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的陈述
我们以前的[原文]、[注释]、[翻译]的句子结构说服了很多小伙伴,他们看了开头,把这篇文章系列视为纯粹的古文学习栏,古文对大多数人极度厌恶。
所以从这一篇开始,我们把注释和翻译放到文末,依然力求最精准的翻译,不影响有需要的朋友学习。开始胡扯
一、前因
王安丰遭艰,至性过人。裴令往吊之,曰:“若使一恸果能伤人,濬冲必不免灭性之讥。——《世说新语 德行第一 二十》
是的,我没写错字,是王安丰遭艰,别误会,不要报警,他没有被别人伤害。这里的“遭艰”说的是遭遇大丧,按《晋书》里的记载,应该还是上次我们提到的王戎他母亲去世,详见“和峤生孝,王戎死孝”告诉我们:孝不孝,看领导。
虽然没有别人伤害王戎,但是他在自我伤害,以至于他“鸡骨支床”、“哀毁骨立”,按刘仲雄的话说,就是他“死孝”,为了给妈妈尽孝连命都不要了。
他这种自我伤害的方式,不是来自肉体上的,他没割腕、没绝食、没吃安眠药。他是酒肉不停,娱乐照旧,但就是思念亡母,痛不欲生。按中医的说法,大概是思伤脾、忧伤肺,导致的肺气郁结,肝气不舒,进而五行紊乱,五脏失调,引发一系列病状。
这一幕被前往吊丧的裴楷裴令公看在眼里。作为被钟会称作“裴楷清通,王戎简要”的吏部郎唯二人选,裴楷、王戎虽然风格不同,但是水平都是毋庸置疑的。这两位不但齐名,关系也挺好,裴楷还曾夸王戎的眼睛会放电,“你的眼睛像星星亮晶晶……”,我有强烈的感觉,裴楷应该被王戎电到过。
裴令公目王安丰:“眼烂烂如岩下电。——《世说新语 容止第十四》
好基友之间无需避讳,所以裴楷才说:“如果极度悲哀真的能伤害人的身体的话,那濬冲(王戎字)必定免不了要受到违背圣人教诲的讥讽了。”这是提醒王戎要保重身体,不要因“灭性”而被人讥讽。
二、孝过头也不行
不是说“百善孝为先”吗,孝也有错啊?谁规定的,出来跟我掰扯掰扯!您别急,这都是孔子他老人家定的,您肯定不想见他本人。孝大部分时候是没有错的,也是孔子大力提倡的。但在某些时候、某些场合的“孝”可能就跟孔老夫子要求的不一样了。
比如在《世说新语》第十四篇,卧冰求鲤的王祥算不算大孝子?里,我们提到过“曾子受杖”的故事,孔子就严厉批评了曾参。我们回顾一下这个故事:曾参他爹就是暴脾气,情绪控制有问题,因为一点小事就拿大棒子打曾参,小曾不仅很欣然地接受了,还被老曾给打得晕死过去。等到小曾缓过劲儿,还担心老曾会不会气坏身体。
孔子认为看起来曾参对父亲孝顺有加,实际上是陷老曾于不义之地。因为在老曾暴怒之下,小曾去承受老曾的雷霆一击,万一小曾被打死了,老曾要不要经受良心的谴责及受法律的惩罚?这么做是不是比当时跑开的所谓“不孝”更过分呢?
再有就是王戎这一种叫做“灭性”,也是孔子反对的。老夫子推崇“礼”,其目的是制定一套完善的社会运行制度,从天子到庶人,从祭祀到吃饭,都有规矩纲常。而“丧礼”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是人与禽兽有所区别的主要内容。
老夫子的意思大概是:天地间有血有肉的生物都有感情,所谓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而有些人的父母早上去世了,他们晚上就忘记了,这些人是禽兽不如,他们会让整个社会的秩序发生混乱。所以要用丧礼使人们知道亲人的丧事该如何处理,怎么宣泄自己的哀伤来表达对逝者的哀悼。
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夫焉能相与群居而不乱乎?——《礼记 三年问》
所以我们看到《礼记》中关于丧礼的繁琐而面面俱到的各种流程、规定,包括什么身份穿什么丧服,穿多久;前三天不能吃饭,以后每次吃多少;三个月不能洗澡,到什么时候洗,该怎么洗……
不过依着中庸之道,孔老夫子向来提倡“过犹不及”,按他的思路很容易就想到了自己要求的礼法有漏洞,因为他以前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老夫子担心:如果有二愣子听了我的话,守孝时哀伤过度,把身体搞坏了,那我的话岂不是自相矛盾?因为死人的原因而使活人的生命受损毁,就是孝过头了,就是过犹不及,也不是咱老孔的本意呀。于是老夫子打了补丁:
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礼记 丧服四制》
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孝经》
老夫子是个细心人,他估计是想到有些二愣子要是伤心之余身体虚弱,再几天不吃饭,如果饿死了,自己算不算教唆别人自杀。于是老夫子又打了个2.0版的补丁,说有病的可以不用遵循这些规定,人如果因为丧事而伤心过度造成身体难以承受,跟不慈不孝一样混蛋。
居丧之礼,毁瘠不形,视听不衰。升降不由阼阶,出入不当门隧。居丧之礼,头有创则沐,身有疡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于不慈不孝。——《礼记 曲礼上》
这也是阮籍在丧事时吃酒喝肉,被何曾以不孝之罪告到司马昭那里,而司马昭不予惩罚的理论依据。阮籍有老大罩着,老大说他有病,喝酒吃肉也是符合礼法的。何曾一下子就明白了,老阮是老大的心腹,以后不能搞他,还要多走动。
而王戎呢?姑且不论他喝酒吃肉的事,因为有阮籍的先例,他的老大司马炎也可以用同样的理由搪塞。但他的“一恸”的确使自己“哀毁骨立、鸡骨支床”,所以他的“灭性”是跑不了的,这属于超越了礼法规定的限度,是“不慈不孝”,不合“毁不灭性”的圣人之教。
想来,孔夫子要求“毁不灭性”也是出于人道考虑,充满了老夫子的人文主义关怀。老夫子知道,“礼”是为了约束普罗大众的行为,是社会公序良俗的下限。
那些道德高尚的人,他们能自觉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完成道德使命,则需要给他们划定个上限来保护他们,不能让老实人吃亏嘛。所以,三天不吃饭,够了;三月不洗澡,够了;守丧三年,够了……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礼记 丧服四制》
可是老夫子,人家既然不遵从你的“礼”,还为何要接受你的保护呢?连夫子的教诲都不放在眼里,还在乎别人的讥讽吗?
三、感想
当然,包括《礼记》、《孝经》这些书,孔夫子有没有版权,要打个大大的问号。但是它们能反映孔子的儒家思想,应该是确切肯定的。
从董仲舒时代开始独尊儒术,儒学开始统治人们的思想。不过经历了三国乱世,士人们对儒家的理论开始产生怀疑,信心动摇。魏晋士人的心灵需要一剂良药来治愈,他们中有的人热衷道家思想也是顺理成章。
当时被称作名士的一批人,多多少少都受到道家思想的影响,虽然他们中好多都是积极的入世者,这当中就包括王戎。他既是朝廷高官,在官场上风生水起,又是竹林名士,与嵇康、阮籍等人逍遥快活。
他当然知道名教束缚人的思想和行为,他也渴望能释放自己的真性情。作为“竹林七贤”之中最鸡贼的一位,他有足够的智慧,能在名教与自然之间无缝切换。上班时他就一身西装,循规蹈矩,道貌岸然,下班了他光着膀子,牵着大黄,到街边撸串。
母丧时他真情流露,痛不欲生,管他什么礼仪、规程,那些繁文缛节能让母亲活过来吗?他心说,那些都是做给别人看的,一个个都像演员一样,什么时候哭都要听导演的,老子可不是表演系毕业的。老子想哭就哭,想吃就吃,这才是人的天性,管别人怎么说我作甚,不听不听王八念经。娘啊,呜呜呜……
在这个新时代,对王戎这样的真性情,大部分人都能包容和理解,自然也不会有人去讥讽他“灭性”。不过说实话,如今的丧礼包括生活中各种礼已经简化甚至被抛弃的太多了,这是时代发展的结果,有些陈规陋俗丢了就丢了。但是“孝”的精神内核不能丢,在这一点上,我们要向古人看齐,向王戎学习。
四、注释及翻译
1、原文中的王安丰是王戎的爵位,这里以爵位代指王戎。濬冲是王戎的字。
2、一恸:指悲哀至极。
3、灭性:指因父母丧事而哀伤以至于危及生命。
王戎遇到父母的丧事,哀痛之情超过常人。裴楷去吊唁,说:“假如哀伤过度果然能伤害人的身体,王戎必定免不了遭受违背圣人教诲的讥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