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用户,您好!本文主旨是围绕为核心为您解答在共同海损的成立条件的相关疑惑,目测您大概花需要270秒阅读下文:
大家好,我是小科,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共同海损的成立条件,共同海损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有意搁浅所致的损害、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
2、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有:
3、一、同意海上航程中的财产遭遇了共同危险
4、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而合理的
5、三、作出的牺牲和费用必须是特殊的四、采取的措施必须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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