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0日,裕安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朱女士的投诉,称她28日下午在六安市皖西汽摩电大市场购买了一辆摩托车,价值4800元。骑回家后发现,摩托车的油表不转,于是第二天上午就跟经销商取得了联系,要求退款。但经销商却不同意,多次协商未果,朱女士投诉到了裕安区消协,请求帮助。
裕安区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经了解得知,摩托车油表不动是由于安装师傅疏忽大意,安装不到位引起的,3月29日上午,经销商店里的安装师傅检查后当场就给予解决了,但朱女士担心新车有质量问题,坚持要求更换或者退款。工作人员随即联系了该经销商负责人高经理,高经理称摩托车本身并没有质量问题,只是安装不到位,现在已经解决,而且摩托车电瓶也开封加水,影响了二次销售,故不能给予退款,由于本款摩托车只有一辆,所以可以让消费者更换其他型号摩托车。但是消费者却坚持要求换同款或者退款。工作人员本着为消费者着想的态度,又经过多次宣传、劝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朱女士承担经销商经济损失100元,经销商退给朱女士购车款4700元。对此结果,朱女士表示满意和感谢。
这是一起因摩托车油表不转经销商拒绝退款引起的消费纠纷案例。本案中,摩托车油表不转,经销商称是安装瑕疵而非质量问题,在检查后也迅速给予解决,故不同意退款,但消费者却怀疑摩托车有质量问题,坚决要求退款或者换车。很不巧的是这台摩托车只有一辆,消费者要求调换同款,所以调换也就无从谈起。工作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到经销商不同意退款的原因是摩托车电瓶已经拆封加水了,不能再次销售,同时三包卡也已经填写,需要从厂家重新购买,一旦退款经销商就需要承担几百元的退车成本。鉴于此种情况,工作人员就退车成本与双方又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使得双方握手言和,巧妙化解了消费纠纷,此案圆满结束。(王成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