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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年是什么婚】春秋时代的上层阶级为什么流行结婚?除了延续父系家族的统治外,进一步扩大政治联盟。

在电视剧《芈月传》中,孙附加装饰的月亮是刘涛装饰的姐姐的服务员,嫁给了陈慧文王。电视剧中有违背史实的遗漏,但月亮作为姐姐的女儿嫁给秦国的故事实际上反映了中国古代特殊的婚姻形式:——婚。那么为什么会存在这种婚姻形式,婚姻这种婚姻形式为什么在春秋时代的上层非常流行呢?它的存在与历史、政治、文化的诸多因素有关。其流行不仅是为了延续父系统治的必要性,也是为了扩大国家间的政治联盟。

首先,什么是“婚姻”?

这首诗以《诗经国风召南》中的《鹊巢》来描述结婚的场面。婚姻作为一种婚姻形式,在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中有很多记录。

“结婚了,也送来了,也是从女人那里来的。单击

根据上面《仪礼士婚礼》的意思,天子或诸侯娶妻时,其妻子的年媒或侄子必须作为陪伴的第二个妻子,这些次妻被称为年母。

「谁结婚了?诸侯和一个国家结婚,两个国家会成为侄子,去拖把。(西方谚语)侄子是什么?哥哥的儿子也是。谁是?弟弟也是。诸侯聘九女,诸侯不再结婚。”

以上引文来自《公羊传庄公十九年》,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婚婚是一个国家嫁给诸侯的,在异国,陪伴女儿出嫁,这三个出嫁的女人的侄子和妹妹也要一起嫁人。再说,一次要娶九个女人,但诸侯们也只能在这一次结婚。

“凡诸侯娶女子,同姓结婚,但其他姓不是。”

《左传成公八年》这个记录是在诸侯国之间建立婚姻关系中,其他同性国家的到来是“意识”的表现,理性国家不必如此。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同一个省国家才能结婚。例如,卢香功23年时,陈(熙姓)和吴(熙姓)一起,(江城)都结婚了,这实际上意味着异性并非不能结婚。

作为一个州形成的特殊婚姻制度,主要在女人出嫁的时候,同时与这个女人的妹妹或侄子、侄子一起出嫁,或者不限于同姓的诸侯也以陪嫁女人的婚姻形式在我国春秋时代盛行。

二、婚姻的起源和存在

我们在探讨婚嫁为什么在春秋时代在上层流行,所以要明确其起源和为什么存在。(约翰f肯尼迪)。

1.婚姻起源:史前习俗的遗产

婚姻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从军婚到个人婚的过渡形式,但也有可能从掠夺婚发展起来。弗雷泽在《图腾制度与外婚制》中提出,婚姻现象遍及美国、非洲、澳大利亚和亚洲。中国也是实行这一制度的国家之一,瑶的女儿阿黄、吕英一起与顺结婚就是很好的例子。

由此可以看出,婚姻是史前时期遗留下来的风俗。当然,这种婚姻制度只是人类婚姻的一种类型,并不是社会进化的必要阶段。但是在中国土地上确实存在,对春秋时期的社会和婚姻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婚姻的存在:延续父系家族的统治

那么为什么结婚会在我国春秋时代有非常合适的土壤呢?原来婚姻的形成和发展与宗法继承密切相关。在强调敌书离别、等级贵贱的春秋时代,婚姻满足了这种强烈的社会要求。继承人可以延续,政权可以稳定地交替,这对诸侯国的生存和强盛意义重大。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持诸侯们的继承,在家庭和宗族内部建立规范的阶级秩序,婚姻本身穿上了很强的政治伦理外衣。(莎士比亚,莎士比亚) (美国)(美国)(美国)(美国)。

第一,婚姻制度的存在可以有效防止嫉妒的出现,更加重视后代的繁衍。《谷梁传文公十八年》云:“侄子,也意味着不是孤儿。一人有儿子,三人缓和。”姐妹或姑姑侄子一起结婚的话,一个人生孩子的话,可以看作三个人一起生活。正妻和魂存在血缘关系,所以不会因为嫉妒而扰乱家庭和父系家族。(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家人)另外,正妻出嫁,妹妹或侄子出嫁,自然会产生尊卑的差异。大家生了孩子,自然会以正妻的儿子为嫡长子,以侄子的儿子为庶子,在家庭内有条不紊地行动。(莎士比亚)。

第二,婚姻制度与春秋的宗法继承制度密切相关。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以这种形式强调继承是绝对重要的。婚姻制度准确客观地继承了宗法制的核心嫡长子

承制进一步完备,保证了嫡长子继承制的稳定。媵婚制便能保证在夫人无子的情况下避免出现意外,而且又能保证贵族血统的纯正以及宗族集团统治的稳固持久。

在媵婚制下,女方家族派出的是由夫人率领并包括“媵”和“侄娣”在内强大的新娘群体,有主次妻之分,尊卑有序。但夫人与媵们又同为贵族同姓至亲,关系密切,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群体出嫁可以更大限度地保障本家族在夫家的政治经济利益。如果嫡夫人无子,那么她们在夫家的地位会受到严重的威胁,而媵婚则避免了这种不幸的发生,媵和侄娣们可以顺理成章地完成生育子嗣的任务。

嫡夫人无子而立媵之子为太子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但是媵妾因为礼制的原因很难“母凭子贵”,因媵妾之子成为太子而立媵妾为嫡夫人在当时是不被允许的。根据《左传·僖公四年》记载,晋献公为了立从征骊戎娶来的妾骊姬为夫人,遭到国内的反对,最后引起国内大乱。这从侧面表明媵妾在婚姻关系中地位低下,不会被夫国认可,最多是作为生育子嗣的工具,没有任何政治名分。

总的来说,媵制是原始掠夺婚、群婚风俗遗留的产物,又在春秋时期延续宗族统治这种需求和宗法制度的需要下有了适合扎根发芽的土壤。但是媵婚下的媵妾始终是被视为生育后嗣的工具,其地位并不高。

三、媵婚的流行:扩大政治联盟

《礼记·昏义》中有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这和恩格斯曾经指出的“结婚是一种政治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有很大的相同点。这在春秋时期媵婚的流行上也很能体现出来。

1.通过媵婚:建立国与国间的同盟

春秋时期,正是我国奴隶制社会走向崩溃的历史时期。这一历史时期,分封制、宗法制日益瓦解,周王室衰微,诸侯国势力渐大。各诸侯国为了争夺霸业,竞相壮大自己的军事实力,发动战争,诸侯之间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频繁战争是政治争夺的主要形式。

此时各诸侯国之间的斗争持续不断,关系十分微妙。伴随着霸权迭起,各国为维护各自的利益,根据不同时期的政治需要,多次进行了以强国为中心的分化组合。各诸侯国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纷纷建立政治联盟。这样,“诸侯娶夫人,二国媵之”的媵婚制就成了诸侯国之间建立联盟的主要手段。诸侯外交、争霸需要。春秋时的诸侯大多会通过媵婚的手段达到联姻,求得同盟。

对春秋时期的诸侯贵族来说,联姻只不过是一种手段,其真正目的是为了政治服务的。在这一极其复杂的斗争过程中,媵妾婚成了诸侯贵族,们相互勾结、趋炎附势的外交斗争工具。西周时期确定的“同姓不婚”的政治制度,在春秋时期依然适用,而各同姓诸侯国之间为了避免触及“同姓不婚”的礼仪规定,同时扩大其政治利益,建立起统一的攻守同盟,就不得不借助媵婚制,用媵婚制的方式在不违背“同姓不婚”的前提下建立了国与国、家族与家族之间的政治联盟。同时媵婚制也能保证这种联姻同盟的稳定,保证妻死之后同盟的延续。

2.通过媵婚:建立多国之间的联盟

在春秋史书特别是《左传》中有着详细的记载,成公八年,鲁国将嫁女(伯姬)于宋,“卫人来媵”。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晋人来“媵”。第二年,“齐人来媵”,鲁国是姬姓,宋国是子姓,两国通婚合乎情理,而卫国和晋国乃姬姓诸侯国,由于不能违背“同姓不婚”的规定,因此采用媵妾婚的方式,“同姓媵之”,以侄娣媵于鲁,建立起卫、晋、鲁、宋四国联盟,壮大其政治力量,在春秋时期政治舞台上赢得了话语权,这当然会引起齐国的注意,因此成公十年,异姓齐国不顾“非礼”的谴责,媵于伯姬,使得鲁、宋的联姻外交,扩大到卫、晋、鲁、宋、齐五国。

从这我们可以发现,通过媵婚进行联姻已经不限于两国之间了,媵可以代表母国,达到多国同盟的关系。甚至为了能参加到这种多国联盟之中,不惜僭越礼制、有了异姓的媵婚。违背“异姓不媵”的礼制也要用媵婚参与到政治联盟之中,可见媵婚的流行和政治联盟的扩大之间是密切相关的。

媵婚可以在不违背“同姓不婚”的前提下使得国与国之间建立起政治同盟,并保证这种联姻同盟的稳定,甚至还能够达到多国联盟关系。可以扩大婚姻联盟,进而达到政治目的,使得媵婚在春秋时期的上层中变得十分流行。

但另一种意义上,女性特别是媵妾不仅成为了繁衍后嗣的工具,还成为了政治外交上的工具,彻底丧失了个人的独立,成为男权统治的附属和工具。

结语

媵婚制作为先秦时期重要的政治婚姻形态,在春秋诸侯国政治关系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媵婚制是原始掠夺婚、群婚风俗的遗留和延续宗族统治这种需求和宗法制度的需要以及诸侯国之间政治需要相结合的产物。媵婚制的存在既有利于延续宗族统治的力量,又有利于扩大政治联盟,所以在春秋时期的上层得以流行。但是媵婚制的出现也反映出女性社会地位进一步下降、独立人格和自由的逐渐丧失,彻底沦为男性的附属。

随着各诸侯国之间的争端日趋激烈,兼并战争使得同姓国不断减少,实施媵婚制的基本条件不复存在。再加上礼制被破坏,媵婚也不再是完全遵从礼制的规定,僭越礼制的媵婚就大量存在。盛行于春秋时期的媵婚在战国末期时已经走向没落,到秦朝时已经完全消亡。

参考资料

《礼记》

《仪礼》

《左传》

《谷梁传》

《公羊传》

《中国婚姻史》

《图腾制度与外婚制》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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