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拥有的邹平县恒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项目进行处置,债权总额人民币3969.31万元,其中本金2599.40万元、利息1369.91万元(利息计算截至2018年8月31日,之后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抵押物为邹平县恒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置于2009年—2011年的机器设备,为皮棉打包设备、轧花机等籽棉加工成皮棉的成套设备,抵押担保金额400万元。2014年1月13日在邹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4第0016号。
保证人为山东金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张红梅、孙凡汝。
2016年7月原贷款行对抵押债权400万元向邹平县人民法院起诉,2016年10月10日,邹平县法院作出(2016)鲁1626民初27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胜诉,对抵押机器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
详情请见我公司网站)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4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彦东
联系电话:0531—82079610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邮编:2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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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