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太原市交警支队召开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太原市交警支队数据显示,太原市目前摩托车保有量5738辆,摩托车近3年发生交通事故414起、死亡84人。
太原今年新增摩托车2959辆
据太原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太原市“限制摩托车发展”政策是从2001年9月开始实行的,通过实施划定摩托车禁行区域等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道路密度的增加,原有的禁区范围已明显滞后城市发展,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太原形象,交警部门拟借鉴先进城市经验,提出进一步强化摩托车交通管理的工作措施。
截至11月20日,太原市摩托车保有量为5738量,其中:轻便摩托车12辆、二轮摩托车5637辆、正三轮摩托车76辆、侧三轮摩托车25辆,参加年检的摩托车5496辆;今年新增摩托车2959辆。近3年来,太原市摩托车保有量呈上升趋势,2016年摩托车保有量为1105辆,2017年为2779辆,2018年为5738辆,2017年比2016年增加151%,2018年比2017年增加106%。
数据显示 摩托车存在诸多问题
发布会上,太原交警支队通报了摩托车存在的一些问题。
恶性交通事故频发。分析表明,摩托车驾驶人和他们的乘坐者是道路使用者中最容易受伤害的群体。安全性能差,是摩托车伤亡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摩托车构造简单,稳定性差,速度快,且驾乘人员无必要和牢固的安全防护保障措施,极易引发伤亡事故。往往是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伤亡的比率更高。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20日,太原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一般以上交通事故414起,死亡84人,受伤462人;其中,死亡事故82起,死亡84人,受伤23人,交通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数、受伤数占近3年涉摩事故总数的19.81%、100%和4.98%。其中,近3年在太原市六城区内共发生死亡事故47起,死亡47人,受伤5人,3项指数(交通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数、受伤数)占全市涉摩死亡事故总数57.32%、55.95%和21.74%,由此可见,摩托车在六城区内发生死亡事故的概率较高。
今年截至11月,太原市已发生涉及摩托车死亡事故24起,死亡25人,受伤8人,3项指数占今年死亡事故总数的10.13%、10.16%和8.7%。
污染城市卫生环境。摩托车尾气排放不符合标准,据测算,1辆二冲程摩托车的废气排放量相当于一辆轻型汽车的废气排放量,其排放物浓度更是汽车的3—6倍。大量摩托车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市民的身体健康,而且破坏了城市卫生环境。
降低道路通行效率。在相同道路条件下的同一单位时间内,公共汽车人均占道空间为1.6平方米,出租车为4.5平方米,摩托车为10平方米,如果汽车前后或左右有摩托车行驶,速度就很难提高,城市道路的使用效率也明显下降。
从事运营的摩托车主,为了赚钱不惜冒险超员载客,单台摩托车三四人共乘,致使摩托车重心不稳,引发大量交通事故。
“双抢”案件的主要作案工具是摩托车,有的摩托车在飞车抢夺过程中甚至将被害人拖行几十米、几百米,致被害人伤亡,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全国170多个城市
实行摩托车限行或禁行
对城市交通而言,摩托车是较为低效的交通工具,摩托车由于自身车速性能及其行驶的随意性,在行驶过程中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均产生较大干扰,影响了机动车的车速,降低了道路通行能力,不利于提高城市交通效率。同时,摩托车交通违法现象比较普遍,成为城市交通的乱象之一。
基于上述原因,目前国内各大城市均对摩托车采取严格限制的政策,禁止摩托车在市中心区域通行。截止到今年11月底,我国在170多个城市实行摩托车限行或禁行,包括上海、北京、天津、广州、深圳、沈阳、大连、南京、苏州、福州、厦门、杭州、温州、宁波、济南、青岛、烟台、石家庄、郑州、哈尔滨、贵阳、合肥、南昌、长沙、成都、昆明、海口、南宁、武汉、西安、呼和浩特、包头、长春、银川、兰州、乌鲁木齐等。
交警部门表示,限制摩托车发展是全国各大城市调整交通结构、保障交通有序安全的普遍措施。限制摩托车发展的政策出发点在于保障城市交通的通畅与协调,通过引导公交等交通出行方式,提高道路利用率;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通过净化道路交通结构,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运行条件。
来源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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