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热血江湖,70多岁、80多岁的玩家都应该知道国内17game代理人运营的网络游戏《热血江湖》。
实际上《热血江湖》是当初第一个在网游中引入道具收费模式的一款游戏之一(在这方面《征途》也得叫它一声哥)。而在韩国,特别是在韩国的漫画界里,《热血江湖》已然成为一款国民级的武侠大IP。就是这样的一个《热血江湖》,近日却在版权领域引起不小的争议。4月14日,一家名为DOMINUS GAMES的公司发布公告说,自己拥有热血江湖IP的区块链游戏的独占权,而LONGTU KOREA正在准备中的‘热血江湖on Wemix’属于违反合同的行为。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原本热血江湖的游戏相关IP使用权在MGAME与LONGTU KOREA两家公司手中。即MGAME拥有电脑版网络游戏‘热血江湖ONLINE’,LONGTU KOREA则拥有基于手机游戏的全球IP使用权。两个公司都是得到了原作者(原作者全克缙/漫画版梁载贤)正式授权。
因此,若想利用热血江湖IP推出手机游戏,显然就得得到LONGTU KOREA的授权。而LONGTU KOREA方也称,根据去年5月份更新的合同内容,自己拥有韩国国内以及全球手机游戏的版权,且没有单独对区块链等(游戏题材风格或系统)的限制条款。
可是,这时候DOMINUS GAMES忽然冒出来主张自己拥有'热血江湖IP区块链游戏'的版权,关于热血江湖的版权之争就由此拉开序幕。那么这个DOMINUS GAMES又是什么来头呢?根据公开的信息,DOMINUS GAMES是由来自AfreecaTV(类似于国内虎牙、斗鱼等)手机游戏事业部的老大全明镇(暂译)与曾经担任过韩国互联网企业协会会长的许振浩(暂译)所一同创建的区块链游戏发行商。重点在于其中的全明镇是热血江湖原作者全克缙的兄弟。
DOMINUS GAMES方强调自己于3月3日与原作者通过合同授权得到热血江湖IP区块链游戏,即基于区块链的P2E游戏与NFT业务的独占权。简单说就是,若想用热血江湖IP开发区块链游戏,现在就得得到DOMINUS GAMES的IP授权。
可以说,基于内容创作的NFT业务比较容易理解了。但是将其应用到游戏当中,很多人就有点摸不清头脑了。LONGTU KOREA的'收集游戏'权限与DOMINUS GAMES的'区块链游戏'权限显然存在不少共享重叠的部分。区块链游戏可以理解为游戏内的要素而非平台的概念。它可以演化为手机、PC、VR、街机游戏等。而在目前在国内外流行的大部分区块链游戏也都是基于手机平台。
而双方的矛盾争议就出现在这里。LONGTU KOREA认为,不管你是不是应用了区块链,凡是以手机平台推出的热血江湖IP游戏版权在自己手里。而DOMINUS GAMES却针锋相对地认为,自己已经与原作者签署了区块链游戏的独占合同,所以不管是什么平台,只要是应用了区块链技术的游戏,相关版权就在自己手里。
显然,关于这种争议,在没有看到双方各自签订的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别说吃瓜群众了,连律师恐怕都无从判断了。
就笔者而言,将区块链游戏视为新的平台的这一说法有待商榷。如果出现了全新的平台或市场,可以通过修改合同或签订新合同的方式,将相关要素补充进来。就好比曾经以电脑为主的网络游戏市场随着智能手机平台的出现而产生了新的手游市场。也正因如此,LONGTU KOREA才会得到针对相关市场的热血江湖IP版权。
那么,可以将区块链游戏视为像街机、电脑、手机、VR一样的全新的市场吗?有些人认为,采用区块链技术的NFT游戏与P2E模式属于新的市场。而还有些人认为,其只不过是原手机游戏或电脑游戏的另外一种展现形式而已。这就像道具收费、盲盒、DLC市场一样,属于原平台的下级技术/业务形式。
对于此,看官是怎么认为的呢?
PS:作者常年承接中韩游戏本地化翻译及其他各种中韩互译业务,欢迎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