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emy Clarkson
翻译:张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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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装革履的政府官员、保险公司大佬还有警察都认为开快车的年轻人是危害最大的马路杀手。
这种危害被思想无限放大,相应的惩罚也严酷到令人发指。开车太快的话,哪怕就一会儿,都会被吊销驾照。然后,你的工作前程就都会付诸东流,某天你回到家就会发现你老婆正在跟一个驾照没被吊销的人滚床单。
就算偷一辆车,惩罚也不过是被送到红海做几回水肺潜泳。但是开快车被抓的话,一辈子就玩完了。
然而,我从没觉得年轻人开快车给我造成过什么困扰。一眨眼功夫,你就看不见他们了,只剩下他们烧胎留下的一阵浓烟,关我什么事?烧的又不是我的胎。
到目前为止,我在路上最烦也是最怕遇见的车就是日产阳光。它们简直是长着轮子的杀人魔鬼。如果把各种车辆比作纽约市各个区的话,阳光就是周六凌晨两点的黑人住宅区。
任何对汽车不感兴趣的人都成不了好司机。而最能体现一个人对汽车缺乏兴趣的方式就是买阳光,开阳光,或者不管怎样跟日产阳光沾上边儿。
阳光车看起来很蠢,操控像是手推车一样垃圾,又慢,又不经济,还不便宜,可恨的是消费者协会说这车几乎不会坏。
所以老年人喜欢买,然后像是时光回到了1947年一样在街上晃悠。他们搞不懂环岛,不会上高速,弄不清分流车道还有自控人行通道(行人过马路时可自行按交通灯使车停下),基本就是一塌糊涂。至少大多数时候还不会逆行,我已经谢天谢地了。
如果你不幸跟在了一辆阳光后面,你可能会觉得司机是故意挡你的道儿,他不停地来回晃,无缘无故的刹车,其实他们通常不是故意的。
首先,司机的身体因为饱受骨质疏松的折磨,已经缩成了一团,连前方的路都看不清了,更别提车后的情况了。
其次,他会觉得,车后怎么会有其他车呢,他的思想还停留在1947年呢,那时路上车真的不多。
不管怎么样吧,如果老天显灵真让他发现他车后有30英里的车队都因为他时速只有20英里而堵着,所有年轻司机都气得咬牙切齿,这时你得想到,他可是《which?》(英国消费者杂志)读者,也是有脾气的。原来你不停地尝试超车时他可能是无意间挡的道,现在,他会故意挡道的。
上周,我跟在一辆阳光后面跑了15英里,在全世界那么多地方,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骇人的驾驶方式。
最后,我实在是受不了了,然后做了可能是我这辈子最愚蠢的一件事,我挂到一档,在一个急弯迅速超了过去,之间还咆哮着摆了个胜利的手势。
如果我撞车了,所有的法律都会对我不利,那老头子会向所有听他说话的人解释到:我时速20英里正好端端地开着呢,这辆又大又嚣张的捷豹突然从我旁边窜了过去,都是他的错,他得负责。
从那次开始,我越来越关注日产阳光,在遇见的所有阳光中,他们不仅仅是驾驶风格堪忧,甚至让我觉得这司机是不是瞎子,要不就是疯子,要不就是行尸走肉。
如果他们打转向灯了,也是胡乱打的。我见过一辆阳光在伦敦公园路打右转向,结果左转进了另一条路。他们见红灯也会停车,但如果是老款阳光,他很可能就停在中间道上,然后在没有任何警示的情况下就突然开门出来一个醉汉。
最可恨的是,当他们准备从一条岔路转进主路时,司机会非得等到主路上几公里内都没车的时候才会一下子冲进去。
问题是在路口等太久不违法呀。你可以举报他们:“开车不够小心”,可我认识的交警告诉我,你几乎不可能从法律上证明这一点。
我在疑惑是不是有必要制定一些新法律。比如“严禁受过Clement Attlee(1945-1951年任英国首相)影响的人开车”。但还不如直接禁止日产阳光车上路来的干脆。
现在,如果你在路上看见阳光了,我敢打包票他会做出一些奇怪的驾驶行为,你可得做好心理准备。
可是,如果阳光车真的被禁了,这些坏司机就会换开其他车型,比如宝腾,卡罗拉和罗孚200。这样的话隐蔽性更强,更不容易被发现了,等到出事就为时已晚了。
所以,我觉得还是保持现在的状态吧,所有这些无可救药的司机都接着开阳光,但为了让他们更显眼更容易识别,全部阳光车都给喷成鲜艳的黄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