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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川蓝光开发有限公司为合作伙伴提供公司担保的公告证券代码:600466证券简称:蓝光开发公告编号:林林2018-086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公司拟为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0,497万元的担保;拟为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申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实际控制人肖家运为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香江”)、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申佳”)为公司受托管理项目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分别与其签署了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协议,受托为其房地产项目提供开发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

为了促进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拟为上述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1、为济南香江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70,497万元的担保;

2、为重庆新申佳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重庆新申佳及其控股股东申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实际控制人肖家运为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W

2、成立日期:1997年10月16日

3、住所:济南市济阳县垛石镇经委

4、法定代表人:张波

5、注册资本:6000万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核定范围经营)和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商品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济南香江系本公司受托管理项目公司,与公司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8、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12月31日,济南香江总资产77,004.75万元,总负债72,827.22万元,净资产4,177.53万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92.81万元,净利润-138.19万元。

(二)公司名称:重庆新申佳实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72Q

2、成立日期:2011年3月2日

3、住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东金华七社271号

4、法定代表人:肖家运

5、注册资本:4500万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市场经营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应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与本公司关系:重庆新申佳系本公司受托管理项目公司,与公司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8、最近一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重庆新申佳总资产30,514.40万元,总负债27,991.43万元,净资产2,522.97万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17,454.25万元,净利润1,407.66万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为济南香江提供担保事宜所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济南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融资机构/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保证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差额补足

期限:三年

2、为重庆新申佳提供担保事宜所涉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受托管理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主要为促进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在综合考量了对方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583,345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7.6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49,745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5.31%。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30日

关于作者: lu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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