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完奥亨利的短篇小说,讲述的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印第安熊约翰。汤姆的故事。
小说速览
小说名称:The Atavism of John Tom Little Bear,小熊约翰.汤姆的野蛮真身
主要人物:小熊约翰.汤姆、罗伊
作者信息:(美国)欧亨利
首次出版:1903年7月
叙事视角:第一人称
时空坐标:1903年美国堪萨斯州
内容概要
我去老朋友杰夫家,跟他天南海北地闲聊。杰夫说教育永远不可能有什么作用,不能将印第安人变成白人。
他认识一个叫小熊约翰.汤姆的印第安人。此人在东部的大学读过书,是杰夫的同学。俩人,伙同另一个叫宾克利的人一起卖假药。生意特别好。约翰.汤姆穿上白人的衣服,说话做事就像个白人;穿上印第安人的衣服,就像个印第安人,仅仅是像而已。
有一天,一个白人小男孩闯进他们在河边的宿营地。小男孩拿着一把小小的玩具枪,向穿着打扮得像切诺基印第安酋长一样的约翰.汤姆射击。他说要杀掉他看到的每一个印第安人。小男孩罗伊是从家里逃出来的。问他家的地址,父母的姓名,都不肯说。
他们驾着红色的马车到街上卖假药,小男孩站在车里帮忙,一连几天,玩得很高兴。有一天,杰夫略施小技,便从小罗伊口中得知,他家住在伊利诺易斯州昆斯市白杨路862号,姓康约斯(Conyers)。
杰夫发电报给罗伊的妈妈。第二天上午,罗伊的妈妈,一位身材娇小可爱的女人便出现在火车站。罗伊带着妈妈到杰夫的宿营地参观。在篝火边,小熊约翰.汤姆穿上白人的衣服,表现出惊人的口才和浩如烟海般的知识视野。
第二天一早,罗伊和康约斯夫人走了。约翰.汤姆怅然若失,说要是娶康约斯夫人的话,得为她买多少匹小马当聘礼呢?杰夫说,我们白人不兴这一套。晚上,康约斯夫人一个人慌慌张张地跑回来,向杰夫他们求助。原来,她与游手好闲的丈夫早已分开。男人却不甘心,一直伺机想偷走儿子,未能得逞。刚才,他驾着一辆马车,来到女人与儿子落脚的旅馆,抢走儿子,还在她脸上抽了一鞭子。
于是,小熊约翰.汤姆穿上他的印第安人服装,狂奔十五英里,杀死那个打老婆的男人,剥掉头皮,挂在腰带上,还将罗伊抱回来,交到康约斯夫人手里。此时,他说起英语来,结结巴巴,一句话只有两个单词,还词不达意。
读后感想
欧亨利写了很多小熊约翰.汤姆的故事。他认为这是最好的一篇。
atavism,原义是返祖现象,我译为“野蛮真身”,意思说:印第安人约翰.汤姆一会儿是白人,一会儿又能变回印第安人。返祖,就是回归到丛林中那个未开化的、未受过高等教育的印第安人,应该是野蛮人,但他却能惩恶扬善。
作者用了第一人称,但这个“我”似乎没有多大作用。因为,所有的故事,都是“我的朋友”杰夫讲出来的。这种安排也有其用处,即这个故事荒诞不经。反正是一个卖假药的人讲出来的,真的也好,假的也罢,都不关“我”的事。
看到一个单词,catnip,不认识,查字典,原来是猫薄荷。说是一种让猫性奋的植物。对,是性奋,不是兴奋。旅馆的女老板拿猫薄荷泡茶喝。会是什么效果呢?
小说的意思大概是说:为了自己中意的女人,男人会变得特别勇敢。可能吧,希望这种勇敢不被滥用。
是啊,这或许就解释了为什么:有的人愿意为高尚的事业死去,有的人愿意为一个人谦卑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