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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年间,学生在老师家打劫,却犯下强奸暴行,不想又牵扯案中案

在中国历代王朝,侵犯女性都属于重罪。唐律《唐律疏议》中有“奸夫、男女各一年半、强奸者、第一名”,即有期徒刑三年,和现在差不多。

在宋朝程朱理学产生之后,就加大了对强奸罪行的惩处,《大明律》载:“强奸罪者绞”。就是死刑,还有就是,罪犯的男子,即便不被报官,像强奸这种一旦被发现,在家族(村里)就被族规弄死了。衙门对于此事也表示支持。而在明朝正德年间发生的强奸案之离奇,乃至于后来牵扯出来的案件,就连见多识广的大理寺都深感离奇。

根据明朝的制度,县是最基层的衙门。农家出身的朱元璋对于官吏骚扰和勒索普通百姓深恶痛绝。因此在农家基本上没有官吏。但为了征收赋税,明朝设有“里甲”,这实际上是明太祖朱元璋独创的基层组织形式,每110户为一"里",每一里由男丁最多的10户出人担任"里长",其余100户为编为十"甲",每甲10户。里甲除了履行赋税征收、徭役,征派、控制农村人口流动、主持祭祀等功能,也要处理本地"户婚、田土、斗殴、赌、盗一切小事",防贼缉盗是里甲不可推卸的职责。可以说是替县衙从事基层工作。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与村长的结合体。

明武宗正德二年云南昆明府某县,最近这几天,整个昆明府似乎是龙王翻身,天天是暴雨如注,使得当地府衙不得不派人维护堤坝,防止洪灾。这一天的六月二十六日夜,原本已经小了很多雨,在后半夜突然发威,不仅是疾风暴雨更是电闪雷鸣。但这阵子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不多时就停了。但就在暴雨消退之后,这座县城里唯一的"官学"(公立学校)内猛然传出极为凄惨的呼救声,由于天光已经放亮,街坊四邻听出这呼救声,是来自学校教谕(校长)徐与宁的妻子林氏在呼喊。当时徐与宁全家住在学校宿舍,众人闻声赶来。林氏哭诉道:有强盗闯入他家的住所打劫,刚刚逃走。邻居们一听,孔圣人栖息之地居然闹贼,顿时是群情激愤,几乎整个"里甲"的人都行动起来,四面八方缉拿强盗。

既然里甲对于村里的“户婚、田土、斗殴、赌、盗一切小事”,防贼缉盗是里甲不可推卸的职责。因此,在里甲的带领下,当地所属所有人群起追贼,可见于明朝人普遍具备见义勇为的精神,当晚负责追击盗贼的往少说也有小100人参与追捕行动。可以说是强盗前脚刚跑,普通村民就开始追击了,而且是人多势众。可惜,在这个空间狭小的小县城里,所有人居然是一无所获。这贼难道上天入地了?就在所有人不知所以的时候,当事人林氏此时已经镇静下来,她向大家说出一条关键信息:"强盗我有些眼熟,好像就是咱们学校里的生员,好像是叫玄冕、庞玉!"。

叫啥,叫玄冕、庞玉,这名字一说真是石破天惊!众所周知,玄冕和庞玉那可是县学里的“高才生”,那可是要考清北的(国子监),不仅如此,玄冕和庞玉更是文武双全,两个生员在本县学生当中很有人缘,是最会"来事儿"的, 情商最高,可谓是八面玲珑,上上下下无人不知,更值得一提的是,玄冕和庞玉与徐与宁的儿子徐来善关系不错,玄冕和庞玉两个学生生经常去徐家玩,不仅学习儒家经典。还跟徐来善一道舞刀弄剑、切磋武艺。

有道是:“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二人为何要突然夜闯老师家打家劫舍?如果真是这二人也就不奇怪了,玄冕和庞玉是当地人,人地两熟在本地有落脚点。所以抓不到。里甲在确定就是二人之后,顾不得多想,立即兵分两路分头杀奔玄家、庞家。别说,二人都在家,捕获二人之后,立即将二人扭送县衙法办。县衙自然也不敢怠慢,开始全面审查,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县令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翻看案卷仔细一看,不由得是倒吸一口凉气,这案子真是一地鸡毛外加一大盆狗血。案卷还有前案引发。

案卷的内容是:首先就是原告徐与宁正在跟同事、学校训导(副校长)赵迪打官司。起因是,在五月份学校出现"钱粮不足"即供应短缺现象(就是学费不足),徐与宁对此的解释,之所以出现钱粮不足的原因,归咎于赵迪擅自挪用学校的储备物资,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只能让只能摊派,也就是让每名“生员”分摊一钱银子、一本"散历"。但这说法遭到了赵迪的强烈反对,赵迪在五月二十日回复称: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出现学费不足完全是因为徐与宁,徐与宁在半月前打发“校工”胡恭和一众学生下乡播种、打柴,他自己私自从县里的官仓运出二百余石粮食,却并未用于补充学校物资。应该是公款私用,不仅如此,徐与宁还指使亲信学生玄冕、庞玉煽动同学去找赵迪索要银子,企图把贪污公款的过错栽到赵与宁的头上。作为报酬,徐与宁答应把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分别许配给玄冕和庞玉。

徐与宁自然不服,回复县衙称:我(徐与宁)只是鼓动玄冕和庞玉率领众生员给赵迪施加压力,迫使赵迪认错、承担应负的责任,并上交二百余石粮食。但做梦都想不到,不料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谁也没有想到玄冕与庞玉二人人面兽心,玄、庞二人居然翻脸不认恩师,向徐与宁开出一个条件:"只要徐先生把两个好女儿嫁给我们二人,招我们做女婿,我们就一定帮你帮到你,我们一定作证他赵迪挪用物资。这个官司我们赢定了,"徐与宁气愤之极,当场予以拒绝。

而玄冕和庞玉也许真看上徐与宁的女儿了,二人是死缠烂打。不仅如此,在六月初六找徐与宁妻林氏商讨此事。林氏自然不愿意。玄冕与庞玉突然拉下脸,立即对师母破口大骂。林氏也不是好惹的,立即上告到县衙,县衙将玄冕、庞玉捉去打了一顿板子"我们只当此事到此为止,不想他们两个动了歪心邪念啊!"林氏泣不成声。言下之意颇为后悔。

县衙立即提审玄冕和庞玉供称,二人供称:在六月二十六日,两人私下商议:"我们受徐与宁的拖累,导致现在放假回家都没有盘缠了,这个老不死的,还忽悠把闺女许配给我们,纯粹是骗人,我们今夜去他家劫些财物当盘缠,"就这样在当夜申时,玄冕在郊外住处与邻居孔敏等人在门口乘凉吃饭。而且还闲谈了几句,到了黄昏时分,玄冕和庞玉向孔敏等人告辞,进县城去了(事后,玄冕的上述行踪有孔敏等人作证)。

玄冕和庞玉之所以选择六月二十六日作案,一是因为天下大雨,二是因为他们知道徐与宁父子当晚都有事外出不在家,徐家只剩主母林氏和两个闺女在家,比较容易控制。玄冕和庞玉二人真是贼胆包天外加X虫上脑,进城之后玄冕和庞玉一直等到三更天,二人各持铁箸、石块、砖头、木棍等工具,穿过学校的前堂也就是号房,蹿至徐与宁家的内堂。先用铁箸拨开前门的门栓破门而入,而后采取相同的手段进入二门,然后用石块砸开徐与宁女儿外门。因为没有记载徐与宁两个女儿的名字,姑且叫徐如花和徐似玉。

玄冕和庞玉砸开的是徐二丫徐似玉所居西间的门,进门之后,玄冕一脚踩住徐似玉,厉声威吓道:"我们是强盗!有银子快给老子!"徐似玉被这一幕吓得半死。不由得连喊带叫起来。玄冕和庞玉把徐似玉拖下地欲行无礼。徐似玉一边奋力挣扎。一边大叫玄冕和庞玉二人未能得逞。徐似玉的林氏年龄较大,睡眠程度不深,听见二女儿房间有动静,就起身过来看看怎么回事。

事后据林氏母女回忆道:她们原本都没有听出玄冕、庞玉二人说话的声音,有道是“无巧不成书数,”就在此时,一道电光闪过,照亮了两个"强盗"的面孔,林氏自然一眼认出是学校的学生玄冕和庞玉。林氏瞬间惊得目瞪口呆,瞬间石化,口不能言。这时候,玄冕和庞玉就放过徐似玉,一下子就闯进徐来善(徐与宁儿子)妻子舒氏居住的东厢房。正值盛夏,中暑难耐舒氏图凉快,居然是一丝不挂地在屋里睡觉。事后据舒氏自称,她睡得很熟很沉,一点儿也没有听到徐似玉房内的动静,所以什么都不知道,因此未能提前作出任何反应。玄冕和庞玉轻而易举地制服舒氏,面对一个一丝不挂的舒氏。二人是兽性大发,轮流XX,得手后二人逃之夭夭。这时林氏才回过神来,大声呼喊,叫醒里甲众乡亲出动擒贼。这就是以往的经过。这里必须指出的是,经县衙一番盘点、核实,徐家没有任何财物损失。此案十分清楚,玄冕和庞玉盗窃不成,但对舒氏施暴了,提报大理寺案卷结果是判处:“斩立决”。

案卷上报至大理寺,大理寺在经过对案卷分析之后,给昆明府写了回文。回文的意思是不同意昆明府的判罚。大理寺推理是:县学的钱粮短缺到底是谁的责任。是徐与宁还是赵迪,这一问题最为关键,二百石粮食此案源头,也是是造成后来徐家遭遇不幸的根源,大理寺认为盗取粮食的是徐与宁。而且徐与宁和赵迪作为学校的正副负责人肯定是有矛盾的,而且这个矛盾应该是积怨已久,不是一两天的事情,恐怕由来已久。如果徐与宁说是真的,他自己两袖清风,仅仅是鼓动学生出面伸张正义、迫使赵迪担责钱粮短缺的责任,那玄冕和庞玉凭什么有底气向徐与宁家索要女儿?显然是没有这么干的。很大的可能性是,从玄冕和庞玉的表现可以看出,他们应该是知道知晓徐与宁确实有贪污学校的公物的行为,二人抓住徐与宁柄进行要挟。

还有二百多石粮食(相当于现在2.6万斤),不是短时间可以搬完的,徐与宁就算把儿子徐来善叫上,短期内是无法从从官仓搬走。就算搬走放在哪里,如果销售出去也不大现实,假设有有帮手的话,玄冕和庞玉作为徐与宁心腹,肯定是首当其冲。即便如此,搬运二百多石粮食肯定也是人手不足,应该还是有学校的一些学生参与。玄冕和庞玉二人在生员中有较高的号召力,他们既然能动员一众同窗"讨伐"赵迪,那也完全有可能从生员中挑一些可靠的同学来搬运粮食。总之,这二百多石粮食是在玄冕和庞玉的帮助下偷盗了粮食。进而诬陷赵迪。当然,徐与宁事前也许诺给玄冕和庞玉不少好处,但事后肯定什么也没给,纯粹忽悠人。

徐与宁事后出尔反尔,自然引发了玄冕、庞玉的强烈不满。玄冕和庞玉一看忙乎了大半天,发现除给老师数钱,啥也没有,这叫什么事,这叫人财两失啊,就由此心生怨恨,所以当徐与宁指使玄冕和庞玉二生攻击赵迪的时候,玄冕和庞玉仅就逼迫徐与宁把女儿给给二人、为了造成继承事实,二人就到处散布"徐与宁已招他们做女婿"的流言"、然后把徐与宁唆使生员陷害赵迪的事情给抖露出去。玄冕和庞玉之所以不向县衙指证徐与宁盗取物资,就是因为他们本身是从犯,不能自己站出来直面此事,只能以其他方式让赵迪给徐与宁制造麻烦,而他们还可首鼠两端、牟取好处。因此在徐与宁家一再拒绝满足玄冕、庞玉等人的要求,二人对徐家的仇恨与日俱增,这才引发了入室施暴事件。

大理寺还认为徐玉宁家遭到侵犯不实。大理寺认为林氏母女婆媳三人的证词不祥,因为玄冕好庞玉的主要目标是徐与宁的两个女儿徐如花和徐似玉,但问题是为何都遇见了徐似玉却放过了,却又转向了舒氏?徐似玉反抗并不激烈,再者两个大男人还对付不过一个小姑娘,只不过撕破了徐似玉的衣服。很大的可能性是林氏想牺牲儿媳的名誉,以陷害玄冕和庞玉。最初,玄冕和庞玉商议要去徐家"劫些财物",末了却没有劫财,临时劫色了、大理寺认为昆明府认定的"劫些财物"是玄冕和庞玉在县衙"刑杖"敲打下说出的一面之词,二人不敢明言他们对徐与宁真正的矛盾所在。不管加害者是不是玄冕和庞玉,由他们的行动来看,劫色报复才是主要目的,劫财只是附加目的。所以大理寺发回由云南巡抚衙门审理。

在得到大理寺批文之后,云南巡抚衙门重新提审此案,最后事实真相是,徐与宁会同玄冕和庞玉贪污了二百石粮食,但事后三人分赃不均,导致玄冕和庞玉报复徐与宁。导致徐与宁媳舒氏和女儿徐如玉成为受害者。云南巡抚衙门依《大明律》做出判定:“徐与宁免职,杖八十,流放边地,玄冕和庞玉斩立决”。上报大理寺后,回文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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