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的评论家和回归。
据封面新闻报道,11月19日,武汉36岁女子卢晓琳坠落后的第七天,小区里数百名业主自发地在草地上铺满鲜花哀悼。
业主们前来悼念的同时,以此表达对小区里狗扰民问题的不满。据悉,卢孝林出事前多次在业主群反映,因被宠物狗追逐与几名狗主人口角,之后矛盾冲突两个多月,曾被对方围堵辱骂棍打,她曾购买打狗棍反击,并留言要“以命相抗”。
卢孝林出事前一天在业主群留言
因遛狗不拴绳所引发的冲突,发生过太多,近期安阳“狗咬人”事件就闹得沸沸扬扬。但是直接发展到当事一方“以命相抗”的地步,在骇人听闻的同时,也促人反思。
事实上,关于遛狗必须拴绳的问题,早已经讨论了很多年。前些年,各地基本上都陆陆续续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今年5月1日,新修订并正式实施的《动物防疫法》更是明确,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具体到武汉,《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在2019年就增加了狗患治理规定,明确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类似的规定,在《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中也很明确。
可以说,“遛狗必须拴绳,拴绳才能遛狗”,早就应该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样,不仅成为法律法规层面的基本标准,也成为养狗居民的生活常识和文明素养。但是很遗憾,现实中我们依然会经常看到不少“野遛”,即使对他人造成了惊扰甚至伤害,依然我行我素。
那么,对于这部分人群,该怎么办?其实也早已有了答案。比如,《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违规者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等;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还将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但这次,报道呈现给我们的情况却是,遛狗不拴绳和扰民的问题,在这个小区积弊已久,一些小区居民为了避狗甚至“绕道走”,这就令人哭笑不得了:何以破坏秩序、违反规定的人肆无忌惮,受到干扰和伤害的人避之不及?这或许说明,那些规定并没有严格落实,相应的处罚和治理并没有执行到位。
目前,卢孝林家属已经报案,在警方给出调查结论前,尚不能断言女子的死都是因为“遛狗冲突”,或者说百分百与其关联。但是这么多居民用自己的献花行动、群聊天截图的“证据”、口耳相传的评议,至少告诉了我们压死骆驼的其中一根稻草,那些事件发展的纹路令人唏嘘,也让人愤懑。
这个小区的“遛狗不栓绳”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了,发生冲突和纠纷也不是一起两起了,一直都得不到解决,到底卡在哪里?出现了哪些不足和漏洞?物业和其他管理者有没有处理到位?仅仅是囿于一些遛狗者的素质太过低下吗?
卢孝林的离开,留下的不应该是一串串问号,而应是一个个答案。
责任编辑:王磊 图片编辑:陈飞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