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蒋某因吸毒被怀化市第一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出来后蒋某因生活无着落,便起了盗窃的念头。
2015年4月19日5时许,蒋某窜至洪江市安江镇中医院对面的皮件厂家属楼下,发现一辆红色钱江牌两轮女士摩托车后,就用随身携带的起子插入钥匙孔内,左右转动将摩托车发动点火,然后骑着该摩托车逃离现场。2015年4月26日2时许,蒋某又窜至洪江市安江镇原县政府家属楼内,发现一楼楼梯口有一辆蓝色两轮雅马哈女士摩托车未锁,蒋某便迅速点火后骑着摩托车逃离现场。经某某价格监测认证中心鉴定,以上被盗车辆价值总计 10110元。
2015年7月9日被洪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24日被洪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蒋某从违法到犯罪,表面上看是从戒毒所走进了看守所,实质上则是蒋某好吃懒做心理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蒋某能够早日"知耻而后勇",等待他的将不会是冰凉的手铐,而是妻儿温暖的双手。希望那些蠢蠢欲动的人以此为戒,珍惜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