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思明区检察院
一起处理了纵火罪案件
情侣之间的小矛盾
发展成火灾
点火者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回顾事件的原委
2021年11月27日晚上,范某某和女朋友因为小事发生了争吵。潘母珠后来到了女朋友租的房子。女朋友离家一夜没回来,不肯回复微信消息,范某某更加愤怒,一个人在家借酒消愁。
直到11月28日早上,见了女朋友也没有回消息。他先撕开房间里的纸袋,出气,然后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纸袋碎片,通过拍摄微信给女朋友发视频,发出威胁。
纸袋离床很近,火势蔓延得很快,浓烟刺鼻,潘某无法呼吸,只好先离开房间关门。大量浓烟影响了邻居,大家纷纷捂住口鼻迅速下楼。随后,大楼里的警报使房地产人员及时发现了火情,到达了现场。
范某和房地产人员一起灭火。大火最终熄灭了,房子里的床垫、床上用品、沙发、空调、吸入灯等被烧毁,但没有人员伤亡。
当天上午8点左右,潘某被民警抓获。检查结果显示血液酒精浓度为121.17毫克/100毫升。范某如实陈述了上述事实,并向房东赔偿了经济损失,得到了对方的谅解。
思明区检察院审查潘某故意放火,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纵火罪。范某有供述、供述、处罚等轻处罚情节,案发时参与灭火,因此,案发后可以积极赔偿损失,获得谅解,建议适用缓刑。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罪名成立,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处潘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检察官说
纵火罪是重罪。《刑法》第114条规定:纵火、停水、爆炸、毒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或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15条规定:纵火、停水、爆炸、毒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其他危险方法造成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过失犯前款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检察官提醒
本案起火的楼层有27个房间,如果不及时发现,火势不会熄灭,后果不堪设想。
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有矛盾,但要控制好自己的感情和行为。如果采取不理智的极端方式,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资料来源:斯明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