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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一般几点上班 】招医公告!河北邢台、保定、邯郸等多家医院招聘医疗人员

2021年河北邢台医学专科第二附属医院选拔工作人员17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目前社会公开招聘了17名职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为财政定额补贴事业单位,三级综合医院,相当正处级医疗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条件,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体检等综合医疗诊治服务及疑难、急危重症的诊治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保障;开展医学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有关医学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承担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医学类院校学生实习和基层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承担医疗下乡、医疗援助、医疗技术帮扶以及危害公众身体健康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救治工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5日-2003年11月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5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16名硕士研究生和1名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加上工作经历)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5日。

岗位条件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1、发布信息

2021年11月5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网站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11月5日-11月18日17点整

报名地点: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人事科

报名邮箱:xtyzdefsyy@163.com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和审核通过并个人签字后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 4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邮箱报名者需将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命名发送到报名邮箱。

(3) 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进入现场报名场所需全程佩戴口罩,提供河北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温合格(低于37.3℃)后方可进入。现场报名需提供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一式两份)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小二寸照片4张;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以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电子邮箱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PDF格式)。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现场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相关复印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需签字确认,邮箱报名资格审查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报考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3、测评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超过5:1时,采取医学知识测试的方式按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医学知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报考比例未超过1:5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测评采取面试的方式,重点对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专业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在考点外指定位置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与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选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考虑聘用。

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则通过加试评选出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由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网站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安全进行,本次选聘全过程严格落实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予以理解并按要求执行(详见附件3)。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测(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2279993

监督电话:0319-2235195


2021年河北保定市第五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2名公告

保定市第五医院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统一集中招聘、依法依规原则;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原则;实行统一招聘,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专业、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医学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较为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水平或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条件等,专业审核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到11月10日17:00。

1、网上报名:登陆保定市第五医院官网、医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保定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保定市第五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连同本人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发送到邮箱bdsdwyyrsk@163.com。格式要求:邮件主题统一定为 “2021年招聘-应聘专业-姓名-手机号”。报名表、信息统计表、所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作为附件上传,文件名格式:应聘专业-姓名。不接收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如奖学金、优秀学生等证书)。

2、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拟应聘岗位条件等,按报名程序和方法进行报名。

(2)每人网上报名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可重复报名。(3)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通过审核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取消应试资格。

(二)考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试流程

首先进行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然后是面试环节,面试由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式测试并打分,满分100分。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注意事项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

(三)体检

经过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保定市第五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四)公示及聘用

1、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者应及时报到试工,无正当理由逾7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聘。

四、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医院负责人员、专家评委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应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本次公开招聘因疫情原因,笔试、面试时间待定,以保定市第五医院官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请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0312-5953997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01118


2021年河北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系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国办全日制普通医学高校,主要职责是培养适应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具有执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奉献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卫生技术人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5日-2003年11月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我校拟选聘10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5日。

岗位条件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2021年11月5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5日—11月1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办公楼317房间)。

报名邮箱:yzrsc@126.com。

2.报名要求:现场报名者须下载填写《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3),可从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xtmc.edu.cn/)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简历(连同报名表均需附照片)、有效身份证、各阶段(本、硕、博期间)取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报名。

电子邮箱报名者须将《报名表》《承诺书》、本人简历(附照片)、有效身份证、各阶段(本、硕、博期间)期间取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主题为: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

3.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进入现场报名场所需全程佩戴口罩,提供河北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温合格(低于37.3℃)后方可进入。现场报名需提供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一式两份)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小二寸照片4张;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以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现场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相关复印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需签字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报考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通过邮箱报名的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测评考核

测评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其授课技能和综合素质。试讲、答辩成绩分值分别为100分。

总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试讲和答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与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选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考虑聘用。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则试讲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仍无法确定的,采取评委投票推荐的方式确定最终拟选聘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由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安全进行,本次选聘全过程严格落实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予以理解并按要求执行。(详见附件3)。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测(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2233381

监督电话:0319-2235195


2021河北邯郸魏县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0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魏县医疗服务水平,优化我县卫生医疗人才队伍,根据魏县各医院人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0余名,其中:县医院27名;中医院22名(临床岗位研究生的不限制人数);第二人民医院1名。聘用形式为人事代理。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选聘采取测评、考察等方式进行,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对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选聘对象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具有五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3、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体岗位、专业及要求见附件1《岗位条件表》)

三、选聘条件与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18周岁及以上、岗位条件规定的年龄以下。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有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条件。

7、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报名第一天)。

(二)有下列系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工作人员;

5、魏县卫健系统内现在编或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医学类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医学类岗位选聘范围。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是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四、选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上传电子版照片统一白底。报考网址为: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上午8:30--2021年11月19日下午17:30。

3、资格初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报名成功。

(二)测评

1、根据资格复审情况,依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打印《测评准考证》,打印时间和地点在魏县党政网公布。测评地点在魏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测评准考证》。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果某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之比超过15:1,增加笔试,有关情况以公告形式告知相关人员,加试的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测评总成绩,按进入测评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15:1的比例依据加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测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加试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测评。

2、测评方法: 采取自我介绍、答辩、现场提问和实操等环节进行测评,测评时间为15分钟, 测评总分满分为100分。本次选聘测评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于当日在测评地点统一公布。

确定体检对象:依据测评成绩,根据选聘计划,各岗位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测评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学历(学位)较高者;职称高的;所在单位级别高的;工作时间长的。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魏县党政网。

2、资格复审需要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4)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书;(5)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三龄两历"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与相关待遇

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人事代理程序办理人事、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纳入编制管理,与现有在职人员同工同酬,五年之内不得流动、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复审、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本次选聘所有通知在魏县党政网发布,请考生关注魏县党政网,因未关注魏县党政网而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负责。

(四)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选聘,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公开选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报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根据工作进度调整各环节的起始时间。

咨询电话:魏县人社局:0310--3530046

魏县卫健局:0310--3521931

举报监督电话:0310--3531202


2021河北邯郸魏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8人公告

为促进魏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全县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打造邯郸东部区域医疗中心。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选拔人才,在笔试、面试、政审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218人,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27人,乡镇卫生院91人。(具体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见岗位条件表 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邯郸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能自觉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和吃苦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宜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和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岗位条件规定的年龄以下,具体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6、已经就业或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合同(协议)或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

5、现役军人;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6、县卫生系统已入职人员,医学定向生和规培期间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是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报考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上传电子版照片统一白底。报考网址为: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上午8:30--11月14日下午17:30。

3、资格初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12: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方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及时关注魏县党政网公告,根据公告要求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按时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所有报考人员笔试内容相同:第一部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第二部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占150分。笔试设最低分数线,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为2:1,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在魏县党政网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魏县党政网。

2、资格复审需要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3)笔试准考证;(4)报到证(非全日制可不提供);(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6)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证;(7)已经就业或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合同(协议)或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面试内容及考察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和能力,同岗位考生在同场、同组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考场划分为"两室",即候考室、面试室。面试者凭《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入面试考点,首先进入相应面试的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后,宣读《考生面试须知》,然后依次抽取面试顺序号。根据时间安排,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号由引领员引入面试室。同时,提醒下一个面试者准备。

4、面试打分。面试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对面试考生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综合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打分之和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党政网公布。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有执业资格证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政审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管理与相关待遇

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人事代理程序办理人事、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纳入编制管理,与现有在职人员同工同酬,五年之内不得流动、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在魏县党政网发布,请考生关注魏县党政网,因未关注魏县党政网而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报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根据工作进度调整各环节的起始时间。

咨询电话:魏县人社局:0310--3530046

魏县卫健局:0310--352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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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都融媒体综合自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第五医院官网、魏县党政网官网等)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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