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目前,全球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国内出现零星零星零星病例和局部聚集性传染病,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做好秋冬疫情防控正常化、规范化管理、日常诊疗工作,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住院必须知道
1.所有住院患者及护卫都应戴口罩,出示Loconcode(或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查、流行病史调查,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诊疗距离。
2、目前疫情特殊时期,患者来院就诊原则上只允许1名亲属陪同,并请尽量减少陪护更换。非常时期谢绝一切探视。
3、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门诊部、住院部及各医技检查、治疗部门正常应诊,急诊科24小时正常出诊急诊。门诊服务台:0379—67734097 ;急救电话:0379—67719995/67734120。
4、根据国家疫情联防联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任何人员不得隐瞒与疫情相关的病史、重点地区旅居史或疑似患者接触史等。单位和个人因违反规定给他人生命健康造成损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02
门诊就诊指南
1、所有门诊患者及陪护均须全程佩戴口罩,遵从“一人一诊一室”,并根据叫号系统提示有序就诊。
2、所有人员候诊、检查、取药、缴费时,请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引导,文明有序排队,并保持1米及以上安全就诊距离。
3、疫情期间,医院所有门诊各诊室正常开诊,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00(针灸理疗门诊、口腔科门诊延长至晚20:00)。
4、凡有以下情况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1)所有发热患者(体温≥37.3℃)。
2)两周内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境外)就诊患者。
3)身边出现人员发热的就诊患者。
4)午夜间请到急诊科预检分诊处就诊。
5、患者及陪护接触公共物品或出入诊室前后,请进行手卫生。
03
住院陪护指南
1、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所有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均须进行新冠核酸检测(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畴),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2、所有住院患者凭腕带标识、陪护家属凭陪护证出入住院部(首次住院患者及陪护凭住院证进入病区)。
3、原则上只允许1名亲朋陪护。陪护必须身体健康,无发热、感冒等症状,无疫区接触史,每天配合测量体温。
4、非常时期原则上禁止探视。建议以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为主,减少聚集感染风险。
5、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的住院患者,不允许聚集聊天,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6、病人及陪护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出现发热、咳嗽、咳痰等呼吸道症状时,必须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健康,
恳望您的理解与配合!
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