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8月3日讯近日,市交管局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在本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1)环线以内(含G4201绕城高速公路)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濯锦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三环路以南、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区域(含上述道路)的道路上行驶。黄标车不得在各区(市)县主城区道路以及连接主城区的主要道路上行驶。黄标车不得从事道路运输业务,不得进入我市物流园区(中心)内、公路货运场站、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作业场所以及各旅游景区。
同时,市公安局公布,成都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共14家。机动车报废流程如下:
(一)车辆报废时,应当将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付给我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二)对车辆已灭失的,由车主携相关证件到属地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申请,经调查核实后办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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