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山大道幸福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老人在过马路时被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在地。但摩托车司机并未下车查看,而是驾车扬长而去……让司机没想到的是,离案发短短4小时左右,当他正坐在家中院坝与亲友商讨此事时,交巡警突然出现在眼前,将其抓获。
9月11日下午16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钟鼓楼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老人在过马路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接警后,钟鼓楼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勘察,并协助120医务人员对伤者进行救助。
民警正在进行现场勘查
侦破交通肇事逃逸贵在神速,办案民警随即对事故发生地周边进行调查走访,并调取了附近的监控视频,对肇事车辆可能的行进方向进行逐一排查。通过民警的深挖细查,最终锁定了肇事嫌疑人,当晚20时许,嫌疑人在家中被民警抓获。
经查,肇事人殷某(男,46岁,万州人)9月11日下午驾驶渝F08***二轮摩托车搭载一名乘客准备往钟鼓楼街道卢家沟方向行驶。当殷某行驶至北山大道幸福路口150米处人行横道时,将一名横过道路的八旬老婆婆刮撞在地。
事发后,殷某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往卢家沟方向行驶,将乘客送到目的地后返回家中,然后把摩托车停到自己妹妹家。当他正坐在家中院坝与亲友商讨此事时,交巡警突然出现在眼前,将其抓获。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殷某指认肇事摩托车
当民警问道:发生事故后,你为什么要逃逸?殷某说:我觉得那个老婆婆伤得不重就走了,回家后,我也一直心情忐忑,坐立不安,既想去自首,又害怕承担责任……直到民警出现在我们面前,我才知道自己跑不脱了,就如实的交代了情况。
以案说法:
我们经常在说酒驾的违法成本高,其实,肇事逃逸的成本一样很高,甚至比你想象的更为严重。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拘留1至15日,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记12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其法律后果就更为严重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按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