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潮流时尚

【做什么礼物挽回女友】情侣之间赠送礼物分手后还能收回吗?

农历7月7日,牛郎织女鹊桥见面的那天,姑娘们来到花前月抬头仰望星星,希望能找到银河两边的牛郎星和织女明星,一年见一次面,乞求天空,祈祷能像织女一样聪明灵巧,拥有心仪的幸福婚姻生活,形成了七夕节。(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今年七夕节,防疫正常化期间,一对情侣当天也在创造尽可能增加双方感情的甜蜜气氛,送礼物。男女双方在恋爱,特别是热恋期间,由于亲密关系处理金钱往来一般比较随意,贷款一般也不借用,如果双方分手,经济纠纷很可能随之而来。这导致了一个问题。——如果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提出分手,可以收回赠送的贵重礼物或巨额财产吗?

第一,恋爱期间的赠与,贷款能否收回。

小明(男)和小芳(女)是近一年交往的恋爱对象。恋爱期间,小明为小芳买了新款iphone和名牌包等,礼物总价在3万韩元左右。后来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后,小明要求小芳归还赠送的贵重礼物,折合人民币后的钱额被一口拒绝。小芳认为恋爱期间小明给自己的东西属于自己,要送的东西在哪里,有回去的道理。(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爱情》)何况,我在小明生日的时候请他吃饭,送生日蛋糕。海尊科义认为,生活中恋人之间互赠礼物是感情的表现,大多数都想赠送礼物加深彼此的感情,促使双方步入婚姻殿堂。恋人之间送礼物的价值有些不同,目的也有所不同,所以要想理解是否返还,就要区分礼物的性质。在情侣恋爱期间,对于一般的资源消费行为,法律上无法明确规定,因此被视为赠与。

可以参考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收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取消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赠与人有赡养义务,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规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此外,赠与财产在交付后不能撤回。

也就是说,如果恋人在恋爱期间与赠与的财产相关的金额较大,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近亲属,或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其他项目,则从知道或需要知道取消理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行使取消权。

另外,在恋爱期间,情侣之间用转账或现金支付有特殊的意义,一般被认定为曾旅行委员会。“520”、“1314”等数额一次性超过3000元或累计超过30000元的,付款人要求返还的,法律予以支持。

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支付的住房款、购车款作为婚前个人财产,当事人要求返还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礼物能还给我吗?退货标准是什么?

彩礼是指以结婚为目的,根据当地习俗,男子或其家人支付妇女的存款和贵重物品(如足金戒指、耳环、项链、手镯等)。包括但不限于见面礼、任用、乘车式、下车式、介入费及3000元以上的首饰、电器、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贵重物品。

彩礼返还额应结合彩礼的数额、男女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有无子女、错误程度、当地风俗、经济水平等因素,符合以下情况。参照以下标准适用。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没有住在一起的,一方要求对方归还彩礼,彩礼要全额归还。但是,如果超过6个月,彩礼方提出解除婚约,则不超过彩礼金总额的90%。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住在一起的,离婚时一方要求对方归还彩礼,彩礼要全额归还。因彩礼支付的原因发生离婚的,酌情返还,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3)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在一起生活,在一起生活一年以上或生孩子,一方要求对方归还彩礼,不支持。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不到半年,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按照10万元的标准,返还比例为本段的50%-70%。在一起生活6个月以上,但不到1年的情况下,返还率为该段的30% ~ 50%。礼物总额超过10万韩元的部分必须全额返还。

(4)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前支付使支付人的生活变得困难。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双方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返还了彩礼总额的50%-70%。双方在一起生活不到3个月,共1年,返还债务总额的30%至50%。双方共同生活一年多了,彩礼一般不退还。

第三,可以追逐婚外赠与恋人的财产

回吗

前段时间,热播剧《三十而已》中有这样一个场景:女主之一顾佳对介入她婚姻生活的林有有说,“你们俩(许幻山和林有有)吃过多少次晚餐,开过多少次房,酒店的钱,你的房租,一笔一笔给我算清楚,他为你花的每一分钱,都是我们夫妻共同的财产,我都有权利让你还回来!”

高院《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物赠与他人,已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赠与行为取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该赠与行为因侵犯了妻子的财产共有权而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许幻山为林有有支付高额的酒店入住费用,为其租满一整年的公寓,显然不是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顾佳事前不知情,事后未追认的情况下,许幻山对林有有的赠与行为是无权处分的行为,顾佳有权追回许幻山赠予婚外情人的所有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未婚恋人之间凡涉及贵重物品、大额财产赠与或给付行为,应该格外审慎。尤其是恋爱期间基于感情所替对方支付的财产借贷,极易因为感情的变动而产生经济纠纷。若涉及贵重物品、大额财产的追回问题,当事人在索要为对方花费或赠与的财产时,需有相关票据、电子数据信息等证据举证证明赠与的存在及赠与物的价值。

热忱欢迎您添加和回复司法鉴定中心头条号。您如若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有关司法鉴定情况和相关法律条款规定请与我们海存科仪联系。

中心采取“线上”预约;“线下”面对面沟通。

中心将以特别敬业、特别勤业、特别专业的精神竭诚为您服务!

责任编辑: 鲁达

1.内容基于多重复合算法人工智能语言模型创作,旨在以深度学习研究为目的传播信息知识,内容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反馈举报请
2.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站点无毒无广告,请读者放心使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