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柳州市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柳州市涉及摩托车并因摩托车违法而造成的死亡交通事故59起,造成56人死亡;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49起,造成37人死亡。3月1日,又一起涉及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在柳城发生,事故造成2人死亡。
为了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从2月27日起,柳州交警开展针对摩托车、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3月3日晚上起,整治力度升级,柳州交警增加夜间查处摩托车酒驾等其他违法行动,将持续一个月。
来看看3月1日发生的一起事故,真是让人扼腕叹息。当天晚上19:20,周某驾驶一辆桂Bxxxx6号小客车由柳城县大埔镇往太平镇方向行驶,至黄宜村路段时,与对向的覃某(男,51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覃某还搭乘了吴某(女,40岁),摩托车倒地后突然燃起大火,倒在地上的覃某、吴某当场被烧死,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由于覃某身上所带物件全被烧毁,无法得知覃某是否有驾驶证;车辆也严重烧毁,也无法判断车辆是否经过年检。从事发现场分析,此路段没有什么障碍物,且是直行路段,据判断,应该是覃某处置不当,造成车毁人亡。
据了解,目前柳州市五城区六县摩托车共有42.7多万辆,电动车73.3多万辆,随着摩托车、电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除了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处置不当外,由争道抢行、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等违法现象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少,形式非常严峻。
根据广西交警总队统一部署,柳州交警决定于2月27日至3月27日,开展为期一个月,针对摩托车、电动车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遏制涉及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3日晚,柳州交警整治升级,针对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夜查。据统计,当晚柳州市加六县共查获的12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中,一起为摩托车。同时,特勤大队设在东堤路的夜查点,查获5起摩托车违法行为。
摩托车、电动车与汽车有所区别,没有能保护驾驶人和乘客的外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非死即伤,给驾驶人及亲人带来伤害,让整个家庭蒙上阴影,同时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柳州交警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的管理和违法整治,都是为了“骑手”们的安全着想,下一步,柳州交警还将持续加大对电动车、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整治。
柳州交警提醒“骑手”们,莫要心存侥幸,害人害己。摩托车驾驶人员要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不戴安全头盔、超员、无牌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车要坚决杜绝不按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违规载人、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按照规定悬挂临时标识牌,随车携带临时登记证,不购买无牌无证、明显改装换漆、无合法来源证明等有被盗窃嫌疑的电动车。(通讯员:旺恒 叶其生 李宗亮 编辑:吕杨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