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执行人是指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本文旨在介绍成为被失信执行人的标准以及哪些行为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1. 成为被失信执行人的标准
2. 哪些行为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3. 结论
成为被失信执行人的标准
失信执行人是指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中国,任何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然人或者法人都有可能成为被失信执行人。
例如,未能按照法院判决和裁定支付债务或者未能按照协议履行义务的自然人或者法人,都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此外,在其他民事纠纷中,未能按照法院判决、裁定或者协议履行义务的自然人或者法人,也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
哪些行为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行为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1)未按照法院判决、裁定或者协议履行义务;
(2)未按照法院发出的强制执行通知履行义务;
(3)未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
(4)在其他民事纠纷中,未按照法院判决、裁定或者协议履行义务;
(5)在其他民事纠纷中,未按照法院发出的强制执行通知履行义务;
(6)在其他民事纠纷中,未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
结论
任何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然人或者法人都有可能成为被失信执行人,以上提到的行为都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因此,个人和企业应该遵守民事诉讼法规定,以免被列入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