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拱北海关驻港洲澳大桥办公室查获了一名旅客携带酒入境的事件,相关酒近50种。
由于数目远超自用合理数量范围,海关依法对这批酒水进行了征税和罚款处理。当日正值冬至佳节,大桥办进境客车道当班关员经过查验,发现一辆从香港进境车辆的车尾箱有大量酒水。经过清点,旅客违规携带红酒23支,名牌洋酒24支入境。
事实上,年关将近,不少旅客携带酒水当伴手礼进境,那么,究竟怎么带才合规呢?
根据规定,来往港澳地区的旅客于15日内首次进境,免税携带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从其他地区途经港澳的旅客15日内首次进境,免税携带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进境和15日内第二次及以上进境,不准携带酒。
海关提示,选择洋酒、白酒、葡萄酒等作为伴手礼的进境旅客,请严格遵守规定的携带数量。超过携带上限应及时向海关主动申报,依法缴纳税款。
【采写】刘艳婷
【通讯员】杨月琦
【作者】 刘艳婷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