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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子异国学院)
《关雎》的“琴”和“钟”
研究《诗经》的名物,不仅可以让我们对“鸟兽草木”的名字有更多的了解,有时还可以通过对名物的认识,进一步扩大对诗歌宗旨的理解。
《关雎》一诗,涉及的名物有“雎鸠”“荇菜”“琴瑟”“钟鼓”等多种,对“雎鸠”和“荇菜”的讨论历代不绝,观点各异,在此不再赘述。这里想探讨一下大家认识差不多的“琴瑟”“钟鼓”,以及其中隐藏的秘密。一、“琴瑟”与“钟鼓”:两个关键名物
先来谈谈“琴瑟”。《毛传》解释“琴瑟”说“宜以琴瑟友乐之”,是说用琴瑟之乐“乐”“淑女”,没说琴瑟是什么。到了朱熹《诗集传》,则说:“琴,五弦或七弦。瑟,二十五弦。皆丝属,乐之小者也。”他说出了琴、瑟的弦数,以及二者属于小乐器的特点。那么,“琴瑟”果真如上面所说的那样吗?
这就需要求助于考古发现了。就今天考古发现而言,出土的瑟数量较多而琴较少,但也颇能从中看出两种乐器的分别了。朱熹《诗集传》称“琴”为“五弦或七弦”,是从他自己那个时代琴的规制,揣测西周乐器的样子。实际上,从郭家庙曾国墓和曾侯乙墓出土的琴来看,战国时期琴的形制大体是这样的:长度在一米内(曾国墓琴长92厘米,曾侯乙墓琴长67厘米),琴头至腰部分为半箱体共鸣箱,琴尾为实体,岳山部分及琴轸与唐宋琴类似。关于瑟,曾侯乙墓出土的瑟多达12件,为瑟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由这些出土的文物,可知战国时期瑟的形制大体如下:长方体音箱,长、宽、高一般在169、42、19厘米左右,弦与面板之间有瑟柱支撑。
图1:曾侯乙墓出土十弦琴。琴身用一块整木雕成,通体厚黑漆,全长 67 厘米。
图2:曾侯乙墓出土瑟。弦已朽烂,二十五个弦眼。长、宽、高在169、42、19厘米左右。
遗憾的是,如上所言,出土最早的琴瑟也在战国,此前的实物至今难见。那么,琴瑟的出现在什么时候呢?这需要征诸可信的文献资料。“琴瑟”或“瑟琴”或“琴”“瑟”并举,在《诗经》中多次出现。其中“琴瑟击鼓,以御田祖”句出自《小雅·甫田》,“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我有嘉宾,鼓瑟鼓琴”出《小雅·鹿鸣》,两首诗篇,据笔者考证,均为西周中期诗篇。又有“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句,出《小雅·常棣》,系西周晚期作品。此外,“椅桐梓漆,爰伐琴瑟”见《鄘风·定之方中》,“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见《郑风·女曰鸡鸣》,都是春秋时各邦国的诗篇。这就是说,琴瑟乐器在西周中期就已经出现了。
不过也有一个问题,就是在《仪礼》等文献中,一些典礼用乐,例如在“燕礼”“乡饮酒礼”中,当其中一个典礼节目即“升歌”(登堂而歌)进行时,两位伴奏的盲目乐工使用的乐器,都是“瑟”而非“琴”,《论语·先进》“侍坐”章记载曾皙“鼓瑟希,铿尔”,也用的是“瑟”。在新近出现的“清华简”(清华大学收购的竹简文字)却出现了名为“周公之琴舞”篇章,是专门用“琴”为“舞”伴奏的。总之,就儒家文献《仪礼》和出土文献看,《诗经》所言“琴瑟击鼓”“鼓瑟鼓琴”的琴瑟并用,是见不到的,琴、瑟是单用的。关于这个问题可能有多种解释,但不是这里谈论的问题要点,这里的要点是,“琴瑟”出现,意味着典礼。这对本文要谈的话题来说,才是最关键的。
下面再谈“钟鼓乐之”的“钟鼓”。
对《关雎》的“钟鼓乐之”,《毛传》说“盛德者,宜有钟鼓之乐”,即钟鼓是用来赞扬大德行的。郑玄又解释说“钟鼓在庭”,则指出钟鼓演奏的场合是隆重的典礼。与琴瑟和谐的象征意义不同,钟鼓指向的是隆重的典礼。
就现有的考古发现而言,鼓的出现要远远早于钟。在距今约5000年的大汶口遗址中,曾出土过陶鼓,在距今约4500年的陶寺遗址中,还发现过彩绘木质鼍鼓,就是用鳄鱼皮蒙制的木鼓,在湖北崇阳还出土过商代晚期的铜鼓。征诸文字,甲骨文中“鼓”的记载也很多,其中 “”的字形,就像人持木棒敲击立鼓的样子。由此可知,鼓出现于新石器时代,到商代已颇为流行。到了周代,文献中著录的鼓很多,如《诗经》中有鼗、县(悬)鼓、鼍鼓等不同的称呼;“鼍”表示鼓皮的材质,“县”则表示鼓为悬挂的乐器。这基本上沿袭了前代鼓的形制和演奏方式。湖北枣阳郭家庙墓地出土了一面目前所见最早的建鼓,曾侯乙墓中也出土了一面建鼓,从二者的实物看,鼓身一般较大,除了悬挂敲击之外,还有以立柱立于底座上敲击的。
图3:曾侯乙墓出土建鼓:鼓框木制,鼓身长约100厘米,两面蒙皮,鼓面直径80厘米,鼓身中间垂直贯穿一根直径7厘米的木柱,并牢固植于一个青铜盘龙鼓座上。
钟出现的时间比鼓要晚得多。青铜钟的制造可以溯源至商。西周早期出现成套的编钟,三件一套,音质效果并不理想。西周中期编钟有长足发展,如传世西周虢叔旅钟、上海博物馆藏西周早期晋侯稣编钟等。一套编钟由若干个大小不同的钟有次序地悬挂在木架上,敲击钟的不同部位可以发出高低不同的声响,大小不同的钟又各有声高的不同,这样一套编钟就可以有旋律地演奏,所以编钟又称歌钟。《诗经》等文献中关于“钟鼓”的记载也有一些,例如《周颂·执竟》“钟鼓喤喤,磬莞将将”,可知钟鼓是与磬莞(管)乐一起演奏的。
图4:应候钟。其形制为甬钟。 图5:甬钟各部位称谓图。
二、“琴瑟”与“钟鼓”同时出现的意味
《礼仪·乡射礼》注说:“陔夏者,天子、诸侯以钟鼓。”可见钟鼓等大型乐器常用于典礼场合。《周礼》中也说:“正乐县之位:王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说的是悬挂钟的等级分别。这就可以理解,一般的典礼场合钟鼓不出现的原因了。然而,《关雎》则是“琴瑟”“钟鼓”齐鸣,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分别讨论了“琴瑟”和“钟鼓”之后,我们再回到《关雎》上来,“琴瑟”“钟鼓”在《关雎》的时代都指向了仪式,这为我们理解《关雎》的诗旨提供了很好的思路。郑玄说“琴瑟在堂,钟鼓在庭。言共荇菜之时,上下之乐皆作,盛其礼也”,他指出了琴瑟和钟鼓同时出现在仪式中的方式,也指出了琴瑟、钟鼓同奏,是表示重大的典礼。郑玄的说法可以在《仪礼》所载的“周礼”中得到更为详细的印证。根据《仪礼》的记载,周代举行典礼一般都有“升歌”,四位盲目乐工升堂演奏,二人唱,二人以琴瑟伴奏,堂下的庭院还有乐工奏乐相应和。升歌之后,堂下演奏,称“间歌”。升歌、间歌,二者相应相和,构成一场典礼歌乐的局面。《关雎》中“琴瑟友之”一句,就正好符合了“周礼”中用琴瑟伴奏的典礼场合。
单就“琴瑟”而言,似乎还不能很好地说明《关雎》的典礼性。我们读诗,不能只顾一点,不及其余,而应统览全诗。诗中还有“钟鼓乐之”一句,《仪礼》中没有“钟鼓”相应的礼仪场合,原来《仪礼》所载之礼等级相对较低。“钟鼓”的出场在《左传》《国语》里有记载,列国使者聘问活动中有“金奏”。王国维先生在《释乐次》一文中说“凡乐,以金奏始,以金奏终”“凡金奏之乐用钟鼓”“天子、诸侯全用之,大夫、士鼓而已”。可见“钟鼓”的出场所指示的礼仪场合是天子、诸侯级别的。在《关雎》中,先说“琴瑟”,再说“钟鼓”的情形,正好与周朝典礼用乐的场合相符。按照《释乐次》的说法,我们可以大致推测出典礼用乐的过程:金奏—升歌—笙、间歌(合乐)—金奏。
说完“琴瑟”“钟鼓”的典礼性,我们再来看《关雎》全诗,“君子”“淑女”的身份和用乐的天子、诸侯等级相符。“君子”“淑女”对举,再加上对“寤寐求之”“辗转反侧”的描写,都显示出诗人的第三人身份,也与典礼上的歌唱角度相合。而且,“琴瑟”在《诗经》中都是用来比喻夫妻和谐的,如“妻子好合,如鼓琴瑟”“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等。把《关雎》看成典礼上的乐歌,就把整首诗的气脉勾连起来了,不必再为了适应某种主题而对某些诗句强为解释。
另外,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周人对待婚姻的态度。周人以西方小国战胜东方,但中原大地仍然氏族林立,武王在孟津观兵,“不期而会者八百诸侯”,要改变这种分裂的状态,周人在采取封建制的同时,对婚姻制度进行了变革,一个姬姓诸侯往异性诸侯国嫁女,另外两个姬姓诸侯国要陪嫁,而且这三个姬姓之女都要带着侄女和妹妹陪嫁,这样三个姬姓诸侯国就与一个异性国缔结了婚姻关系。这种“媵嫁”制度,充分反映了周人对婚姻的重视。《礼记》中也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故君子重之”。从周人这种重婚姻的观念看《关雎》,我们就更容易理解其中的爱情指的是夫妻之间的,从伦理上说便是恩情。夫妻为人伦之始,《关雎》放在《诗经》的第一篇便是合理的了。
至此,我们从出土文物和传世文献两个方面探讨了“琴瑟”“钟鼓”的形制、演奏的场合及传递的意义,二者同时出现指向的是典礼场合,周人重婚姻的观念与典礼的隆重相符,诗中的爱情实则婚姻的恩情。
综合以上所说,将《关雎》理解为婚姻典礼的乐歌是比较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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