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禁止天津市建设区内烈性犬种类的通知。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健康和安全,有效减少毒狗伤人、扰民的现象,根据《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共同明确天津市建设区内的不毒种类,现公告如下
禁止饲养的独犬种:西藏獒犬、恶疾犬、斗牛獒犬、卡斯罗犬(又称意大利凯恩凯尔索犬)、罗维娜犬(罗维罗犬、罗特威勒犬)、新波利顿獒犬(意大利马斯蒂夫犬、拿破仑马斯蒂夫犬)、波尔多马斯蒂夫犬被称为非洲狮子狗)魏玛猎犬(被称为魏玛沃思猎犬)、日本土佐犬、杜宾犬、小头犬、斯坦福斗牛犬、比特犬、韩国斗士犬、英国斗牛犬、美国斗牛犬等,以及具有这种狗血统的杂种狗。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8月8日
禁养烈性犬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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