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之后,如果你查询你的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发现账户里还有一笔额外的款项,这是因为公积金每年都会结息。
7月3日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获悉,新疆已于6月30日成功完成住房公积金年息结算。目前,全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实缴年息已准确、足额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是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按照国家利率计算方法和利率进行的年度结息。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结算一次,结算日期为6月30日,计算期限为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目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为基准一年期存款利率的1.5%。结息后,住房公积金支付的利息将自动计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全部归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督办公室提醒:目前,所有利息已同时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员工可以通过四种方式查询年息金额:
1.拨打新疆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查询;
2.注意新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绑定成功后点击“公积金查询”查看账户明细;
3.下载“手机公积金”客户查询住房公积金;
4.登录“新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查询年度结息金额。
通过以上四种方式试着查询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