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驻马店11月10日电(通讯员高云洪秀干)河南省鸠山县三里下乡41岁的姜某2016年10月15日,姜某因未能获得驾驶汽车驾驶执照汽车、肇事逃逸,被鸠山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1月10日,河南省鸠山县人民检察院
在审讯中,耿某某交代,妻子夜晚做梦我开车撞着人了,她说:“早知今天开车出事,我就不让你出去干活了”。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耿某某于2016年10月14日上午9时05分左右,开车行驶至确山县三里河乡三里店村至马庄村村通由东向西行驶至小铁路东6.6米时,与同向曹建设驾驶的雅迪牌二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曹建设受伤、电动车上乘坐的尹社云当场死亡。发生事故后耿某某驾车逃离现场。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耿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五条之规定,该院于11月10日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