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局天津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禁止天津市建设区内烈性犬种类的通知。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个人健康和安全,有效减少毒狗伤人、扰民的现象,根据《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共同明确天津市建设区内的不毒种类,现公告如下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种:
藏獒、小霸王狗、斗牛獒狗、卡斯罗狗(也叫意大利凯恩凯尔索狗)、罗威纳狗(罗比路、罗特威勒)、新波利顿獒狗(意大利马斯蒂夫狗、拿破仑马斯蒂夫狗)、波尔多马斯蒂夫狗(法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8月8日
禁养烈性犬种类↓↓
编辑:滨海视窗 来源:滨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