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市九平江一号附近,家里养的家猫深夜被棍棒打死,引起了邻居之间的矛盾。
在一段9月3日的视频监控中,凌晨时分,一名男子拿着手电筒走到两只小猫跟前,将手中的棍棒对准两只猫挥了下去,其中一只猫被击中后狂窜乱跳,另一只猫也炸开毛,似乎被吓了一跳。
事发小区的居民表示,被打的两只猫都是家猫,属于一位姓李的女士。
李女士解释称,被打猫的确是自己的宠物,猫妈妈日常会带着刚出生的小猫在家门口附近转悠,但通常很快就会回去。
并且也有其他居民表示,小猫们本身很亲人、很乖巧,在面对棍棒时都没有躲开,被铁棍击打后猫妈妈已经过世。
很快,零距离记者找到了视频中棍打小猫的男子,在采访中一位自称李女士邻居的女子站了出来,称打猫男子是自家亲戚。
女子表示,她是两个月前刚刚搬到该小区,自家老人、孩子以及那位打猫的男亲戚,大伙都被李女士养的猫抓挠过,猫妈妈为护小猫甚至咬伤过她的孙子。
对于这样的说法,猫主人李女士表示无法认同,按照正常逻辑,如果家养的猫咬伤、挠伤周围人,应该直接找主人商议赔偿,而隔壁这位新邻居从来没有找过李女士,就私自“处置”了李女士的家养猫,这种做法显然不合理。
对此,律师表示,家养猫在法律上定性为私人所有的财物,《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害他人财物属于寻衅滋事行为,如果动物价值超过5000元,就可能触犯《刑法》。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虞立峰律师介绍,故意毁坏财物罪,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如果行为人多次采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行为还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来源:南京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