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链电动葫芦在使用和检查上是有一定基准的,小编总结了一下,大概有以下24个基准。
1、确认所使用的电动葫芦的工作级别及使用条件是否相符。
2、电动葫芦不要吊超过额定以外的荷重。
3、电动好不得使用所定等级以外的链条(ISO 80以上)。
4、扬程不足的环链电动葫芦,不得使用。
5、使用前,应做日常检查。
6、使用前,检查链条链环是否在松弛自由的状态,及检查是否有扭转或纠缠的状况,如有必须修正后才能使用。
7、下吊钩的防脱落装置,如有缺失或无效者,不得使用。
8、链条无装置上下停止装置或缺失的环链电动葫芦,不得使用。
9、不得使用链条缠绕荷重物。
10、不要用吊钩前端吊荷重物。
11、不要做急速上下吊的反复操作。
12、不要超越上下扬程(上下极限点)。
13、不得在吊有荷重物的吊车底下走动。
14、不得斜吊荷重物(15°以内)。
15、防止环链电动葫芦掉落。
16、环链电动葫芦的冲击力作用使用的场合、使用频率高的作业状态,须每年更换链条一次。
17、在低温、高温、腐蚀性环境等特殊状况中,须每半年更换链条一次及每二年换下吊钩一次。(若使用频率过高,则需每年进行检查并适时更换下吊钩)。
18、在电镀厂、表面热处理厂使用状态下,须每月做定期检查并于每年更换链条一次。
19、链条断裂后,不可自行熔接后使用。
20、链条应涂抹润滑油后使用。
21、齿轮。轴承及其他摩擦的部位,适时添注润滑油。
22、长期不适用的环链电动葫芦,做适当的防锈处理后,妥善保管。
23、电动葫芦使用者不得自行修改,如有必要,需委托制造厂修改。
24、两环链电动葫芦合吊一荷重物的危险,应避免,在不得已的情况使用时,应在充裕的规格荷重情况下,很小心且十分注意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