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7月3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一直以来,一些洋快餐品牌以“全球统一标准化”自居,但上海“福喜肉”的出现让这一“标准”成了众矢之的,食品销售门店是否真能独善其身?7月29日,南海网记者采访了律师和食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餐饮门店必须要负起相应责任,如果销售问题食品属实,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吊销许可证、重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果。
许多消费者对于这些企业使用违规食品原材料的情况表示气愤。海口市民陈先生认为,作为餐厅,它们有职责要对食品选择严加把关,对消费者负责,“发生这种事情,餐厅和肉制品公司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进货不能不看货物的质量。而且餐厅如果一味把责任推给供应商那就是不负责任的态度,我们无法接受。”
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认为,在此事件中,这些洋快餐店可能更多的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因为这些餐饮店对进货商提供的是否是问题肉品并不知情,但作为将问题产品卖给消费者的销售方,确实需要承担责任。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长刘鸿涛表示,如果发现了问题食品,食品供应商、销售商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门店的经营者在进货的时候,必须要考察进货商的资质,是否为合法的生产企业,是否有许可证。供应的产品要有检验合格的报告、生产日期等。
据了解,《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有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刘鸿涛介绍,2014年和2015年是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的“严打年”,海南食药监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突击检查、监督抽检的力度,在处罚的同时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进行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2012年6月,海南省制定了《海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被举报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举报人最高给予50万元的奖励。内部职工实名举报本单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可在规定的奖励标准基础上提高50%进行奖励。据了解,这是国内省市中对于举报人的最高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