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渊(滕州)
从穷日子走过来的人都会知道节约了,努力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东西也不例外。(莎士比亚)。
一天晚上,我在洗完脚之后,就水洗那双旧袜子时,发现水盆里漂着袜子上掉下来的几个毛球球,就与爱人随便闲扯了几句节约的话题儿,然后,就上床睡下了。
谁知,到了快天亮的时候,我竟然做了一个有关鞋子的梦。那还是在原空军航空兵第六师十七团飞行二大队任政治教导员时,有一天外出时,我正穿着的一双皮鞋,突然鞋面掉下来了,鞋带等用手一抓都粉和了。我只好让身边的机务一中队的志愿兵老乡贾长征跑回宿舍里,给我拿了一双解放鞋过来换上,这才回到了我那间宿舍兼办公室里。
天明醒来之后一想,这或许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一个真实案例吧。是记之。
玉璧的形制与用途的流变
中国的尚玉传统由来已久,关于玉璧,不仅有妇孺皆知的“和氏璧”故事流传至今,而且古代典籍中对玉璧的形制也早有“权威”的记载。
《尔雅·释器》有言:“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乍一看这段话,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其实,这里面有两个关键字:“好”和“肉”,与现在的含义不一样,只要首先弄懂了它们,这段话就好理解了。这里的“好”所指的是璧的孔,而“肉”呢?所指的是璧的玉质部分宽度。那么,上面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玉质宽度大于其孔径的称为“璧”;玉质宽度小于其孔径的称为“瑗”;玉质宽度等于其孔径的称为“环”。这也就是说,玉璧是一种中央有圆孔且孔径小于玉质宽度的扁平圆形玉器。
自新石器时代一直到明清,玉璧的使用就从未间断过。且从良渚文化时期到有清一代,随着朝代的更替,玉璧的用途也发生了很多变化。
商周时期,玉璧一般作为祭天的礼器。《周礼·春官·大宗伯》载:“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以赤璋礼南,以白琥礼西,以玄璜礼北方。”到了战国乃至两汉时期,除用作祭祀礼器之外,玉璧被大量用作殓葬和佩饰。《周礼·春官·典瑞》:“疏璧琮以殓尸……璧在背,琮在腹,盖取象方明神之也,疏琮璧者,通于天地。”到了宋代,重新开始重视玉璧的使用,并沿用了古时的用璧制度。元明两代,佩饰和殓葬又成为玉璧的主要用途。到了清代,玉璧则很少用于陪葬了,主要用于祭天(礼器)和玩赏。
纵观玉璧用途的流变,祭祀和殓葬始终是玉璧最重要的功能。山东博物馆藏的鲁国大玉璧即为殓葬玉璧。出土该玉璧的52号墓是一椁两层棺的大型墓,随葬器物放置在椁室周围和棺内,出土玉璧共计18枚,棺内死者身上从头至足放一层玉璧(共9枚),身下垫一层玉璧(共8枚),另一枚在椁室。在腹部上下均有两件硕大的玉璧。鲁国大玉璧(外径为32.8厘米,孔径为11.6厘米,厚0.6厘米)就是其中最大的一件,位于墓主身下。
除了祭祀和殓葬,玉璧在古代还有朝贺、纳聘、馈赠、装饰等作用。“珠联璧合”“卞和献璧”“价值连城”“完璧归赵”等成语就是玉璧以上作用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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