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嘉兴的郑阿姨向媒体反映, 称自己在5月29号给女儿定了一辆保时捷,但是车辆的交车日期却一再延迟,5月份定的车居然要等到明年1月份才能提。此外,郑阿姨还提到合同里面的个别条款存在不合理的情况。
郑阿姨表示,当天来4S店买车的时候,4S店销售人员表示车辆在9月份可以提车,因为自己女儿是9月8日生日。然而,后来4S店销售人员又改口称尽量9月份交车,最迟10月份也可以交车。
从郑阿姨提供的汽车销售合同上可以看到,这辆保时捷Macan总价57万元左右,已支付了10万元定金,合同显示交付时间预计2021年10月30日。
虽然合同上写的是10月底提车,但是实际上要等到明年1月份才能提车,对此珍阿姨表示无法接受。
针对为何推迟这么久的原因,嘉兴保时捷中心的邵经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整个市场环境就是这样,因为缺芯片、疫情的影响,前段时间德国还发大水,工厂被冲掉了。
另外,邵经理也表示,销售合同也写明交付时间仅为预计时间,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只能供顾客参考,顾客对该情况予以理解及接受。如果延迟交付,4S店说明非自身原因后,可获得不超过两个月的宽限期,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的更长的宽限期。如果4S店由于自身原因延迟交车,每逾期一天需要赔已付车款的万分之五给到顾客。
对于邵经理的解释,郑阿姨表示,现在就要求按照这个定金法则的做法,如果违约就按照退一赔一进行赔付。
另外,郑阿姨还提到,这份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例如4S店延迟交车,顾客就要理解和接受,还需要宽限两个月,即是最后逾期,每逾期一天也仅支付10万元定金的万分之五,这个代价太小。反过来,合同又加重了顾客的违约责任,如果由于顾客个人原因取消合同的,定金就不予退还。
郑阿姨称:“定金给你,假如我车子不要,我违约,我这个十万块钱拿不回来;你这个10月份要交车,现在你生产都没有在那里生产,难道不是你违约,你违约就要给我。
最后,4S店针对此事提出两种方案,一是退还郑阿姨定金,也不做现金补偿,还额外赠送车衣;二是如果郑阿姨还需要购买新款车可以优惠两个点,但提车时间依旧没有办法给到保证。对于这两个方案郑阿姨母女均表示不能接受,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