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林馨 特约记者:陈世清
3月7日,海口公安交警接到一则视频举报,称一名男子在海口海甸六东路无证驾驶摩托车。视频中显示,该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车牌号为京B2**35的大排量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中采取翘车头、急刹车等方式炫耀车技,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海口公安交警立即组织警力核查举报线索情况,迅速锁定违法驾驶人及车辆,并依法传唤驾驶人接受处理。该驾驶人李某博(男,25岁,河南郑州人)于当日到海口公安交警美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核查,3月6日17时许,当事人李某博在驾驶证已被吊销的情形下,仍驾驶摩托车并炫车技。李某博自称帮朋友调试摩托车期间试车,因炫车技被市民拍摄视频上传网络举报。面对警方询问举证,当事人李某博承认了其实施无证驾驶、违反禁令通行、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事实。经进一步核查证实,李某博曾于2019年因危险驾驶罪被郑州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于2022年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三亚警方行政拘留。对于多次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查处,李某博表示十分后悔,今后将会改正错误。
最终,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和64条的相关规定,对李某博无证驾驶、违反禁令通行和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650元处罚,并处行政拘留15日。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勿心存侥幸实施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在道路上驾车炫车技危及交通安全。否则将被依法查处、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