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子争吵后,南京男子刘琳(化名)从7楼扔下菜刀和剪刀,最近被南京鼓楼区法院以高空捕物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1年缓刑和4,000韩元罚款。
刘林与妻子住在南京某小区7楼。去年5月的一天早上,刘林与妻子发生争吵,要夺妻子的手机查看聊天记录未果,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要挟,妻子不甘示弱,持剪刀对峙,刘林夺过妻子的剪刀,一并拿在手上。争执中,妻子的手机从窗边掉到楼下,刘林冲动之下将手中的菜刀和剪刀从窗口扔至楼下,幸好未伤及他人。
物业在刘林家楼下的小区开放式广场上发现剪刀、菜刀和损毁的手机后报警,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确认了手机主人并找到刘林,刘林后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高空抛物罪起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林明知自家窗户楼下系小区开放式广场,为发泄情绪从7楼将剪刀、菜刀等危险物品扔下,虽未造成实际损害,但综合其高空抛物的动机、场所、时间和抛掷物情况,其行为足以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秩序造成危险状态,应认定构成高空抛物罪。
来源: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