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车国六标准介绍
1.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时间
2016年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质监总局发布了《轻型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标准,并且根据不同的标准限值要求,制定“国六a”和“国六b”两个阶段依次实施轻型车国六排放标准。
要求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标准国六a阶段要求,2023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标准 国六b阶段要求。
2.标准的有关要求
(1)执行国六a和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的主要区别在于车辆常温下冷启动后的各项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有很大不同,国六b大幅严于国六a。
标准中定义的车辆排放污染物主要包括: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物(THC、NMHC)、颗粒物(PM)以及粒子直径超过23nm的粒子数量(PN)、氧化亚氮(Nz0,俗称笑气)等。
(2)“粒子数量(PN)限值”是首次出现在我国车辆排放标准中的考核指标,在国六a、国六b两阶段,这项指标的要求是相同的,即标准均要求车辆PN的排放限值为6.0×1011个/km。由于,考虑到国六标准在重点区域等省市提前实施的情况,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对2020年7月1日前,提前实施国六标准地区的车辆的PN限值实施过渡期要求(过渡期限值,PN为6.0×1012个/km)。
3.轻型车国六标准所要求的车型
轻型车国六标准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及N1类车辆。主要包括乘用车(汽油)、轻客(汽油、柴油)、轻卡(汽油、柴油)、微卡(汽油、柴油)、皮卡(汽油、柴油)等。
(1)M1类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
(2)M2类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的载客汽车。
(3)N1类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
4.轻型车国六标准和国五标准比较
(1)增加了部分试验项目。主要包括:增加了行驶污染物排放(RDE)要求;增加了加油过程污染物排放要求;增加低温冷起动排放要求等,标准对车辆的排放要求大大强化。
(2)国六号称最严标准,主要体现在相对国五排放限值要求更为严格,项目增多,指标加严幅度大。
——国六a阶段的排放标准与国五标准相比主要增加、加严项目包括:增加氧化亚氮(Nz0,俗称笑气)、粒子数量(PN)的限值要求;CO加严30%;
——国六b与国五标准相比更为严格,包括:氮氧化物排放下降42%,颗粒物下降3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蒸发排放限值下降65%,总碳氢化合物(THC)和非甲烷碳氢化合物(NMHC)分别下降50%。
轻型车国六标准实施情况介绍
1.重点区域等标准提前实施情况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文件发布之后,各地也出台了地方提前实施国六标准的政策文件。
按照国家及地方文件要求,2019年7月1日,重点区域、珠三角、成渝地区(整车销量占全国销量70%左右)轻型车已经如期提前实施国六标准。
2.现阶段国五产品销售情况
2019年7月1日,重点区域、长三角、珠三角已经提前实施国六标准。未提前实施国六标准的区域2020年7月1日前国五车辆仍然允许注册登记,目前企业在国六非提前实施的省份地区还存在一定的国五车库存。
3.国六产品PN限值实施情况2019年7月1日,重点区域等省市提前实施国六标准,上述区域在售国六产品实施过渡期PN限值为6.0×1012个/km。按照标准要求,2020年7月1日后PN限值执行6.0×1011 个/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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