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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重卡德龙拉土车」陕西德龙重卡能拉多少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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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

D410000201806020070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垃圾处理厂臭气难闻气味刺鼻,污染环境,多次投诉至今无人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该问题涉及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2018年6月4日,郑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处韩云芳、石同勋、刘青山和王卫贤会同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负责人王书砖和党元申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对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场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场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经与该场负责人王书砖主任和党元申副主任交流,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场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场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时间段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抓紧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2016年因规划调整,该场650万吨库容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剩余约900万吨库容已填埋约600万吨,按照年进场量180万吨计算,剩余库容仅能够使用不足2年。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规划建设东部、西部、南部三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约11000吨。郑州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日处理能力1000吨已于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已开工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000吨,计划2019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根据郑州市垃圾处理能力的现状,抓紧启动南部二期日处理能力2000吨新建和西部日处理能力4000吨搬迁扩能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市垃圾综合处理场将停止垃圾进场,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

(二)扩建渗沥液储存设施,增加渗沥液存储能力。原垃圾填埋场同步建设的渗沥液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300吨。随着垃圾量的增加,为解决原有渗沥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2014年10月开工建设渗沥液处理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600吨,2015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渗沥液的日处理能力达到900吨。同时为保证满足积存渗沥液存储,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填埋场B区建设,计划用于应急存放渗沥液50万吨,待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该区域将用于焚烧飞灰的填埋处理。

(三)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为解决填埋场产生的沼气污染环境的问题,2014年3月沼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3台发电机组建成并网运行,日处理沼气4万立方米。随着垃圾进场量的增加,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先后增加3台发电机组,目前6台发电机组日处理沼气8万立方米,日发电量14.5万千瓦时。

(四)完善雨污水分流措施,实行垃圾堆体膜覆盖。为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和异味的扩散,2017年下半年报请市政府批准,对22万平方米垃圾堆体进行膜覆盖,总投资910万元,随着该项目的完成,将对外溢的废气进行收集用于发电,并将大大减少雨水的渗入,减少渗沥液的产生。该项目预计2018年6月底完成。

(五)采取渗沥液调节池加盖措施。为有效减少雨水与渗沥液混流和渗沥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5月开始对2.5万平方米垃圾渗沥液调节池采取加盖措施,总投资650万元,计划7月底结束。

(六)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市政府对垃圾填埋场除臭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三次增加除臭作业经费,采购国内相对较好的生物除臭剂,每日进行五次除臭、二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目前,每年除臭经费约47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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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

D410000201806030018

反映情况:郑州市惠济区电厂路90号禹洲花园29号楼前面有一家搅拌厂,生产过程中粉尘及噪声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该问题涉及到高新区辖区内的郑州久鼎混凝土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郑州高新区蓝天路1号西侧,电厂路和电厂南路交叉口东250米,法人代表郁更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0962656009。久鼎公司现建有3条混凝土搅拌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有两台搅拌机,粗骨料、细骨料等配料装置各2套。主要生产工艺是原料-称量下料-主机-加注水泥-搅拌-成品,年产105万立方米混凝土。久鼎公司原有2条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10月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表[2014]338号),2015年3月通过高新区环保局验收(郑开环验[2015]16号)。新增1条生产线2018年2月通过高新区环保局审批,2018年5月久鼎公司自行组织验收。经查,久鼎公司生产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柜+18米高排气口措施;降噪采用墙体隔声、减震装置等措施;料仓全封闭,在生产作业时,自动水喷淋降尘;院内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2018年3月,久鼎公司委托河南和图同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生产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进行检测。经检测,项目废气、噪声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现场检查,其除尘、降噪、喷淋设施等均能正常运行,进出车辆能做到冲洗,无抛洒,厂区环境卫生保持清洁。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企业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也督促郑州久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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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辖区

D410000201806030090

反映情况: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与龙湖外环东路交叉口,龙湖长城花园小区内工地,夜间12点后有挖掘机、大卡车施工作业,拉土车车辆未经冲洗也未封闭,施工过程中降尘设备未开启。

调查核实情况:龙湖长城花园小区内工地项目名称:河南省军区经适房三期工程一标段(郑东新区);项目地址:郑东新区东风路龙湖外环交叉口东北角长城花园小区内东侧200米处;

建设单位:河南省军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办公室;施工单位: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钱东超。监理单位:河南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马佩慧。工程性质:房建工程。

河南省军区经适房三期工程于2015年7月20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原济南军区联勤部批准建设,共4栋楼,7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4.08万平方米,土方需外运量约7.8万方,其中约4万方外运至郑东新区华春路春华小学,约3.8万方外运至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东四环银山弃土场。自2018年3月26日开工。截止2018年5月31日,由于院内内盘土方量已足够使用,需土方外运。2018年6月1日,经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批准,办理相关土方外运手续《郑州市郑东新区建筑垃圾清运双向登记卡》。土方承运单位:郑州豪鹏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承运车辆22辆,均为陕汽德龙新型铁皮翻盖新能源车辆。经调查,龙湖长城花园小区内工地,“夜间12点后有挖掘机、大卡车施工作业”情况属实;通过现场监控核实,“拉土车车辆未经冲洗也未封闭,施工过程中降尘设备未开启”。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4日早8时30分-18时,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安排建设环保办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排查,盯守该项目停工情况,同时要求项目方严格按照八个百分百标准要求,立即整改。

2018年6月4日晚9时-6月5日早4时,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带班领导组织建设环保办、扬尘执法中队、执法局及城管巡防对现场进行盯守,并现场组织工地人员对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标准再次进行详细阐述,同时从场区最边缘位置采取“逐步推进”一点一点强化覆盖标准,增加防尘密目网厚度,至少覆盖三层以上。由于该项目紧邻军区居住区域,为避免产生噪音,要求利用橡胶软管、扫把对场区道路进行全面清理。截止6月5日早4时,已全方位整改完毕。

2018年6月5日早8时30分,如意湖办事处分管领导带领建设环保办、社区、网格工作人员对现场整改保持情况进行再次检查,并对该工地6月3日投诉拉土车辆未经冲洗也未封闭,施工过程中降尘设备未开启等内容进行再次核实,经现场抽查小区6月1日-6月3日夜间12点以后出土监控情况,工地湿法降尘、车辆出入冲洗、场区覆盖均到位。

6月5日上午10时,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组织建设环保办、扬尘执法中队、执法局、社区及河南省军区经适房三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负责人等20多人在该项目院内召开紧急会议,进一步对该工地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加班加点、责任到人、全力推进,具体要求如下:

1.如意湖建设环保办、扬尘执法中队、综合执法中队、社区等相关部门,对该工地全天不间断进行盯守,强化场区“八个百分百”标准;

2.要求施工方购置加密、加厚防尘密目网,对肉眼可见地面位置进行更换;

3.对场区道路两侧边角处再次进行细致冲洗,现场必须保持湿润,避免扬尘污染;

4.对现场挖掘机、物料、钢筋、设备、物料进行全面再次覆盖。

以上情况如意湖办事处均已建立相关整改台账,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监管。

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安排建设环保办、扬尘执法中队白天对河南省军区经济适用房三期工程进行不间断监控,同时联合执法局、城管巡防夜间对该工地不间断进行盯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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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管委

D410000201806080052

D41000020180608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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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10000201806080026

X410000201806080027

X410000201806080030

D410000201806030144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嵩山南路与南三环交叉口,侯寨垃圾处理厂气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该中心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本工程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于2004年3月完成了土地确界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先行一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6400万元,主要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部分)、截排洪工程、填埋A、D区(土方、人工防渗、导渗、导气工程)、调节池、储液池、污水处理工程、计量监测设备及辅助工程,于2005年10月投入运营。2012年7月开工建设了填埋E区,同年建成投入使用,C区2015年7月投入使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按设计的排放指标,符合当时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二级排放限值。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2006年12月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序,建设了膜处理车间,使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一级标准。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反渗透系统65m3/d、钠滤系统235m3/d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0m2。2007年建成试运行,2008年经环保验收,2009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2015年由市公用集团建成投运600吨/天的渗滤液扩建工程。

2014年2月28日由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沼气并网发电。

垃圾处理场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运行近13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为2300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及人口急剧增加,现生活垃圾日进场量5000余吨,已严重超负荷运行。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4日,郑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处韩云芳、石同勋、刘青山和王卫贤会同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负责人王书砖和党元申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对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场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场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经与该场负责人王书砖主任和党元申副主任交流,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场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场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时间段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转办案件的举报内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场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表示歉意。

(一)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场针异味采取的措施

1.抓紧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2016年因规划调整,该场650万吨库容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剩余约900万吨库容已填埋约600万吨,按照年进场量180万吨计算,剩余库容仅能够使用不足2年。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规划建设东部、西部、南部三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约11000吨。郑州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日处理能力1000吨已于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已开工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000吨,计划2019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根据郑州市垃圾处理能力的现状,抓紧启动南部二期日处理能力2000吨新建和西部日处理能力4000吨搬迁扩能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市垃圾综合处理场将停止垃圾进场,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

2.扩建渗沥液储存设施,增加渗沥液存储能力。原垃圾填埋场同步建设的渗沥液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300吨。随着垃圾量的增加,为解决原有渗沥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2014年10月开工建设渗沥液处理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600吨,2015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渗沥液的日处理能力达到900吨。同时为保证满足积存渗沥液存储,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填埋场B区建设,计划用于应急存放渗沥液50万吨,待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该区域将用于焚烧飞灰的填埋处理。

3.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为解决填埋场产生的沼气污染环境的问题,2014年3月沼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3台发电机组建成并网运行,日处理沼气4万立方米。随着垃圾进场量的增加,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先后增加3台发电机组,目前6台发电机组日处理沼气8万立方米,日发电量14.5万千瓦时。

4.完善雨污水分流措施,实行垃圾堆体膜覆盖。为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和异味的扩散,2017年下半年报请市政府批准,对22万平方米垃圾堆体进行膜覆盖,总投资910万元,随着该项目的完成,将对外溢的废气进行收集用于发电,并将大大减少雨水的渗入,减少渗沥液的产生。该项目预计2018年6月底完成。

5.采取渗沥液调节池加盖措施。为有效减少雨水与渗沥液混流和渗沥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5月开始对2.5万平方米垃圾渗沥液调节池采取加盖措施,总投资650万元,计划6月底结束。

6.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郑州市政府对垃圾填埋场除臭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三次增加除臭作业经费,采购国内相对较好的生物除臭剂,每日进行八次除臭、二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目前每年除臭经费约470多万元。

(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1.强力推进郑州市东部、西部、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发电运营,垃圾填埋场及早封场。

2.加快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随着2018年8月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的完成,在焚烧排放环保达标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垃圾焚烧厂的焚烧量,减少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有效减少因填埋产生的渗沥液及异味污染。

3.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方案。为降低垃圾填埋产生的环境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及早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方案,并尽快启动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

4.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规范作业。调配人员和设备,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严格实行规范化作业。

5.尽快推进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对产生的沼气有效收集进行发电,减少沼气挥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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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

D410000201806040011

反映情况:诉求人住在中原区陇海西路385号,2016年9月7日,在郑州市南三环与大学路交叉口郑飞酒店大堂捡到一包糖,吃下之后有不良反应,怀疑受到辐射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2016年12月29日,郑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场检测,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值。2017年1月环保厅也到场检测,称不超标。诉求人认为检测数据错误,坚持认为受到辐射污染。 是 6月8日 不属实 举报人叫龚华丽,女,1963年12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410103196312152440。2016年以来多次向郑州市市长电话、市环保局12369热线,河南省环保厅和中央环保部巡视组反映“疑似受到辐射污染的问题”。经二七区环保局排查,二七区未发现无主放射源。2016年12月,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危废中心辐射科牵头,二七区环保局、中原区环保局配合,对龚女士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2016年12月29日,市局业务部门对龚女士家中检测后,数据显示在本底值范围内(不超标)。2017年1月,根据举报人要求,省环保厅业务部门再次对龚女士家中监测,监测数据仍然不超标。之后,二七区、中原区环保部门积极沟通信访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办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并联系当事人家属,做好当事人的稳控工作。接到该交办问题后,二七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陈然第一时间积极与龚华丽女士取得了联系,拟由龚女士参加,联系市级监测站对郑飞酒店大堂进行辐射检测。龚女士提出,不需要对郑飞酒店进行检测,需要对其原住所(中原区陇海西路385号)进行辐射检测。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举报人沟通,力争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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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

D410000201806040033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没有按规定处理,每天晚上7点到次日凌晨,散发难闻的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4日,郑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处韩云芳、石同勋、刘青山和王卫贤会同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负责人王书砖和党元申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对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场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场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经与该场负责人王书砖主任和党元申副主任交流,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场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场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时间段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

处理及整改情况: 1.抓紧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2016年因规划调整,该场650万吨库容用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剩余约900万吨库容已填埋约600万吨,按照年进场量180万吨计算,剩余库容仅能够使用不足2年。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规划建设东部、西部、南部三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合计日处理能力约11000吨。郑州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日处理能力1000吨已于2017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10月已开工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000吨,计划2019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根据郑州市垃圾处理能力的现状,抓紧启动南部二期日处理能力2000吨新建和西部日处理能力4000吨搬迁扩能工作。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市垃圾综合处理场将停止垃圾进场,剩余库容作为焚烧飞灰填埋使用。

5.采取渗沥液调节池加盖措施。为有效减少雨水与渗沥液混流和渗沥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5月开始对2.5万平方米垃圾渗沥液调节池采取加盖措施,总投资650万元,计划7月底结束。

6.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市政府对垃圾填埋场除臭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三次增加除臭作业经费,采购国内相对较好的生物除臭剂,每日进行五次除臭、二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目前每年除臭经费约47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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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

D410000201806040086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嵩山南路与南四环向西200米路南张李垌村,垃圾综合处理厂臭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该问题涉及到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该中心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转办案件的举报内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场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表示歉意。

6.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市政府对垃圾填埋场除臭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三次增加除臭作业经费,采购国内相对较好的生物除臭剂,每日进行八次除臭、二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目前每年除臭经费约470多万元。

(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1.强力推进东部、西部、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发电运营,垃圾填埋场及早封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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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

D410000201806050034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办事处紫玉路绿林仓库16号,有一个无名小作坊,主要清洗餐具类,污水直接排放雨水沟内,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洗碗厂全名河南清珏实业有限公司,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5843941106,法定代表人荆宜军,建有一条年清洗消毒餐具600万套建设项目,主要从事生活用品消毒服务。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豫环委办〔2017〕93号)和《郑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2017〕7号文件要求,该企业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在区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二七清改环备〔2017〕2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问题后,二七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黄晓杰、翟欣,金水源街道筹备组副主任李玉斌及街道大气办主任胡金龙等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接入郑州晟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用作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由当地居民拉走用作农家肥。

处理及整改情况:加强对该厂的监管,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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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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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华美石材路附近,郑州市综合垃圾处理厂每天晚上排放刺鼻气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曾向当地市政府反映过该问题,一直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问题均为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

2018年6月4日,郑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处韩云芳、石同勋、刘青山和王卫贤会同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负责人王书砖和党元申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对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场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场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经与该场负责人王书砖主任和党元申副主任交流,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场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场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时间段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问责情况:无。

160

郑州市城管委

D410000201806050089

D410000201806050095

D410000201806050119

D410000201806060006

D410000201806060010

D410000201806060028

D410000201806060032

X410000201806050035

X410000201806060011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恒大山水城业主反映新建垃圾焚烧填埋场,要求重新选址。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项目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水源保护地问题。依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项目选址距离周边最近的水源地尖岗水库约7.5公里,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保护要求。

3.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4.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其中6月7日—8日前往成都九江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参观考察团中,郑州日报、郑州电视台、郑州广播电台三家媒体跟团采访拍摄。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4.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无。

161

郑州市城管委

D410000201806050106

D410000201806050086

D410000201806050120

D410000201806060008

D410000201806060027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洞林湖风景区碧桂园小区附近建一个大型垃圾焚烧厂,附近有30万的居民,向政府递交了7000份的反对意见书,未得到回复。居民在维权过程中无故被抓。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该工艺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二)进展情况

2.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3.项目信访及处理情况

2018年4月8日至29日,新田城、恒大、碧桂园三个小区的部分业主先后到郑州市委市政府、中央巡视组驻地、郑州市城管局和省政府进行集访,反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相关问题。郑州市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三家房地产公司尽快选出业主代表,引导业主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截至目前共收到业主诉求7批次、5962份书面材料,4个电话反映,现已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并向各相关部门征求了回复意见。

3.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1.对于群众反映的的问题,按批次向群众进行回复。

2.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3.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5.变“邻避”为“邻利”。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邻避效应”问题十分突出,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无。

162

郑州市登封市

D410000201806050109(*)

反映情况:1、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第七生产组山坡上,王长旺开挖了一座大型铝矿,侵吞集体财产,占用老百姓几十亩耕地,铝矿的废渣堆放在耕地内,污染环境。2、海眼村第八生产组,沙锅窑村河道内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有污水存在。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针对“1.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第七生产组山坡上,王长旺开挖了一座大型铝矿,侵吞集体财产,占用老百姓几十亩耕地,铝矿的废渣堆放在耕地内,污染环境”问题,属于重复交办。第4批第12个问题,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142:“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个体企业采挖铝石堆放在海眼村责任田地内,占地一百多亩,污水渗入地下及(王堂水库)河道。”该问题不属实已办结。

针对“2.海眼村第八生产组,沙锅窑村河道内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有污水存在”问题,该问题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东南的沙锅窑村,河道内堆放有生活垃圾、有污水存在。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7日上午,登封市大金店镇副镇长韩峻峰带领登封市大金店镇国土所、环保所、工业办、海眼村“两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核查,问题1属于重复举报,不属实已办结。

问题2部分属实。沙锅窑村属海眼村第八生产组,沙锅窑村居民户前河道内及河道周边,存在生活垃圾3-4立方。该问题所在地为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该处生活垃圾由大金店镇负责清运。

污水调查情况。经环保部们沿沙锅窑村河两侧走访调查,没有发现污水直排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7日下午,登封市大金店镇人民政府出动机械一台、人员三名,加班加点的紧张作业,截至目前,该处垃圾已经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鉴于登封市大金店镇垃圾积存问题受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查处,根据登封市《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奖惩工作的意见》(登办〔2017〕13号)要求,将登封市大金店镇该问题纳入2018年第二季度农村卫生检查考核扣分问题,并加倍扣分。同时,要求大金店镇加强对此地的监管,举一反三,对属地管理垃圾清运实施日产日清。

163

郑州市新密市

D410000201806050139(*)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岳村镇岳村第三村民组,有一家煤矿,扬尘污染严重。煤矿废水直接排入五星水库,污染水源。采煤破坏生态坏境,破坏公路。

该煤矿工商注册名称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芦沟煤矿一六井,位于新密市岳村镇岳村村,法定代表人杨帆。该公司年产30万吨煤炭项目于2007年9月12日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审批(豫环审〔2007〕207号),2010年8月27日经河南省环保厅验收(豫环然验〔2010〕16号);于2014年取得采矿许可证(C4100002012011140122216),有效期为2014年11月-2019年9月;于2008年11月20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新密集用(2008)第062号)。

现已建成:主井1座、副井1座、风井1座,原煤堆场已密闭;生产工艺:原煤—开采—装车;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有:1座矿井水斜管沉淀处理设施、煤场安装有喷淋装置、自动在线监测设施1套。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新密市岳村镇政府、新密市煤炭局、新密市环保局、新密市国土局、新密市水务局工作人员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芦沟煤矿一六井进行现场调查。

(一)针对扬尘污染问题

该企业原煤堆场已密闭,原煤库内堆放;煤矸石堆场已完全覆盖并安装标准化抑尘网;该公司与新密市岳村镇岳村村签订煤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用于平整铺垫乡村道路。

(二)针对煤矿废水排入五星水库,污染水源问题

五星水库系市管中型水库,隶属于新密市水务局。该库建成于1956年8月,流域面积26平方公里,总库容1044万立方米。水库沿岸涉及新密市岳村、刘寨两个乡镇,水库自建成以来,主要为沿岸群众提供农业灌溉用水,从2008年开始向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工业用水。但由于水库流域面积不大,除了依靠降雨补源,沿库煤矿排水经处理达标后可以排放。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排污口废水正在排放,排入马沟河,自动在线监测设施显示外排废水SS为8mg/L。2017年10月19日、2018年4月13日,该公司委托河南省政院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主要污染因子均在排放限值以内。

(三)采煤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公路问题

新密市国土局在2018年第一季度实测中没有发现该煤矿越层越界开采现象。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与土地使用证批准使用面积相符,无违反国土资源管理的违法行为。经现场查看,该煤矿运煤通道与郑登快速通道连接处来往车辆过多,造成连接处路面有破损现象,企业立行立改,已进行连接处路面维修。

处理及整改情况:

要求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强化执法力度,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问责情况:无。

0164

郑州市城管委

D410000201806060050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要建一个日处理4500吨的垃圾焚烧厂,距离居民区太进,附近还有水源、耕地。认为选址不合理。

4.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0165

郑州市新密市

D410000201806060058(*)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岗牛村张黄组,有人向村子农田里倾倒了上千车建筑垃圾,向村里反映至今未解决。

2018年5月10日、11日晚上,郑州启轩土石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郑州泽宇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从郑州市大学路泰宏建业国际城10号院建筑工地运输渣土至新密市曲梁镇岗牛村张黄组、小王庄组北边计划修建的S317路基上面倾倒,5月11日晚,新密市岗牛村张黄组村民自发组织起来,拦扣渣土运输车辆32台至今。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新密市曲梁镇、新密市住建局、新密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到岗牛村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交办问题属实。

具体情况:2018年5月10日、11日晚上,郑州启轩土石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郑州泽宇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从郑州市大学路泰宏建业国际城10号院建筑工地运输地基土及部分建筑垃圾至曲梁镇岗牛村张黄组、小王庄组北边计划修建的S317路基上面倾倒,S317道路是计划修建的新密市至郑州国际机场道路,2017年4月底前已完成拆迁及地面附属物清理,并设立施工围档,但尚未开工建设。5月11日晚,新密市曲梁镇岗牛村张黄组群众在发现这一非法倾倒渣土问题后,拦扣渣土运输车辆32台,并于5月12日向新密市曲梁镇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新密市曲梁镇党委、政府当即派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军带领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新密市公安局曲梁派出所于5月12日到现场进行调查。期间,当地村民多次向新密市政府、郑州市政府、中央环保督查组及新闻媒体反映此事,均因村民要求赔偿条件过高未得到妥善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

1、6月7日晚,经当地村民与渣土车运输公司双方进行协商后,现场拦扣车辆已被放行。

2、6月8日,新密市曲梁镇政府已安排相关人员对现场倾倒渣土进行清理及平整,并覆盖了防尘网。

3、新密市曲梁镇政府要求村两委及二、三级网格长加强日常巡查,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新密市曲梁镇政府对岗牛村二级网格长、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军,岗牛村党支部书记牛莉均给予诫勉谈话,并在全镇给予通报批评。

166

郑州市二七区

D410000201806060059

D410000201806060122

D410000201806060128

D410000201806060132

D410000201806070045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与嵩山路交叉口华美石材路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臭气难闻,距居民区较近,污染环境,向当地环保局投诉多次至今未解决。投诉人要求安装异味监控设施。

167

郑州市二七区

D410000201806060066

D410000201806060068

反映情况:诉求人住在中原区陇海西路385号,诉求人在2016年9月7日在郑州市南三环与大学路交叉口郑飞酒店大堂捡到一包糖,吃下之后又不良反应,怀疑受到辐射污染。12月29日郑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场检测过,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值。2017年1月环保厅也到场检测过,称不超标。投诉人在6月4号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过。6月6号二七区环保局给投诉人打电话让投诉人去郑飞大酒店,投诉人不愿意去。现在投诉人希望环保厅测出的数据是超标的,之前环保局检测的结果没有公示给投诉人,投诉人怀疑郑州市环保局造假数据。

举报人叫龚XX,女,1963年12月15日出生。2016年以来多次向郑州市市长电话、市环保局12369热线,河南省环保厅和中央环保部巡视组反映“疑似受到辐射污染的问题”。经郑州市二七区环保局排查,二七区未发现无主放射源。2016年12月,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危废中心辐射科牵头,二七区环保局、中原区环保局配合,对龚女士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2016年12月29日,市局业务部门对龚女士家中检测后,数据显示在本底值范围内(不超标)。2017年1月,根据举报人要求,省环保厅业务部门再次对龚女士家中监测,监测数据仍然不超标。之后,二七区、中原区环保部门积极沟通信访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办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并联系当事人家属,做好当事人的稳控工作。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6日,第一次接到该交办问题后,郑州市二七区环保局执法人员陈然与投诉人龚女士进行沟通,拟对郑飞大酒店进行辐射检测,投诉人表示不需要(第一次举报)。因投诉人需要检测的居住地位于中原区陇海西路385号(中原区辖区),郑州市二七区环保局已向郑州市环保部门进行了书面报告。2018年6月12日,郑州市二七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陈然再次沟通龚女士,龚女士表示:一是不需要对中原区陇海西路385号再次进行辐射检测(2016市环保局、2017年省环保厅已检测过);二是请郑州市环保局危废中心公开国家标准及2016年的监测结果。

处理及整改情况: 无

问责情况:无

168

郑州市二七区

D410000201806060082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袁寨社区附近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较近,每天晚上排放废气,气味刺鼻,污染环境,投诉多次未解决。

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袁寨社区因村庄拆迁改造已拆除,原社区位置建成了锦绣山河等居住小区。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件后,郑州市二七区环境保护局环境执法人员翟欣联合嵩山路街道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沿锦绣山河小区周边区域进行了排查,未发现该区域有污水处理厂。经进一步排查,群众反映的“每天晚上排放废气,气味刺鼻,污染环境,投诉多次未解决”问题实为郑州综合垃圾处理厂引发的投诉问题,详见本批问题编号为D410000201806060059的有关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169

郑州市城管委

D410000201806060083 D410000201806060111

5.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无。

170

郑州市登封市

D410000201806060093(*)

反映情况:登封市东华镇,鹏翱冶金有限公司使用煤炭烧铝石,夜间冒烟很大,企业周边的农田寸草不生。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检查调查核实:督办问题清单中所述的:“登封市东华镇,鹏翱冶金有限公司”正确名称为:郑州万德永盛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登封市东华镇安窑村,法定代表人:姚现龙,该公司建设有5条高铝熟料生产线,配套建设安装有2套除尘脱硫塔和一座天然气站设施(正常生产时使用的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建设有原料封闭车间及产品堆放车间各一座,建设安装喷淋装置18个,年产6万吨高铝熟料项目,该公司于2016年9月列入清改项目后开始全面进行技改,并于2016年12月按照有关环保要求完成了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工作,已于2016年12月公示、公告备案完毕,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2018年6月7日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工会主席宋书军同志,登封市东华镇镇长李俊峰同志组织环保执法人员甄骁强、李战国联合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工业办主任荣浩、副主任牛占令等依法对郑州万德永盛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调查:该公司建设有5条高铝熟料生产线,配套建设安装有2套除尘脱硫塔和一座天然气站设施(正常生产时使用的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建设有原料封闭车间及产品堆放车间各一座。经现场检查调查核实:由于三夏收麦农忙季节,公司职工全部都是周边本地农民,郑州万德永盛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6月3日停止生产,员工放假收麦种地,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全面停产状态。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督办清单中的问题:“该公司使用煤炭烧铝石”。经现场检查调查核实:郑州万德永盛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05月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已将2台煤气发生炉的管道全部拆除,拆除后并于2017年06月底技改为清洁能源(天然气)。

针对督办清单中的问题:“企业周边的农田寸草不生”。登封市执法人员于2018年06月07日对该公司周边农田及农作物进行现场实地走访查看,经登封市执法人员对位于郑州万德永盛实业有限公司西围墙外正在农田内干农活的安窑村5组农民陈天然调查走访:该公司对我庄稼地内生长的农作物(花生)影响不大。走访位于该公司南围墙外正在责任田除草的安窑村6组村民安天营表示:自家的庄稼地里农作物收成很好,并不影响农作物生长。走访位于该公司南围墙外正在基本农田锄地的安窑村6组村民安振伟:我家责任田内春季没有种庄稼,今年5月份种植的花生,绿油油的生长的挺好,这家企业并不影响种植的农作物庄稼。走访位于郑州万德永盛实业有限公司东围墙外正在麦茬地内种植玉米的安窑村8组村民郑书平说:这家厂东围墙这1亩多耕地都是我的,今年我家地里种的小麦收成挺好,不影响庄稼生长及收成。

针对督办清单中的问题:“该公司冒烟很大”。经现场检查,郑州万德永盛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庆伟当场提供出由河南中弘监测中心(具有法律效力)于2018年03月25-27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测,并于2018年03月28日出具的废气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中弘环检(2018)第03-46号;及于2018年5月8日-11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测后并于2018年05月12日出具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中弘环检字(2018)第05-70号,报告中显示该公司各项废气数据,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171

郑州市金水区

D410000201806070026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与群办路交叉口东北角天伦锦城小区3期,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违规施工,期间还产生工人死亡的问题。夜间施工噪音大。

该问题涉及的项目为天伦锦城三期项目,位于天明路群办路东北角,属于十二里屯改造项目,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共两栋楼,分别为9号楼和10号楼,其中9号楼为安置地块,10号楼为开发地块,目前均处于基坑阶段,停工状态。建设单位为河南新阳光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郑州银胜土石方有限公司。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8日,接到问题后,郑州市金水区住建局副局长王华杰带领工作人员杨泉青,联合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经查:

1、针对“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违规施工”问题: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级实施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郑政办〔2017〕13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置房建设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6〕39号),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范围包括:本辖范围区内集体土地上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置房建设中规划为纯安置建设地块的建设活动、安置开发混合地块中安置区标段的建设活动;本辖区范围内本级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市建委移交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项目;政府规章或文件规定有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项目。

该项目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编号NOD 41000191511)为十二里屯城改项目,共建设两栋主体:9#楼基坑在建状态,预计建设34层,约30227.38平方米;10#楼基坑停工状态,预计建设25层,约12000平方米。经现场了解,9#为纯安置用房,10#楼是商业开发用房。天伦锦城三期项目9#楼属于国有土地上政府投资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归区住建局监管,10#楼属于国有土地上开发项目,不在区住建局监管范围内。

2、针对“工人死亡”问题:2017年4月18日,天伦锦城10号楼项目(开发地块)在打桩过程中,需浇灌混凝土时,斜靠在钻机一侧的四方钻杆需移动到钻机另一侧,在四方钻杆提升移动过程中,四方钻杆沿轨道端挂钩脱落导致该段沿导轨下滑,另一端因钻杆自重产生水平冲出,直接撞击作业工人张二记至基坑壁上形成挤压,立即送往河南省中医二附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3、针对“夜间施工噪音大”问题,郑州市金水区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夜班中队执法队员盛建华、付邵勇于6月8日夜间到达天伦锦城三期项目,该工地大门紧闭,未发现有夜间施工的行为。

交办问题部分属实(该工程无手续属实,工人死亡问题属实,噪音问题待核查)。

处理及整改情况:

1.2018年6月11日,郑州市金水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对天伦锦城三期项目9号楼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项目停工并上报相关资料到郑州市金水区住建局进行处理。2018年6月12日,该项目向郑州市金水区住建局提供了部分资料。根据资料显示,该项目于2011年11月23日取得《郑州市文物局文物勘探、考古发掘备案意见书(郑文物备〔2011〕第282号)》,于2012年7月26日取得《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金水十二里屯城中村改造(C-06、C-07、C-08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郑城规建〔2012〕84号),于2016年12月14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NOD 41000191511),施工图审查的通过意见和消防审查的通过意见等其他资料正与区城改办和建设单位核查对接。9号楼为十二里屯城中村改造纯安置楼栋,在基本满足《郑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4〕18号)安置房开工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边施工边办手续。目前,正在协调相关部门督促该项目按要求整改,并加快补办相关手续。

2.2017年8月24日,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得知该项目10号楼地块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土方开挖,立即联合郑州市规划局、市供电局对该工地下达《停止建设通知书》,并采取张贴封条、切断施工用电等措施,强制施工方停工。随后郑州市金水区工地巡查人员对该地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工地仍有动工现象,未彻底停工。8月29日,郑州市金水区办事处分管领导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项目立即停工。在随后的巡查中,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办事处工地巡查人员再次发现10号楼地块动工,施工方称为考虑基坑安全等问题,采取保护性作业,工作人员多次下达《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建筑工地执法污染综合整治通知书》进行制止,责令工地停止作业。目前该项目10号楼地块已于2018年5月底停工。

3.针对“期间还产生工人死亡”问题:2017年5月23日,郑州市金水区政府成立了联合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理,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4.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将加大对该路段、该工地的巡查力度,若发现该路段有工地未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夜间施工,将依据《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3000元的行政处罚。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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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管委

D410000201806070031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新田城业主反映该处要建一个日处理4500吨的垃圾焚烧厂,距离居民区、学校过近,附近还有水源、耕地。投诉人要求重新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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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荥阳市

D410000201806070032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金寨金寨村二组后面,有一个大污水坑,怀疑是周边几个工厂排污,臭气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8日上午8点20分,荥阳市环保局、荥阳市金寨乡政府执法人员对该区域进行了现场执法勘查。

经实地勘查,该泄洪坑约有540立方,坑内确实有少量水体。

经过对泄洪坑周边排查,未发现有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存在,同时对周边工业企业进行排查,也未发现存在涉嫌排水企业,也没有发现有企业存在非法排水行为。

同时,经过对周边排查,看到该处地势低洼,地势南高北低,初步判断为降雨雨水,自南往北顺地势流入该坑。对金寨村走访调查时,发现该泄洪坑距离金寨村距离较近,直线距离仅有10米。经走访群众,反映该处水体是前段时间下大雨,金寨村主街道的雨水汇集后顺地势流到该处的,雨后干旱时村里群众用该坑里雨水对周边农田进行灌溉,并未发现企业往该坑排放污水。

同时经过对该泄洪坑直线距离100米左右的两处水井内地下水质进行检测(该泄洪坑东西两侧各1个),显示水质符合地下水饮用水标准,不存在超标受污染的情况。

综上所述,涉及问题的水坑存在,但是周边几个工厂排污,臭气难闻的情况不属实,所以涉及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为防止此处积水形成黑臭水体,荥阳市金寨乡责令金寨村委对该处坑内的水体进行处置。目前,该坑内水体已经抽干处理,并对该坑进行填埋,现已复耕。

问责情况:无。

174

郑州市城管委

D410000201806070049

D41000020180607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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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10000201806080007

D410000201806080013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南四环西南方向有一个垃圾处理厂,夜间处理垃圾排放难闻气味,希望将垃圾处理厂外迁,远离居民区。

以上举报反映问题均为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该中心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二、现场调查

2018年6月9日,郑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管理处韩云芳、石同勋、刘青山和王卫贤会同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负责人王书砖和党元申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对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场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场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经与该场负责人王书砖主任和党元申副主任交流,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场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场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时间段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已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一)市垃圾综合处理场针异味采取的措施

(二)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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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管委

D41000020180607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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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1000020180607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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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10000201806070129

D410000201806080030

D410000201806080035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要建一个日处理4500吨的垃圾处理厂,认为危害健康,附近居民30万左右,业主上交7000份反对意见书,没有回复结果。上访没有理由拘留业主。要求重新选址。

0176

郑州市城管委

D410000201806070069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要建一个大型垃圾焚烧厂,希望该件不要转给郑州市城管委办理,垃圾焚烧厂是由郑州荥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承建的,荥泽环保的股东是郑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郑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的法人是李雪生同时又是郑州市城管委的局长兼书记。

郑州市城管委是郑州市垃圾处理的行业主管单位,郑州荥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是经郑州市国资委批准成立的国有公司,负责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依法合规、有序推进”的原则,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全面落实政府监管、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第三方监测的“四层监管模式”,确保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综上,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起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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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管委

D410000201806070085

D410000201806070090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要建一个垃圾焚烧厂,距离居民区特别近,附近有桐林湖风景区,选址不合理,诉求人要求重新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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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登封市

D410000201806070112

反映情况:郑州市登封市告城镇石羊关村有一家利鑫煤炭有限公司,无证经营,上百万方渣土堆放颖河里,受地方政府保护一直在生产,污染严重。

河南国电能源利鑫煤业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告成镇蒋庄村、石羊关村境内,距登封市26km。矿井主要开采二1煤层,设计生产能力 30万 t/a,井田面积1.3043平方公里,矿井开采方式浅部为露天开采,深部设计为井工开采。2016年12月,该矿被河南省列为2017年-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矿井。2016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矿证件情况:营业执照(证号914107Y),有效期201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100002011071120115734),有效期2011年7月至2018年3月;矿长张标的资格证有效期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环评手续:2017年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豫环审〔2018〕333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8日上午,登封市告成镇副科级干部李银峰带队,登封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告成中队、登封市国土局告成镇国土所、登封市水务局和登封市告成镇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李德占、李青峰、乔戈、杨红杰、袁满仓、韩晓东、王沛东、刘迎松、唐红旭等人成立调查组,到利鑫煤矿现场查看。

经查,该矿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矿区范围涉及登封市告成镇的石羊关村、蒋庄村和水峪村3个行政村。2013年6月该矿委托中矿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土地复垦方案》。2014年8月该矿委托河南省地质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2016年10月该矿停产后,矿方与石羊关村委签订了土地复耕协议,并进行土地复耕工作;2017年11月29日该矿缴纳了土地复垦费。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关于反映“告成镇石羊关村利鑫煤业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问题。经查,该矿目前证件有: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采矿许可证于2018年3月到期,2017年12月该矿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2018年2月5日国土部门已受理,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

2.关于反映“上百万方渣土堆放颍河”问题。经查,该矿渣土都在矿区范围内堆存,并使用防尘网覆盖,不存在堆放在颍河内。该堆积物为以前煤矿露天开采时的揭土层,主要成分为渣土,用于煤矿回填复绿及耕种使用,为维护在回填复绿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该矿购买500斤草籽,先行对渣土堆进行复绿。

3.关于反映“地方政府保护一直在生产”问题。该矿自2016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告成镇政府并派驻一名驻矿人员24小时在岗不定时巡查,告成镇政府包矿负责人每周到该矿巡查1次,巡查期间处于停产状态。

4.关于“污染严重”的问题。矿方每天对矿区附近道路不定时道路洒水控尘;2018年3月该公司委托河南晨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制定《河南国电能源利鑫煤业有限公司粉尘治理方案》。

问责情况:无

0179

郑州市新密市

D410000201806080022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平安路,1、咖啡陪你餐厅,利用暗道将油烟排放人行道上。2、重庆范儿干锅、融原面馆的油烟未处理用4米高的烟囱排放。

(一)新密市咖啡陪你餐厅

被举报单位新密市咖啡陪你餐厅工商注册名称:新密市市区吉光餐厅,该餐厅租用金海洋房5号楼门面房,位于新密市西大街办事处平安路与青屏大街交叉口西南角,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张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83MA43372M5R(1-1)。该饭店营业面积约300平方米,厨房有4头电磁炉1台,1台电烤箱,1台电扒板、2台凹面电磁炉,1台油烟净化装置。

(二)新密市重庆范儿干锅

被举报单位新密市重庆范儿干锅工商注册名称:新密市青屏胖胖范儿重庆干锅店,该饭店租用中兴融园小区门面房,位于新密市青屏街办事处平安路与晴岚路交叉口136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赵明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83MA458BNC71;该店营业面积约350平方米,厨房有1台使用乙醇为燃料的大灶、1台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处理使用4米高烟囱排放。

(三)新密市融原面馆

被举报单位融原面馆工商注册名称:新密市市区融原面馆,该店租用中兴融园小区门面房,位于新密市青屏街办事处平安路中段路东,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杜晓川,注册号4108。该饭店营业面积约有110平方米,厨房有1台大灶、1台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处理使用4米高烟囱排放。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新密市市区吉光餐厅

2018年6月3日,西大街办事处工作人员李方博、社区工作人员张继博、新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张慧娟、蒋江涛对新密市市区吉光餐厅进行现场检查,该店正在营业,已安装1台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通道安装不规范(未经过公共烟道外排)。为此执法人员依法对新密市市区吉光餐厅下达《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违改字〔2018〕515号),责令该餐厅6月4日前整改到位。

(二)新密市青屏胖胖范儿重庆干锅店

2018年6月8日、9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马国民、郑爱芳,青屏街办事处二级网格长徐万福、三级网格长刘建庄,分别对新密市青屏胖胖范儿重庆干锅店进行现场检查。该饭店正在营业,1台油烟净化装置正在运行,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4米高的油烟排放通道排放。该店出具了2018年5月14日河南省安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宛安环检〔2018〕第732号),检测结果是1.43mg/m3,未超出《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2.0mg/m3)要求。

(三)新密市市区融原面馆

2018年6月8日、9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马国民、郑爱芳,青屏街办事处二级网格长徐万福、三级网格长刘建庄,分别对新密市市区融原面馆进行现场检查。该饭店正在营业,1台油烟净化装置正在运行,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4米高的油烟排放通道排放。该店出具了2018年6月8日河南宏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监测报告(宏达检字〔2018〕0602-05),检测结果是1.03mg/m3,未超出《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2.0mg/m3)要求。

经新密市环保局、西大街办事处调查,对“咖啡陪你餐厅”的举报属实,目前已整改到位;经新密市环保局、青屏办事处调查,对“重庆范儿干锅、融原面馆”的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3日,新密市环保局已对新密市咖啡陪你餐厅依法下达了《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违改字〔2018〕515号),责令该餐厅6月4日前整改到位,现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

经新密市西大街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给予张万年同志通报批评。

0180

郑州市登封市

D410000201806080051

D410000201806080067

反映情况:

郑州市登封市石道乡冠子岭村宝鑫砂厂,老板耿占伟,非法占用土地一千多亩,乡政府段世民充当该企业保护伞,废水通过蓄水池排放。

登封市华鑫矿业有限公司宝鑫分公司(以下简称宝鑫砂厂)位于登封市石道乡陈家门村,《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 R(1-1),负责人:刘军,经营范围:砂石开采销售,营业期限2011年7月8日至2041年7月8日;《机构信用代码证》代码:G14410A,有效期:截至2022年08月15日;《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30056277,矿区面积0.9007平方公里,生产规模:3万立方米/年,有效期限至2018年8月13日,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12年9月经登封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登环验〔2012〕25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豫)FM安许可证字〔2016〕XALC310Y,有效期限至2019年6月5日。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0日上午,登封市石道乡政府人大主席王新怀、工办主任陈晓鹏,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副书记李江斌、登封市砂石管理办公室主任吴渊博、副主任范国强,登封市环境保护局石道环保中队队长刘益民组成现场调查组,对宝鑫砂厂现场调查,宝鑫砂厂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正在焊接搭建彩钢瓦棚和矿区土地复耕,进行环保达标提升。

1.举报人反映的耿占伟为宝鑫砂厂的副经理。宝鑫砂厂法人刘军,经理白合义。

2.关于“非法占地1000多亩”的问题。宝鑫砂厂矿区面积0.9007平方公里,约合1352亩,2018年6月10日,调查组通过登封市矿山技术研究服务中心对宝鑫砂厂进行测量,已恢复治理面积53.2亩,生活区及车间面积22.6 亩,正在恢复治理40亩,原生态面积1206.3亩,采矿区面积29.9亩,均在矿区范围之内,不存在非法占地现象。

3.关于反映“废水通过蓄水池排放”的问题。经调查:宝鑫砂厂生产用水建有沉淀池,循环使用,没有发现排放到厂区以外;生活污水建有化粪池,发酵处理后,用于场内复耕耕地施肥,没有发现外排现象。符合登环验〔2012〕25号“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允许外排”。反映不实。

4.关于反映“乡政府段世民充当企业保护伞”的问题。企业达标提升阶段,乡政府向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预期达标提升不到位者,切断电源,以示惩戒。不存在充当企业保护伞问题。

综上所述,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下一步,登封市石道乡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登封市环保中队依照环评登记表对企业进行环保达标提升改造。同时,要求宝鑫砂厂加强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保达标提升标准,进行内部改造,提升环保档次,经环保高标准验收合格,彻底解决企业生产环节中的问题。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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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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