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见习记者焦明梁 记者程昆4月15日上午9点多,市民季先生驾驶电动车经过宝安区中心路北环路路口时,被交警扣车并罚了2000元,认为罚得太重。交警部门则回应,该道路去年起就限行电动车,季先生是以冲禁行为被依法处罚。据此前交警部门发布的通告,自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对深圳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冲禁令者将处2000元罚款并扣车。
(深圳一主干道禁行电动车标识。见习记者 程昆 摄)
骑行电动车违规罚款2000元
交警解释:按电动车冲禁令处罚
据季先生说,15日上午他驾驶电动车由宝安大道转向中心路方向,因看到非机动车道正在修路,就开上了机动车道。在中心路北环路十字路口被交警拦下后,他收到一张罚单并被扣下电动车,罚单上注明他“驾驶摩托车、电瓶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交警告知可到宝安交警大队处理违章、领回车辆。他用手机扫描了罚单上的二维码,发现罚金为2000元。
他认为自己属于驾驶电动车走机动车道,按网上查询的信息应当罚款500元。“我的电动车是2019年买的,现在都不值2000块钱。”季先生对罚款表示不满。
4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宝安交警大队门口,看到现场有不少市民正在门口等候处理电动车违章。他们的罚单上注明的交通违法行为与季先生相同,罚款也是2000元。在交谈中,他们表示自己是驾驶电动车“走机动车道”或“开上了人行道”。
交警部门回应称,深圳市禁摩限电政策一直都在实行,近期宝安区正在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对季先生等市民罚款2000元,是对驾驶电动车在限行路段行驶所作出的处罚,并无问题。
记者查看了季先生等市民罚单上注明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点,确实均属于深圳市电动车限行道路。
(季先生展示罚单。)
市民表示不知道该道路限制电动车通行
因为对处罚结果存在异议,季先生于4月20日上午前往宝安交警大队进行处理。据他表示,当时现场也有许多收到相同罚单、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因为他认为这样的处罚并不合理,当天也未缴纳罚款。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季先生说此前不知道该路段会限制电动车通行,他认为那条限行路段未标识清楚,而自己很难一直盯着网上的限行道路信息。
对此交警部门回应称,除了此前已发布的限行道路公告,深圳市内每条电动车限行道路都有标志,但路标设置有一定规范,“不可能每条路每个路段都有,在区域的进出口、一些大的道路会有设置”。
【执法进展】
全市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电动车限行区域需注意
目前,深圳市正在严格开展摩电车辆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除了对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不戴头盔等电动车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外,还将对饮酒驾驶、冲禁令、违规载人载物和驾驶超标电动车等行为进行处罚。
其中对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禁令,将会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通告》,自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限制电动车在部分市内道路行驶,具体限行道路信息可前往以下网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