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滨州讯曾因信用卡诈骗被判刑的小伙康某,不知悔改,在无棣县城偷了10辆摩托车全部变卖。8月27日,无棣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该起摩托车盗窃案,被告人康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今年2月5日11:00许,被告人康某窜至无棣县某宾馆北侧门洞内,趁周围无人之机,盗窃大阳牌二轮摩托车一辆,价值800元。2月9日,康某又窜至无棣县某驾校科目二考场外侧摩托车、电动车停车区,趁周围无人之机,盗窃被害人精通天马TM125-4型二轮摩托车一辆,价值675元。2月12日12:00许,康某再次窜至无棣县某居民小区一楼道口东侧,趁周围无人之机,盗窃豪爵银豹125型二轮摩托车一辆,价值550元。
在之后的几天内,被告人康某又采用同样的作案手段,盗窃停放在小区内的摩托车共7辆。后因失主报案,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并追缴了部分摩托车发还失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作案10起,涉案价值988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康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被盗车辆部分已被追回且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示:本案被告人所盗窃的摩托车均系车主麻痹大意没有锁车,直接被推走。在此提醒广大摩托车车主,在存放车辆时务必上锁,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编辑:sina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