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渝中区公安分局发布消息,为规范渝中区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在辖区深入开展无牌两轮车专项治理,严查严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各种两轮车上牌登记相关工作。
严查两轮车无牌无证、乱停乱行等违法行为
两轮车无牌无证、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渝中区交巡警支队将在辖区深入开展无牌两轮车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是两轮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含电动)、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对两轮车无牌无证、乱停乱行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专项整治的同时,在渝中辖区人行道上选择有条件的区域施划两轮车停车位,并安装人行护栏,从而规范两轮车停车秩序。
渝中区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两轮车驾驶人应及时主动向车管所申请注册登记其车辆。
渝中区车管所地址:经纬大道555号
另外,针对辖区超标电动自行车数量较多的部分单位、企业,经提出书面申请,渝中区车管所可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约定时间集中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
两轮摩托车上牌需提交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申报车辆购置税或者免税(车管所需联网核查信息);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电动自行车上牌需提交资料:
1.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4.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
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需提交资料:
3.超标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4.超标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