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马尔克斯小说,想见其为人,于是浏览他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翻开书页,瞬间被正文前的题记击中!苟且地活、稀里糊涂地活、清汤寡水地活、人云亦云地活,活一万岁有什么用!可是,道理好懂,人性善忘,所以唐御弟每每在被妖精下锅蒸的时候,才捶足顿胸,双目垂泪,后悔没听孙猴子的话。高僧尚且如此,何况我辈俗人。一本好书, 往往有提醒的功效,套一句打老虎拍苍蝇的话,叫做“警钟长鸣”。我甚至觉得,看了题记,醍醐灌顶,正文的内容竟可以不看了。
——当然还得看,因为马尔克斯活得太精彩,太离奇,完全可以当小说来读。而他的小说,如《百年孤独》、《枯枝败叶》、《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等,许多情节来自他的亲身经历,以致我时常迷惑:究竟哪是小说,哪是现实?
别人的人生固然不可复制,但仍可供借鉴。其一,命运由自己把握。从事写作,完全是马尔克斯自己的选择,而且选的是在当时的哥伦比亚不太繁荣景气的小说创作,而非诗歌。一旦做出选择,一以贯之,毫不动摇!其二,应了那句歌词,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必须承认,马尔克斯有创作的天才——这多半来自多才多艺的父亲的遗传,但他的成功,离不开后天的努力。半生与贫困为伍,经历了多次退稿,视写作为生命,越挫越勇,终成正果。
遗憾的是,本书只是作者前半生的传记,后续内容因为身体原因,没有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