量、注解说明等数字、文字、符号的取消,可采用杠改法。即将取消的数字、文字、符号等用横杠杠掉(不得涂抹),从修改的位置引出带箭头的索引线,在索引线上注明修改依据,即"见×号洽商×条",也可注明"见×年×月×日洽商×条"。
(2)隔墙、门窗、钢筋、灯具、设备等取消,可用叉改法。即在图上将取消的部分打"×",在图上描绘取消的部分较长时,可视情况打几个"×",达到表示清楚为准。并从图上修改处见箭头索引线引出,注明修改依据。
2.增加的内容
(1)在建筑物某一部位增加隔墙、门窗、灯具、设备、钢筋等,均应在图上的实际位置用规范制图方法绘出,并注明修改依据。
(2)如增加的内容在原位置绘不清楚时,应在本图适当位置(空白处)按需要补绘大样图,并保证准确清楚,如本图上无位置可绘时,应另用硫酸纸绘补图并晒成蓝图或用绘图仪绘制白图后附在本专业图纸之后。注意在原修改位置和补绘图纸上均应注明修改依据,补图要有图名和图号。
3.内容变更
(1)数字、符号、文字的变更,可在图上用杠改法将取消的内容杠去,在其附近空白处增加更正后的内容,并注明修改依据。
(2)设备配置位置,灯具、开关型号等变更引起的改变;墙、板、内外装修等变化均应在原图上改绘。
(3)当图纸某部位变化较大、或在原位置上改绘有困难,或改绘后杂乱无章,可以采用以下办法改绘。
1)画大样改绘:在原图上标出应修改部位的范围,后在须要修改的图纸上绘出修改部位的大样图,并在原图改绘范围和改绘的大样图处注明修改依据。
2)另绘补图修改:如原图纸无空白处,可把应改绘的部位绘制硫酸纸补图晒成蓝图后,作为竣工图纸,补在本专业图纸之后。具体做法为:在原图纸上画出修改范围,并注明修改依据和见某图(图号)及大样图名;在补图上注明图号和图名,并注明是某图(图号)某部位的补图和修改依据。
3)个别蓝图需重新绘制竣工图:如果某张图纸修改不能在原蓝图上修改清楚,应重新绘制整张图作为竣工图。重绘的图纸应按国家制图标准和绘制竣工图的规定制图。
4.加写说明
凡设计变更、洽商的内容应当在竣工图上修改的,均应用绘图方法改绘在蓝图上,不再加写说明。如果修改后的图纸仍然有内容无法表示清楚,可用精炼的语言适当加以说明:
(1)图上某一种设备、门窗等型号的改变,涉及到多处修改时,要对所有涉及到的地方全部加以改绘,其修改依据可标注在一个修改处,但需在此处做简单说明。
(2)钢筋的代换,混凝土强度等级改变,墙、板、内外装修材料的变化,由建设单位自理的部分等在图上修改难以用作图方法表达清楚时,可加注或用索引的形式加以说明。
(3)凡涉及到说明类型的洽商,应在相应的图纸上使用设计规范用语反映洽商内容。
5.注意事项
(1)施工图纸目录必须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归档。凡有作废、补充、增加和修改的图纸,均应在施工图目录上标注清楚。即作废的图纸在目录上扛掉,补充的图纸在目录上列出图名、图号。
(2)如某施工图改变量大,设计单位重新绘制了修改图的,应以修改图代替原图,原图不再归档。
(3)凡是洽商图作为竣工图,必须进行必要的制作。
(4)某一条洽商可能涉及到两张或两张以上图纸,凡涉及到的图纸和部位均应按规定修改,不能只改其一,不改其二。一个高标的变动,可能在平、立、剖、局部大样图上都要涉及到,均应改正。
(5)不允许将洽商的附图原封不动的贴在或附在竣工图上作为修改,也不允许将洽商的内容抄在蓝图上作为修改。凡修改的内容均应改绘在蓝图上或做补图附在图纸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