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金者的能力。
(d)购置、建造、重建、维修住宅
(五)具有购买、建设、改造、自住维修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中心规定的关于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条件。贷款申请人必须建立12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正常缴纳12个月以上(包括每月连续存款、预付、补充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处于存款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