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
身边养狗的朋友也多了起来
对狗的管理问题进一步跟进。
10月10日广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发布
(以下简称《修订草案》)
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未使用的狗绳导致狗受伤的情况。
对养犬征收1万韩元罚款的规定将增加
至于人们的普遍关注。
养犬登记费征收标准目前尚未调整!
我还需要知道什么?
我们一起下车吧~
未使用的狗绳只会伤人,可以没收一条狗。
修订已有10年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
《修订草案》表示法
没有申请养犬登记的人。
公安机关向现场下达登记命令
单位每条狗罚款5000元
个人处的每个狗罚款2000元
拒绝注册,没收狗!
次航班
如果没有申请《修订草案》个注册。
处罚标准没有变化
但是,登记处理期限是命令的。
此前规定的“三天内”改为“现场处理”
近年来,恶犬受伤事件频发
增加《修订草案》
对未使用的狗绳造成的狗受伤行为的处罚规定。
不做
“如果带狗只进行野外活动,不使用牵绳牵引,或不遵守本条例其他规定,导致狗只伤害他人,公安机关可以没收狗只,对养犬人处以1万元罚款。
养犬人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物管不登记养犬 住户或被罚款
对于公众呼声较高的调整养犬管理费征收标准
《修订草案》并未作出调整
仍为“每只犬第一年500元,第二年起每年300元”
但增加了一句规定
即“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征收标准”
对于许多人关心的养犬数量问题
《修订草案》仍保留了每户一只的数量限制
规定“严格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
若超过规定数量养犬的
由公安机关没收超养犬只
每超养一只处2000元罚款
此外,《修订草案》增加规定表示
物业服务企业未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
养犬住户进行记录并报告的
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
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欢迎市民朋友们提意见建议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表示,欢迎广大市民、市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各界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7日。
具体途径如下: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
邮编:510030
传真:020-83232847
电子信箱:gzrdns@163.com
联系电话:020-83232747
看了这么多
大家是不是开始着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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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输入姓名及身份证,点击“下一步”
5、查看办理须知,勾选“我已阅读该办理须知”
点击“填写信息”进入下一步
6、养犬人信息填写
填写养犬人基本信息,并通过实名认证
7、犬只信息填写:填写犬只基本信息并上传犬只侧面全身照
8、信息确定:确认填写信息与上传图片,并提交审核,审核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9、查询办理情况:输入养犬人姓名与身份证查询审核结果
10、审核通过:支付犬只准养证费用,首年为500元/只,次年起300元/只。支付后选择领取方式,可到政务中心领取或选择邮寄领取
11、登记成功:输入养犬人信息查询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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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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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本地宝
▌编辑:柯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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